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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要实现从基于资源集中的创新体系及其传统经济结构,转变为基于创新驱动的竞争优势及其新型产业结构,东北地区有必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引领性作用,优化东北区域产业创新体系。
[关键词]东北;区域经济;产业创新;政策
[中图分类号]F061.5;F06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7)08-0028-04
东北是以重工业为主、国有经济占主导的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在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特别是中国工业体系建设过程中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北地区因其基于自然资源建立的产业结构,逐渐进入战略调整阶段,产业转型和经济体制转变成为东北经济发展中最主要的任务。作为科技体制重要内容的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正在发生变革,一个强烈依靠资源禀赋的经济增长模式正在让位于创新驱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经过多年投资和积累,采掘与加工制造业成为东北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同时也形成了以资源为基础的服务于原材料和装备制造的区域创新体系。东北老工业基地主要依靠煤炭、石油、森林等资源而兴,经济结构具有资源型经济结构的特点,重工业和基础工业所占比重较大(接近80%),长期以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得东北地区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等问题凸现。与此同时,缺乏有效科技支撑的装备制造业长期徘徊于国际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国际竞争力较弱。由于缺乏区域创新体系的强力支撑,曾经处于全国排头兵地位的东北装备制造业,其发展不仅明显落后于上海,也远远落后于江苏、浙江等地区。工业增加值是衡量一个地区工业发展质量,特别是价值创造能力的重要指标。尽管东北三省工业生产总规模在全国位居前列,但是,由于传统产业的结构性影响以及区域产业创新体系内在的薄弱环节,使得该地区的工业竞争优势没有与规模优势结合起来。2005年,东北三省共实现工业增加值6374.5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9.6%,这一比例仅为广东该比值的75%,江苏的79%,这意味着东北三省一年的工业增加值总量不足广东或者江苏一个省的80%。东北地区工业结构变革与升级势在必行,而基于区域产业创新体系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则是促进结构变革与优化升级的关键因素。
一、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的现状
1.科技创新尚未成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根本动力
围绕地方资源禀赋与传统产业发展,东北地区形成了资源型的区域创新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与科技发展新趋势,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与科技系统正处于剧烈的变革中。作为一个科技资源集聚区,东北地区拥有雄厚的科技资源优势和良好的科技基础,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有所提高,科技与经济结合取得了巨大进展,但是,这些要素和基础并没有更多、更大范围地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例如,成果转化本地化比率低;中央院所、中央直属企业科技活动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衔接程度低;高校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保障,有些校办工厂作坊意识严重,只进行小规模经营;高校、科研机构难以满足企业技术要求等。从表层上看,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东北地区产业创新的速度和方向,从深层次上看,这些问题使得东北产业竞争力、经济质量提升等缺乏更加强大的技术创新支撑。究其原因在于东北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脱胎于计划体制的部门分割、布局分散,科技与经济没有紧密结合,不仅成为制约我国科技跨越式发展,抢占未来制高点的瓶颈因素,也成为东北地区科技进一步发展,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的限制性因素。
2.科技战略与技术创新宏观调控机制缺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东北地区没有认识到科技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中的决定作用,也没有形成科技资源配置的优化机制。把经济总量的扩大和经济增长看成是劳动力投入增加和投资增加的一种结果。科技的战略作用没有落在实处,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和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严重,不重视产业链条的延长。国有企业集中、中央直属企业集中和中央直属科研机构集中的“三个集中”构成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区域创新体系的制度基础,其主要使命在于强化国家意志,实现国家目标,使得国家任务与地方发展之间存在不衔接问题。科技活动主体隶属于不同宏观管理部门,目标与绩效考核体制存在差距。除了科技主管部门的资源可以实现跨部门、跨领域配置外,其他部门基本上是体制内流动,纵向分割严重,横向合作差。在科技战略与技术创新宏观调控机制缺位的条件下,东北科技资源的聚集优势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企业创新没有有效的宏观协调与管理机制来保障。因此,如何加强中央直属单位与地方科技竞争力、经济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实现“中央带动地方、地方服务中央”的资源积聚效果和良性互动发展,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保障机制。
3.创新体系与经济体系错位
目前,由于科研院所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科研管理行政化弊端还未消除,院所责权划分不明确,管理部门权利下放不到位,科研组织创新自主权有待加强,条块分割、缺乏科技思想的现象仍然存在。高校和各级研究机构,总体上是个人主义至上,团队作用有限,没有形成基于信任的合作机制,重学术、轻技术,重成果、轻转化。其中,转制院所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尚未完善,没有真正实现与科技、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院所制度,科技成果前沿性与社会公共性不强,应用性成果缺乏市场导向。由于深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科技与经济两层皮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科技系统独立封闭的循环体系以及强烈的“学术导向”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没有形成面向市场主动出击或者积极“服务市场、开拓市场、创造市场”的良好科技—经济联动机制。
技术市场交易情况是反映一个地区技术商品市场发育程度和技术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准。一般来说,技术合同的地域流向可以反映一个地区技术引进能力和技术吸纳能力,同时也反映出一个地方技术体系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如果地方技术体系与经济体系高度耦合,技术交易额和技术吸纳额都会比较高,例如,2004年,北京和上海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分别占全国总额的31.9%和12.9%,这两个地区的同期技术吸纳交易额也最多(北京,262.2亿元;上海,158.6亿元),东北三省均未进入前10名。这说明,东北地区是一个技术援助型地区——利用其深厚的技术基础,广泛服务于其他地区,也是一个技术利用水平较差的地区——地方经济并未与其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积累和技术优势结合在一起,而后者也恰恰反映出地方技术与经济体系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对称性,即技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脱节。
4.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缺失
尽管从部分创新投入和产出指标看,企业已经成为东北地区产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但是这种主体的示范、扩散和带动效应还有待于进一步释放。技术创新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盈利的主要手段,也没有与现有盈利手段紧密结合。2002年,辽宁、吉林、黑龙江大中型企业中有科技机构的企业比重分别为21.3%、21.9%、23.0%,与25.3%的全国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目前,东北地区企业R&D投入强度仅为1%左右,而一个企业的R&D/销售收入应该达到2%左右,才可能维持较强的发展动力,低于该水平将难以实现长期发展。由于企业缺乏对创新的足够认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也没有引起充分重视,东北地区大中型企业每100元技术引进支出中,用于消化吸收的花费较低,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左右。东北地区是一个以重工业为主的老工业基地,产业技术成熟度比较高,产业价值链短,创新与合作空间小,这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国有经济运行机制和体制问题,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和社会负担比较大,使得企业只重视眼前利益,急功近利,对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研究与开发重视不够。
产业技术体系尚不配套,也是东北地区企业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主体的一个重要体现。由于资金、市场推广等因素限制,东北地区许多企业不具备创新实力,一些重点产品本地配套程度较低,且关键零部件、材料件很少。例如,船舶产业的配套设备装船率仅为15%左右。过低的配套比率可能意味着东北地区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比较开放,通过“自由贸易”可以获得分工效率,然而,问题是过低的产品配套比率,实际上意味着较短的产业链和较低的附加值比率,其结果只能是输出大量的初级产品和原材料,输入大量的高附加值产品,本地产业的增值空间较小,易受市场波动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较差。更为重要的是,过低的本地采购比率,将使得新工艺、新产品无法获得批量化生产,从而失去了“干中学”、“用中学”效应,进一步削弱了地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整体性、合意性和经济性。
二、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优化的路径选择
科技资源集聚,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是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优化的最大优势和基础保障。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军工等大型骨干企业的发展,一方面对东北区域创新体系战略转变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行为主体和基础力量,它们也将促进东北区域创新体系的战略转变。不同地区的科技资源、社会条件、市场发育程度等各不相同,决定了区域创新体系的差异化。国内外经验表明,应发挥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引导、扶持与规范功能。要实现从基于资源集中的创新体系及其传统经济结构,转变为基于创新驱动的竞争优势及其新型产业结构,东北地区有必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引领性作用。
1.科技资源布局的战略转变:从分散到聚合
作为东北区域创新体系的制度基础,国有企业、中央直属企业(特别是军工企业)、中央直属科研机构集中等特点,为东北地区科技资源积聚、科技能力积淀创造了条件,也为东北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根深蒂固的影响,造成科技与经济的严重割裂,两条战线彼此独立运行,各成体系,经济和科技两层皮脱节的现象非常严重,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度低。一方面,由于科研单位在开发阶段与企业缺少联系,造成了科研单位提供的科研成果针对性不强,科技成果商业化、产业化率低。另一方面,现有的公共科技机构或体系尚无法满足企业的某些科技需求或者工程化服务。条块分割的科技资源配置体制,使中直科研力量难以同地方经济实现融合,创新活动的本地支持率和成果的就近转化率偏低。例如,从吉林省科技资源类别来看,主流科技力量多集中于国有科研单位,而这些单位还普遍存在“机制不活、体制不顺”等阻碍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不利因素。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协调与激励机制,一些可以在更广范围应用的技术,或可以服务于更多行业的技术,常常不能形成规模。此外,东北地区的科技资源跨省整合与协调,也是壮大区域科技创造力、扩散力的重要保障。
2.创新主体的战略转变:从国有企业一枝独秀到创新主体多元化
建国初期我国在东北地区进行了大量投资,形成了庞大的国有资产,东北地区成为国有企业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就不同类型企业在东北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地位而言,国有企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这一结构特点与东北地区经济结构高度吻合。国有企业是东北区域创新体系的中坚力量,但是,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在内的非国有企业却发展迟缓,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企业创新主体单一——国有企业仍占主导地位。37.4%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中了东北地区50.5%的企业科研机构、53.9%的科技人员、61.9%的科技经费、52.5%的专利申请、49.2%的发明专利授权,提供了46.7%的就业,创造了70.4%的工业产值。作为创新重要源泉和产业发展重要驱动要素,东北民营科技企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展现出了相当的活力。但是,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较,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例如,东北地区民营科技企业规模小,在全国民营科技企业中所占比重小,利税低,研发投入少,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低等问题制约了技术创新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目前东北地区民营科技企业还难以成为自主创新的中坚力量。
3.创新业绩的战略转变:从供需失衡到供需平衡
一个运作良好的区域创新体系需要地方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大学、中介机构等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在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人力和知识资源等资源性要素,以及科技基础设施、社会文化、制度环境和机制等外部环境之间保持顺畅的知识、信息流动与交换。从本质上看,这个良好运作的区域创新体系应该尽可能地维持着“科技供给与需求平衡”。这种平衡在实践中的主要表现是,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之间能够以合适的价格,使科技成果能够快速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使科技成果在更广的范围应用。如前所述,与其他地方一样,东北地区由于科技资源布局的部门分割,创新主体之间互动有限,各自为政。知识技术交流与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创新体系断裂,产业分工协作机制有待强化。在这种“科技供需失衡”条件下,科技发展与产业发展缺乏统一,创新的引导性不够。尽管东北地区的科技资源丰富,许多指标排名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但是,由于缺乏有效沟通机制,科技优势尚未转为竞争优势,科技尚未成为区域结构转型与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
4.创新环境的战略转变:从单纯的重R&D投入到综合科技服务体系构建
在制度环境建设方面,东北三省政府正致力于制度创新和完善重点科技计划支撑体系,在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主体多元化和投融资多渠道体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许多地方一样,东北地区以往的科技发展重视科技投入,而忽略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使得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薄弱,技术优势不能转变为产业优势。一是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整,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如,吉林修正药业认为,政府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导致中医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屡屡发生。黑龙江电工仪表研究所反映一些关于技术装备改造的优惠政策并没有得到兑现,从而导致其不得不放慢技术装备改造的步伐。二是技术服务水平较低,中介服务有待健全。东北地区咨询机构数量少,规模小,缺少大型专业性强的综合类咨询公司,并且现有咨询公司多偏重于技术服务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关于企业管理、经济咨询、信息咨询的机构很少。三是激励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发育迟缓,目前东北地区拥有的创业投资机构总量仅相当于深圳、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1/5左右。科研基础设施老化,亟待更新,也是东北地区科技服务体系薄弱的一个重要体现。虽然东北地区的原有科技资源发达,但是某些关键设备更新(增量)明显慢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状况不及时改变,东北将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优化的政策取向
1.构建与区域资源、产业相称的企业创新体制
结合现代科技发展特点和产业分工深化趋势,依托东北七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装备、石化、钢铁、农产品深加工、医药等优势产业,数控系统、电子信息、生物和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抓住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兴高增长型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整合优化科技资源,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技术市场和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开放型应用技术创新体制。最终形成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协调与互动的机制,实现从注重引进、跟踪模仿向以自主创新为主的路径转变,实现从注重单项技术突破向注重集成创新方向的转变,实现技术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与升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在东北现代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机制中,要特别重视创造一种创新文化氛围——造就一批敢于承担风险,愿意和有能力创新创业的企业家群。同时,通过自主创新激励机制的构建,激活创新资源存量,优化科技资源增量,使东北区域的科技资源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
2.强化区域创新体系的宏观协调
强有力的宏观科技指导、监督与服务,是区域创新体系战略转变的制度保障。只有加强区域宏观协调,发挥各自优势,才能够将科技资源的规模优势转变为创新优势和竞争优势,才能将科技资源的集成与优化配置转变为激发科技经济整合的基本动力,才能将科技经济整合转变为区域竞争优势。在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和科技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指导下,东北三省于2004年3月签署了《东北三省联合建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协议》,这标志着东北三省共建区域创新体系的工作正式启动。这种机制有助于解决科技研发中各自为战的弊端,整合科技资源,挖掘科技潜力,发挥科技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支撑作用。2006年7月,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政府,签署了中国首部区域性立法协作框架协议,目的在于实现东北三省的政府法制资源共享,协调东北地区政府规章,降低立法成本,提高立法质量。通过这种合作框架安排,有助于形成有利于区域产业创新体系的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区域立法参与机制、区域间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也有助于建设区域间统一高效的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平台、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等创新支持体系。
3.创新开放式经济组织
东北地区具有良好的生产性资源和创新性资源,例如有素质较高的人力资本,有水平较高的生产设备,有相对充裕的资本,有相对完善的政策环境。但是,这些资源要素要转变为竞争性资源,转变为有竞争力的现实生产力,转变为区域经济增长的不竭源泉,还需要适当的生产作业、分工协作等经济组织层面上的变革与创新。当前,应抓住发达国家产业发展重点转向新兴产业的国际产业分工变化的机遇,将资金、资源、技术密集型产业部门作为参与国际分工的外向型主导产业部门。围绕大型成套设备、精密仪器、电子信息、核能等高成长的战略性行业,依托一些大项目、大工程等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和人才向重点地区流动和聚集,形成一种开放性的生产性资源与创新性资源的集中和集群大氛围,将资源聚集优势和存量优势转变为区域竞争优势。通过参股控股、外包、R&D联合体等交互性战略投资,促进工业企业组织变革与内部机制创新,使内部各种资源要素释放竞争潜力,并与外部资源形成新的发展动力。
4.制定东北地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产业集群是区域产业创新体系的集中表现,是促进创新体系与经济体系发展的重要途径。产业集群的发展,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政府的宏观规划、引导和促进作用。政府通过制定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区域布局与规划、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政策,影响产业集群的发展水平和方向,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提升、全面振兴的宏观战略之间有效的结合。未来东北地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相协调,通过政策引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群向生态化方向发展。
5.联合承接国家重大工程和科技项目
国家重大项目因其战略性、牵动性和示范性很强,一直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促进重大科技发展的战略举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后起国家和地区也将该类项目的组织实施作为实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东北地区凭借坚实的产业基础和丰富的科技资源,通过联合承接或协作国家重大工程和科技项目,实现产业“从研究中学习,从设计中学习,从试制中学习,从生产中学习,从配套中学习”,这对于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尤其是装备制造业总体技术水平和完善产业技术体系至关重要,也将为“装备中国”、“强大中国”奠定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为此,可以依托第一重型机器、哈尔滨三大动力设备厂、沈阳输变电设备厂、第一汽车制造厂、大连造船厂等行业巨头,利用产业优势,积极部署一些国家重大工程和科技项目的攻关研究和前期研究,争取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方面获得更大进展。
6.建立区域产业合作创新网络
区域创新高度协作、合作与融合,已经成为许多地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依据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调整、升级的战略规划,合理配置、整合科技资源,建设合作创新体系,把科技与经济两大系统间的联系和互动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领域中的关键性、共性和前瞻性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联合攻关,构建区域创新网络。其一,建立完善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技术体系。在区域产业创新体系建设中,按照政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功能分工,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形成高效的产业技术体系,是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其二,合作、统一的区域创新体系必须是一个打破城市行政区划的、资源集成的区域创新系统。大力推进省际间、城际间企业重组和产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的规模实力和整体水平,组建与这些产业组织结构优化相适应的创新体系,例如建立跨省、市的研发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平台等,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引导企业提高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管理的共同体系。通过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或者风险投资,吸引国外创业投资机构等方式,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特别是促进初创企业成长,打造一批有活力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东北的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市场基础和制度基础。
责任编辑 宫秀芬
[关键词]东北;区域经济;产业创新;政策
[中图分类号]F061.5;F06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7)08-0028-04
东北是以重工业为主、国有经济占主导的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在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特别是中国工业体系建设过程中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北地区因其基于自然资源建立的产业结构,逐渐进入战略调整阶段,产业转型和经济体制转变成为东北经济发展中最主要的任务。作为科技体制重要内容的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正在发生变革,一个强烈依靠资源禀赋的经济增长模式正在让位于创新驱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经过多年投资和积累,采掘与加工制造业成为东北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同时也形成了以资源为基础的服务于原材料和装备制造的区域创新体系。东北老工业基地主要依靠煤炭、石油、森林等资源而兴,经济结构具有资源型经济结构的特点,重工业和基础工业所占比重较大(接近80%),长期以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得东北地区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等问题凸现。与此同时,缺乏有效科技支撑的装备制造业长期徘徊于国际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国际竞争力较弱。由于缺乏区域创新体系的强力支撑,曾经处于全国排头兵地位的东北装备制造业,其发展不仅明显落后于上海,也远远落后于江苏、浙江等地区。工业增加值是衡量一个地区工业发展质量,特别是价值创造能力的重要指标。尽管东北三省工业生产总规模在全国位居前列,但是,由于传统产业的结构性影响以及区域产业创新体系内在的薄弱环节,使得该地区的工业竞争优势没有与规模优势结合起来。2005年,东北三省共实现工业增加值6374.5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9.6%,这一比例仅为广东该比值的75%,江苏的79%,这意味着东北三省一年的工业增加值总量不足广东或者江苏一个省的80%。东北地区工业结构变革与升级势在必行,而基于区域产业创新体系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则是促进结构变革与优化升级的关键因素。
一、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的现状
1.科技创新尚未成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根本动力
围绕地方资源禀赋与传统产业发展,东北地区形成了资源型的区域创新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与科技发展新趋势,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与科技系统正处于剧烈的变革中。作为一个科技资源集聚区,东北地区拥有雄厚的科技资源优势和良好的科技基础,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有所提高,科技与经济结合取得了巨大进展,但是,这些要素和基础并没有更多、更大范围地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例如,成果转化本地化比率低;中央院所、中央直属企业科技活动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衔接程度低;高校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保障,有些校办工厂作坊意识严重,只进行小规模经营;高校、科研机构难以满足企业技术要求等。从表层上看,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东北地区产业创新的速度和方向,从深层次上看,这些问题使得东北产业竞争力、经济质量提升等缺乏更加强大的技术创新支撑。究其原因在于东北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脱胎于计划体制的部门分割、布局分散,科技与经济没有紧密结合,不仅成为制约我国科技跨越式发展,抢占未来制高点的瓶颈因素,也成为东北地区科技进一步发展,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的限制性因素。
2.科技战略与技术创新宏观调控机制缺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东北地区没有认识到科技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中的决定作用,也没有形成科技资源配置的优化机制。把经济总量的扩大和经济增长看成是劳动力投入增加和投资增加的一种结果。科技的战略作用没有落在实处,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和国家宏观政策影响严重,不重视产业链条的延长。国有企业集中、中央直属企业集中和中央直属科研机构集中的“三个集中”构成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区域创新体系的制度基础,其主要使命在于强化国家意志,实现国家目标,使得国家任务与地方发展之间存在不衔接问题。科技活动主体隶属于不同宏观管理部门,目标与绩效考核体制存在差距。除了科技主管部门的资源可以实现跨部门、跨领域配置外,其他部门基本上是体制内流动,纵向分割严重,横向合作差。在科技战略与技术创新宏观调控机制缺位的条件下,东北科技资源的聚集优势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企业创新没有有效的宏观协调与管理机制来保障。因此,如何加强中央直属单位与地方科技竞争力、经济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实现“中央带动地方、地方服务中央”的资源积聚效果和良性互动发展,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保障机制。
3.创新体系与经济体系错位
目前,由于科研院所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科研管理行政化弊端还未消除,院所责权划分不明确,管理部门权利下放不到位,科研组织创新自主权有待加强,条块分割、缺乏科技思想的现象仍然存在。高校和各级研究机构,总体上是个人主义至上,团队作用有限,没有形成基于信任的合作机制,重学术、轻技术,重成果、轻转化。其中,转制院所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尚未完善,没有真正实现与科技、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院所制度,科技成果前沿性与社会公共性不强,应用性成果缺乏市场导向。由于深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科技与经济两层皮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科技系统独立封闭的循环体系以及强烈的“学术导向”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没有形成面向市场主动出击或者积极“服务市场、开拓市场、创造市场”的良好科技—经济联动机制。
技术市场交易情况是反映一个地区技术商品市场发育程度和技术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准。一般来说,技术合同的地域流向可以反映一个地区技术引进能力和技术吸纳能力,同时也反映出一个地方技术体系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如果地方技术体系与经济体系高度耦合,技术交易额和技术吸纳额都会比较高,例如,2004年,北京和上海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分别占全国总额的31.9%和12.9%,这两个地区的同期技术吸纳交易额也最多(北京,262.2亿元;上海,158.6亿元),东北三省均未进入前10名。这说明,东北地区是一个技术援助型地区——利用其深厚的技术基础,广泛服务于其他地区,也是一个技术利用水平较差的地区——地方经济并未与其自身所具有的技术积累和技术优势结合在一起,而后者也恰恰反映出地方技术与经济体系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对称性,即技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脱节。
4.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缺失
尽管从部分创新投入和产出指标看,企业已经成为东北地区产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但是这种主体的示范、扩散和带动效应还有待于进一步释放。技术创新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盈利的主要手段,也没有与现有盈利手段紧密结合。2002年,辽宁、吉林、黑龙江大中型企业中有科技机构的企业比重分别为21.3%、21.9%、23.0%,与25.3%的全国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目前,东北地区企业R&D投入强度仅为1%左右,而一个企业的R&D/销售收入应该达到2%左右,才可能维持较强的发展动力,低于该水平将难以实现长期发展。由于企业缺乏对创新的足够认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也没有引起充分重视,东北地区大中型企业每100元技术引进支出中,用于消化吸收的花费较低,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0%左右。东北地区是一个以重工业为主的老工业基地,产业技术成熟度比较高,产业价值链短,创新与合作空间小,这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国有经济运行机制和体制问题,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和社会负担比较大,使得企业只重视眼前利益,急功近利,对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研究与开发重视不够。
产业技术体系尚不配套,也是东北地区企业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主体的一个重要体现。由于资金、市场推广等因素限制,东北地区许多企业不具备创新实力,一些重点产品本地配套程度较低,且关键零部件、材料件很少。例如,船舶产业的配套设备装船率仅为15%左右。过低的配套比率可能意味着东北地区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比较开放,通过“自由贸易”可以获得分工效率,然而,问题是过低的产品配套比率,实际上意味着较短的产业链和较低的附加值比率,其结果只能是输出大量的初级产品和原材料,输入大量的高附加值产品,本地产业的增值空间较小,易受市场波动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较差。更为重要的是,过低的本地采购比率,将使得新工艺、新产品无法获得批量化生产,从而失去了“干中学”、“用中学”效应,进一步削弱了地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整体性、合意性和经济性。
二、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优化的路径选择
科技资源集聚,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是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优化的最大优势和基础保障。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军工等大型骨干企业的发展,一方面对东北区域创新体系战略转变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行为主体和基础力量,它们也将促进东北区域创新体系的战略转变。不同地区的科技资源、社会条件、市场发育程度等各不相同,决定了区域创新体系的差异化。国内外经验表明,应发挥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引导、扶持与规范功能。要实现从基于资源集中的创新体系及其传统经济结构,转变为基于创新驱动的竞争优势及其新型产业结构,东北地区有必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引领性作用。
1.科技资源布局的战略转变:从分散到聚合
作为东北区域创新体系的制度基础,国有企业、中央直属企业(特别是军工企业)、中央直属科研机构集中等特点,为东北地区科技资源积聚、科技能力积淀创造了条件,也为东北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根深蒂固的影响,造成科技与经济的严重割裂,两条战线彼此独立运行,各成体系,经济和科技两层皮脱节的现象非常严重,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度低。一方面,由于科研单位在开发阶段与企业缺少联系,造成了科研单位提供的科研成果针对性不强,科技成果商业化、产业化率低。另一方面,现有的公共科技机构或体系尚无法满足企业的某些科技需求或者工程化服务。条块分割的科技资源配置体制,使中直科研力量难以同地方经济实现融合,创新活动的本地支持率和成果的就近转化率偏低。例如,从吉林省科技资源类别来看,主流科技力量多集中于国有科研单位,而这些单位还普遍存在“机制不活、体制不顺”等阻碍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不利因素。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协调与激励机制,一些可以在更广范围应用的技术,或可以服务于更多行业的技术,常常不能形成规模。此外,东北地区的科技资源跨省整合与协调,也是壮大区域科技创造力、扩散力的重要保障。
2.创新主体的战略转变:从国有企业一枝独秀到创新主体多元化
建国初期我国在东北地区进行了大量投资,形成了庞大的国有资产,东北地区成为国有企业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就不同类型企业在东北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地位而言,国有企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这一结构特点与东北地区经济结构高度吻合。国有企业是东北区域创新体系的中坚力量,但是,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在内的非国有企业却发展迟缓,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企业创新主体单一——国有企业仍占主导地位。37.4%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中了东北地区50.5%的企业科研机构、53.9%的科技人员、61.9%的科技经费、52.5%的专利申请、49.2%的发明专利授权,提供了46.7%的就业,创造了70.4%的工业产值。作为创新重要源泉和产业发展重要驱动要素,东北民营科技企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展现出了相当的活力。但是,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较,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例如,东北地区民营科技企业规模小,在全国民营科技企业中所占比重小,利税低,研发投入少,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低等问题制约了技术创新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目前东北地区民营科技企业还难以成为自主创新的中坚力量。
3.创新业绩的战略转变:从供需失衡到供需平衡
一个运作良好的区域创新体系需要地方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大学、中介机构等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在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人力和知识资源等资源性要素,以及科技基础设施、社会文化、制度环境和机制等外部环境之间保持顺畅的知识、信息流动与交换。从本质上看,这个良好运作的区域创新体系应该尽可能地维持着“科技供给与需求平衡”。这种平衡在实践中的主要表现是,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之间能够以合适的价格,使科技成果能够快速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使科技成果在更广的范围应用。如前所述,与其他地方一样,东北地区由于科技资源布局的部门分割,创新主体之间互动有限,各自为政。知识技术交流与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创新体系断裂,产业分工协作机制有待强化。在这种“科技供需失衡”条件下,科技发展与产业发展缺乏统一,创新的引导性不够。尽管东北地区的科技资源丰富,许多指标排名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但是,由于缺乏有效沟通机制,科技优势尚未转为竞争优势,科技尚未成为区域结构转型与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
4.创新环境的战略转变:从单纯的重R&D投入到综合科技服务体系构建
在制度环境建设方面,东北三省政府正致力于制度创新和完善重点科技计划支撑体系,在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主体多元化和投融资多渠道体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许多地方一样,东北地区以往的科技发展重视科技投入,而忽略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使得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薄弱,技术优势不能转变为产业优势。一是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整,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如,吉林修正药业认为,政府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导致中医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屡屡发生。黑龙江电工仪表研究所反映一些关于技术装备改造的优惠政策并没有得到兑现,从而导致其不得不放慢技术装备改造的步伐。二是技术服务水平较低,中介服务有待健全。东北地区咨询机构数量少,规模小,缺少大型专业性强的综合类咨询公司,并且现有咨询公司多偏重于技术服务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关于企业管理、经济咨询、信息咨询的机构很少。三是激励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发育迟缓,目前东北地区拥有的创业投资机构总量仅相当于深圳、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1/5左右。科研基础设施老化,亟待更新,也是东北地区科技服务体系薄弱的一个重要体现。虽然东北地区的原有科技资源发达,但是某些关键设备更新(增量)明显慢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状况不及时改变,东北将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东北地区产业创新体系优化的政策取向
1.构建与区域资源、产业相称的企业创新体制
结合现代科技发展特点和产业分工深化趋势,依托东北七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装备、石化、钢铁、农产品深加工、医药等优势产业,数控系统、电子信息、生物和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抓住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兴高增长型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整合优化科技资源,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技术市场和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开放型应用技术创新体制。最终形成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协调与互动的机制,实现从注重引进、跟踪模仿向以自主创新为主的路径转变,实现从注重单项技术突破向注重集成创新方向的转变,实现技术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与升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在东北现代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机制中,要特别重视创造一种创新文化氛围——造就一批敢于承担风险,愿意和有能力创新创业的企业家群。同时,通过自主创新激励机制的构建,激活创新资源存量,优化科技资源增量,使东北区域的科技资源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
2.强化区域创新体系的宏观协调
强有力的宏观科技指导、监督与服务,是区域创新体系战略转变的制度保障。只有加强区域宏观协调,发挥各自优势,才能够将科技资源的规模优势转变为创新优势和竞争优势,才能将科技资源的集成与优化配置转变为激发科技经济整合的基本动力,才能将科技经济整合转变为区域竞争优势。在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和科技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技行动”指导下,东北三省于2004年3月签署了《东北三省联合建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协议》,这标志着东北三省共建区域创新体系的工作正式启动。这种机制有助于解决科技研发中各自为战的弊端,整合科技资源,挖掘科技潜力,发挥科技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支撑作用。2006年7月,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政府,签署了中国首部区域性立法协作框架协议,目的在于实现东北三省的政府法制资源共享,协调东北地区政府规章,降低立法成本,提高立法质量。通过这种合作框架安排,有助于形成有利于区域产业创新体系的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区域立法参与机制、区域间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也有助于建设区域间统一高效的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平台、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等创新支持体系。
3.创新开放式经济组织
东北地区具有良好的生产性资源和创新性资源,例如有素质较高的人力资本,有水平较高的生产设备,有相对充裕的资本,有相对完善的政策环境。但是,这些资源要素要转变为竞争性资源,转变为有竞争力的现实生产力,转变为区域经济增长的不竭源泉,还需要适当的生产作业、分工协作等经济组织层面上的变革与创新。当前,应抓住发达国家产业发展重点转向新兴产业的国际产业分工变化的机遇,将资金、资源、技术密集型产业部门作为参与国际分工的外向型主导产业部门。围绕大型成套设备、精密仪器、电子信息、核能等高成长的战略性行业,依托一些大项目、大工程等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和人才向重点地区流动和聚集,形成一种开放性的生产性资源与创新性资源的集中和集群大氛围,将资源聚集优势和存量优势转变为区域竞争优势。通过参股控股、外包、R&D联合体等交互性战略投资,促进工业企业组织变革与内部机制创新,使内部各种资源要素释放竞争潜力,并与外部资源形成新的发展动力。
4.制定东北地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产业集群是区域产业创新体系的集中表现,是促进创新体系与经济体系发展的重要途径。产业集群的发展,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政府的宏观规划、引导和促进作用。政府通过制定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区域布局与规划、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政策,影响产业集群的发展水平和方向,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提升、全面振兴的宏观战略之间有效的结合。未来东北地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相协调,通过政策引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群向生态化方向发展。
5.联合承接国家重大工程和科技项目
国家重大项目因其战略性、牵动性和示范性很强,一直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促进重大科技发展的战略举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后起国家和地区也将该类项目的组织实施作为实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东北地区凭借坚实的产业基础和丰富的科技资源,通过联合承接或协作国家重大工程和科技项目,实现产业“从研究中学习,从设计中学习,从试制中学习,从生产中学习,从配套中学习”,这对于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尤其是装备制造业总体技术水平和完善产业技术体系至关重要,也将为“装备中国”、“强大中国”奠定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为此,可以依托第一重型机器、哈尔滨三大动力设备厂、沈阳输变电设备厂、第一汽车制造厂、大连造船厂等行业巨头,利用产业优势,积极部署一些国家重大工程和科技项目的攻关研究和前期研究,争取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方面获得更大进展。
6.建立区域产业合作创新网络
区域创新高度协作、合作与融合,已经成为许多地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依据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调整、升级的战略规划,合理配置、整合科技资源,建设合作创新体系,把科技与经济两大系统间的联系和互动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领域中的关键性、共性和前瞻性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联合攻关,构建区域创新网络。其一,建立完善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技术体系。在区域产业创新体系建设中,按照政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功能分工,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形成高效的产业技术体系,是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其二,合作、统一的区域创新体系必须是一个打破城市行政区划的、资源集成的区域创新系统。大力推进省际间、城际间企业重组和产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的规模实力和整体水平,组建与这些产业组织结构优化相适应的创新体系,例如建立跨省、市的研发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平台等,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引导企业提高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管理的共同体系。通过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或者风险投资,吸引国外创业投资机构等方式,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特别是促进初创企业成长,打造一批有活力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东北的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市场基础和制度基础。
责任编辑 宫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