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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根据三峡工程审计案例,并结合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并对做好工程审计工作提出几点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项目结算 竣工结算 体会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5(a)-0168-01
作为建设方预算人员,通过5年多的实践,并通过了国家对三峡工程审计,通过国家审计在三峡进行审计所提出的问题反映,我们认为在竣工结算中有一些体会可与大家分享。
1现将国家审计在三峡所提问题归类:主要从合法性及投资造价是否合理两大方面进行审计
(1)已办竣工验收的工程合同:按竣工图尺寸计算的工程量与图中文字表述量、结算工程量不一致,有的甚至漏项,现场验收签证资料不全。在执行的工程合同:有的前期结算的现场验收签证资料不全。
(2)费用归类不符工程投资费用原则,如洪水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部份不能进入工程结算。
由于工程施工时间已久,工程变更附件资料保管不全(如变更项目上报及审核的单价分析表、二期增容的报价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等)。造成国家审计认为变更无支持依据。
对照合同条款核对垫资及按合同约定条款收回垫资的执行情况;要求核减按合同约定但审计认为结算审核不严的部份,有的合同项目TGPMS投资数据比结算单大;有的项目合同归位不清,串位。造成国家审计认为多结工程款。对二期增容采用协议招标提出质疑。国家审计提出的问题类型中有的是我们自己管理工作做得不细,有的不是,也有的是审计理解不清,但总的是审计非常强度合同,不会考虑什么工程的特殊性。给后来的工作带来麻烦,在这里给大家做简要的介绍。
2工程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在完成承发包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在竣工验收之后,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向业主提出自己应得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工程造价文件。竣工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报业主后,委托监理工程师,共同审定后最终的结算价款,以此为尺度,多退少补。它直接牵涉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
竣工结算除需领导重视外,参与编制的人员不但要有一定专业素质,最主要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结算编制者的工作态度是影响结算编制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结算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员应对其他人员或部门提供的資料进行复核计算,资料收集齐全,了解现场情况。
熟知合同条款,仔细研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工期、保险、违约、索赔及争端解决等条款。它们是竣工决算的合法依据和基础。另一方面,注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签各种资料的合理性,以防利益损失。
3全面收复相关资料
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不能中断,也就是项目开工一开始就要做好资料收集工作。
资料包括。
(1)工程承发包合同。
(2)投标报价、合同价或原预算,它是实际发生变化或进行增减删项后调整有关费用的依据。
(3)更通知单、工程开、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会议纪要、文件等。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5)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
(6)经审查批准的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等。
以上这些资料的发生,收集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常常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从整个施工项目管理而言,项目部应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确保资料的完整,同时应及时提供给结算编制部门或人员,确保这些资料在结算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里重点提出要注意的问题是:按竣工图尺寸计算出的工程量与竣工图文字表述工程量、结算工程量一定要一致。下岸溪一期建安、二期增容建安已办竣工,但这次国家审计时在这方面就发现了问题。
对于资料收集过程本人有以下看法,供大家参考:工程结束后,要进行竣工结算了,但是如果发生了工程之外的委托、工程量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等事故的发生,应该在事故发生时收集齐索赔证据,便以以后的索赔提供足够的证据,但如果你没有文字性的证据或资料不全,那么在索赔的过程中就会比较困难,有可能这部分活可能算做义工了。在收集索赔证据时,如要准备文字性的资料时,文字资料如何写,写些什么内容?就值得推敲了。就说工程量签证吧,如果只是叙述一下干了什么工作,那时远远不够的。既然是工程量签证,那么就必须体现到具体的量上来,要用数字说话。一些关键性的参数一定要写清楚。工程进行过程中没有能及时签回签证,就可能失去了结算的依据。尽管后期补了一些,但不可能补全,同样补签证的难度也很大。因为工程已经结束,人家肯定爱理不理的,如果是工程进行中,自然就不同了,一方面,合理签证,甲方没有理由不签,顶多是拖拉一阵。另外,甲方能够为了追求进度,多少会照顾一下施工单位的情绪。所以,签证要及时、有效、全面。
4仔细分析,不漏项
(1)由于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费用调整。如价差等。
(2)投标时按常规计算,结算时需如实调整的费用。
(3)设计变更、签证、监理指令等导致增加的费用。
(4)施工索赔费用。是由发包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发生了应由发包方承担的风险而导致承包商的损失。如发包方交付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时间的延误,与勘探报告不符的地质情况,发生了恶劣的气候条件(如洪水等),业主推迟支付工程款,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承包商的损失(如有专门的设计承包商、指定分包),甲方供材的缺陷,设计错误导致的施工损失等。
(5)合同规定的有关奖励费用:如提前竣工奖、赶工措施费、质量奖等。
(6)由于变更删项,导致原让利优惠部分的退还费用。
(7)签证导致的相关费用,如零星用工等。
5正确处理好公共关系,是搞好竣工决算的重要手段
众所周知,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然而,这只是法律规定,仅仅是一种理想的状况。法律上平等的双方,在实际中会因为种种原因,形成弱势与强势之分。在中国,就目前形势而言,甲方处于强势地位,乙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对乙方而言,所有涉及利益的条款务必清晰。要搞好结算及竣工决算,承包商除充分考虑自身因素外,还应正确处理与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关系,具体包括业主单位、监理等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施中所确定的组织结构关系,同他们在工作中建立友好的协作关系,在各方面能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合同履行上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为搞好结算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6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企业工程结算工作是大势所趋,我国的施工企业要想真正的做大做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就需要不断地完善自身的结算的能力,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提高投资效益。同时工程结算的审核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
关键词:项目结算 竣工结算 体会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5(a)-0168-01
作为建设方预算人员,通过5年多的实践,并通过了国家对三峡工程审计,通过国家审计在三峡进行审计所提出的问题反映,我们认为在竣工结算中有一些体会可与大家分享。
1现将国家审计在三峡所提问题归类:主要从合法性及投资造价是否合理两大方面进行审计
(1)已办竣工验收的工程合同:按竣工图尺寸计算的工程量与图中文字表述量、结算工程量不一致,有的甚至漏项,现场验收签证资料不全。在执行的工程合同:有的前期结算的现场验收签证资料不全。
(2)费用归类不符工程投资费用原则,如洪水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部份不能进入工程结算。
由于工程施工时间已久,工程变更附件资料保管不全(如变更项目上报及审核的单价分析表、二期增容的报价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等)。造成国家审计认为变更无支持依据。
对照合同条款核对垫资及按合同约定条款收回垫资的执行情况;要求核减按合同约定但审计认为结算审核不严的部份,有的合同项目TGPMS投资数据比结算单大;有的项目合同归位不清,串位。造成国家审计认为多结工程款。对二期增容采用协议招标提出质疑。国家审计提出的问题类型中有的是我们自己管理工作做得不细,有的不是,也有的是审计理解不清,但总的是审计非常强度合同,不会考虑什么工程的特殊性。给后来的工作带来麻烦,在这里给大家做简要的介绍。
2工程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在完成承发包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在竣工验收之后,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向业主提出自己应得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工程造价文件。竣工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报业主后,委托监理工程师,共同审定后最终的结算价款,以此为尺度,多退少补。它直接牵涉到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
竣工结算除需领导重视外,参与编制的人员不但要有一定专业素质,最主要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结算编制者的工作态度是影响结算编制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结算编制过程中,编制人员应对其他人员或部门提供的資料进行复核计算,资料收集齐全,了解现场情况。
熟知合同条款,仔细研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工期、保险、违约、索赔及争端解决等条款。它们是竣工决算的合法依据和基础。另一方面,注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签各种资料的合理性,以防利益损失。
3全面收复相关资料
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不能中断,也就是项目开工一开始就要做好资料收集工作。
资料包括。
(1)工程承发包合同。
(2)投标报价、合同价或原预算,它是实际发生变化或进行增减删项后调整有关费用的依据。
(3)更通知单、工程开、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会议纪要、文件等。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5)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
(6)经审查批准的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等。
以上这些资料的发生,收集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常常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从整个施工项目管理而言,项目部应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确保资料的完整,同时应及时提供给结算编制部门或人员,确保这些资料在结算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里重点提出要注意的问题是:按竣工图尺寸计算出的工程量与竣工图文字表述工程量、结算工程量一定要一致。下岸溪一期建安、二期增容建安已办竣工,但这次国家审计时在这方面就发现了问题。
对于资料收集过程本人有以下看法,供大家参考:工程结束后,要进行竣工结算了,但是如果发生了工程之外的委托、工程量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等事故的发生,应该在事故发生时收集齐索赔证据,便以以后的索赔提供足够的证据,但如果你没有文字性的证据或资料不全,那么在索赔的过程中就会比较困难,有可能这部分活可能算做义工了。在收集索赔证据时,如要准备文字性的资料时,文字资料如何写,写些什么内容?就值得推敲了。就说工程量签证吧,如果只是叙述一下干了什么工作,那时远远不够的。既然是工程量签证,那么就必须体现到具体的量上来,要用数字说话。一些关键性的参数一定要写清楚。工程进行过程中没有能及时签回签证,就可能失去了结算的依据。尽管后期补了一些,但不可能补全,同样补签证的难度也很大。因为工程已经结束,人家肯定爱理不理的,如果是工程进行中,自然就不同了,一方面,合理签证,甲方没有理由不签,顶多是拖拉一阵。另外,甲方能够为了追求进度,多少会照顾一下施工单位的情绪。所以,签证要及时、有效、全面。
4仔细分析,不漏项
(1)由于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费用调整。如价差等。
(2)投标时按常规计算,结算时需如实调整的费用。
(3)设计变更、签证、监理指令等导致增加的费用。
(4)施工索赔费用。是由发包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发生了应由发包方承担的风险而导致承包商的损失。如发包方交付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时间的延误,与勘探报告不符的地质情况,发生了恶劣的气候条件(如洪水等),业主推迟支付工程款,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承包商的损失(如有专门的设计承包商、指定分包),甲方供材的缺陷,设计错误导致的施工损失等。
(5)合同规定的有关奖励费用:如提前竣工奖、赶工措施费、质量奖等。
(6)由于变更删项,导致原让利优惠部分的退还费用。
(7)签证导致的相关费用,如零星用工等。
5正确处理好公共关系,是搞好竣工决算的重要手段
众所周知,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然而,这只是法律规定,仅仅是一种理想的状况。法律上平等的双方,在实际中会因为种种原因,形成弱势与强势之分。在中国,就目前形势而言,甲方处于强势地位,乙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对乙方而言,所有涉及利益的条款务必清晰。要搞好结算及竣工决算,承包商除充分考虑自身因素外,还应正确处理与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关系,具体包括业主单位、监理等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施中所确定的组织结构关系,同他们在工作中建立友好的协作关系,在各方面能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合同履行上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为搞好结算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6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企业工程结算工作是大势所趋,我国的施工企业要想真正的做大做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就需要不断地完善自身的结算的能力,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提高投资效益。同时工程结算的审核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