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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教师本应从“德”、“能”、“勤”、“绩”等诸多方面综合考虑,客观评定。然而,现行的教师考评只评“考”,而且是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惟一依据”。因为对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这样评既简单方便,易于操作,又能确保“教学质量”,树立“政绩工程”,何乐而不为?“考评”教师异化为以“考”评教师使得教师评价工作与“科学合理”、“公正公平”无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怪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