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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子》于一九七六年秋在美国出版,作者阿历克斯·哈莱是黑人作家,《马尔柯姆·爱克斯自传》一书的执笔者。全书约六十万字。此书出版后立即引起注意,首先是美国黑人群众的注意,销数很快超过一百万册,并出现了各国的译本。接着,该书又被美国广播公司改编为长达十二小时的电视片,于今年一月份八个晚上播放,据估计观众达一亿三千万人。这本书的出版使种族问题在美国又一次引起人们的关心,并且促使许多黑人也纷纷调查记录自己的家史。他们中不少人就以这样的方式来嘲弄美国立国二百周年。这本书以严格尊重史实的历史小说的形式叙述了作者母系方面六代祖先的遭遇。第一代是昆塔·肯特,他大约于一七五○年出生在西非冈比亚鸠弗尔村一个曼丁哥族的家庭。他从童年时代起,便接受本民族的传统训练,学会了在森林中生存的种种本领,也受到《古兰经》教义的熏陶与淳朴刚健的社会风气的教育。他在十七岁那年被白人奴隶贩子捕获,押上奴隶船送到北美,卖给弗吉尼亚州一个大种植园主。昆塔怀念非洲故乡,不甘心当奴隶,曾四次逃跑,受到残酷的折磨。本刊发表的第一部分,便是对这一惨痛经历的叙述。昆塔在第四次被追捕并砍掉右脚以后,再也不能逃跑了,便给主人赶马车。他后来和一女黑奴成了亲,生了个女儿叫吉西,这就是书中第二代的代表人物。吉西十六岁那年,因为假造文书帮助向往自由的情人逃跑,触犯了主人的禁条,被卖到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小种植园,并且就在到达的那天晚上遭到主人的奸污。不久以后她生了一个儿子,名叫乔治,这是第三代的主要人物。乔治从小就帮主人训练用于赌博的斗鸡,因而有"鸡师乔治"之称。有一次主人要和一个英国贵族赌博,乔治为了赎取一家人的自由,把历年来的积蓄加入主人的赌注。最后主人输了,因为钱不够,连乔治本人也"押"给了英国人,让他带往英国帮忙训练斗鸡。几年之后乔治期满回来,发现他的一家已被主人卖掉,主人对于他的自由也一字不提。结果乔治只得用酒灌醉主人,砸开保险箱,把自己的"自由证书"取到了手。家史中的第四代家长汤姆,是个很好的铁匠。他为人正派,很有见识,加上手艺高超,赢得了周围人的尊敬。在种植园里,他最后实际成为精神上的首领。与他相比,白人奴隶主完全成了废物。他的形象是驳斥黑人愚笨无能论的有力证据。南北战争后,美国颁布了解放奴隶的法令,汤姆带领全家到田纳西州,在那里领了一块地,建立起自己的家园。第五代的主要人物是汤姆的女儿杏西亚,她成年后嫁给了一个开木材行的黑人。他们的女儿贝莎成了祖祖辈辈第一个上大学的人,并嫁给了一个黑人教授。他们的孩子是第七代,本书作者哈莱就是其中的一个。关于后几代的情况,作者没有用历史小说的笔法细细描绘,只是用叙述事实的方式简略地交代了一下。在最后几章中,作者说明了他写作此书的缘起,调查家史的经过,以及他自己的一些想法。这几章叙述得比较生动,对了解全书和作者的思想都有一定的帮助,故一并刊登。综观全书,作者对黑人在非洲时的生活与他们在美国沦为奴隶时的情景。作了较真实的反映。几百年来,白人统治阶级处心积虑地要毁灭一切能将黑人与其非洲故乡联系起来的文化、传统习俗和家族渊源,说他们本来是"野蛮人",使之失去自豪与自尊的依据,从人格到精神都完全从属于白人主子。也就是说,要黑人"忘本"。作者用丰富的细节说明非洲黑人并非野蛮的"土人",他们有自己传统的文化,他们学习阿拉伯文,他们学习祖先世代相传的口述历史;他们有一整套特殊的与大自然适应的能力及训练。这对树立黑人的民族尊严,加强民族自信心,使他们不致于"忘本",是有其积极的作用的。其次,作者对南北战争前黑奴被残酷压迫与剥削的情景,在一定程度上也作了较真实的反映,从中可以看出黑奴不甘心受宰割,一再自发地起来斗争。书中有不少事例说明,白人奴隶主的"仁慈"是虚伪的,黑人要获得解放只有依靠自己及其白人朋友的斗争。书中从侧面反映了黑奴武装起义的历史,并且说明黑人群众对这样的斗争是心向往之的。这些叙述,对帮助今天的美国黑人了解历史上民族压迫的真实情况,也是有益的。本书较差的部分是对南北战争后几代先辈的描写。他们在某种特殊环境下逐步爬上了较高的社会阶层,脱离了黑人劳动人民的苦难命运。他们尽管仍然受到垄断资产阶级的压迫与欺凌,但比起大多数黑人来,处境要好得多。这显然不能算是美国黑人的典型状况。从书中对这几代人境况的叙述中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国资产阶级鼓吹的"往上爬"和"白手起家"的道路,还是比较欣赏的。另外,作者在叙述自己的生活与创作中涉及美国当前的现实时,几乎完全没有接触美国黑人今天受歧视的情形。因此,有些评论认为,《根子》这本书"把罪责放在当年贩卖黑人奴隶的人口贩子上,从而减轻了当前美国继续压迫黑人的责任"。这里发表的部分,四十到四十九章的译者是施咸荣,一一八章到一二○章系李文俊所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