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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
近年来,由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市场摩擦力大幅下降,资源流动速度迅速提升,资源的拥有权与使用权的进一步分离,共享经济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有学者认为,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该将共享经济视为一种可持续的、盈利性的活动。新的资源分配方式以及经济理念必然会冲击原有的商业模式,传统经济背景下的价值共创机制也将会在共享经济背景下发生改变。然而,目前鲜有关于在共享经济背景下的价值共创机制的探讨和研究。本文以共享经济的先驱企业——ofo为例对共享经济在中国的适应性进行探讨。
共享经济 资源共享
引言
当今共享经济的崛起已经势不可挡,现实世界中共享经济模式下的企业纷纷兴起、大量存在,它们涉及生产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无论风头正劲的Uber、Airbnb还是国内我们身边ofo等等都已经在各自领域产生了一股颠覆性的力量。人们通过互联网+衍生服务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相互之间租借需要的物品,共享经济源于对闲置资源的价值发现,对过剩产能的最大化利用。
可见,共享经济正在重构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影响并改变着未来的世界。中国是人口大国,很多城市人口密度极大,对资源的需求巨大,而为满足需求,我国很多产业过度生产,结果造成产能过剩和大量的资源闲置浪费,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为此国家近些年来提出产业升级改造战略,而共享经济的崛起正适合中国的国情和需要。
共享经济在中国的发展
2015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提出通过分享、协作方式搞创新创业,大力发展我国的分享经济。共享经济作为互联网下的“新经济”、“新商业”形态,其发展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和规模很快,据普华永道预测2025年市场规模可达3350亿美元,每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6%。但是由于中国人的部分传统理念以及中国共享市场的不成熟导致共享经济在中国是实施困难重重。以ofo为例,大部分国人选择ofo的原因是因为价格实惠、自行车性能较高相对于自己购买同类型自行车成本更为低廉。
共享单车的制造不同于以往的单车制造,它采取的规模经济,批量生产使得单车生產成本大大降低;二每辆自行车收取的99元押金可用于再投资从中赚取利息。共享单车的生存面临了种种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消费者的不信任,大多数消费者对共享单车收取押金模式表示质疑,企业对押金的收取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不是特别清晰明了。因此,大部分消费者选择在使用共享单车结束后即退回押金。
二是大量单车遭受损毁盗窃,共享的单车的兴起似乎成为了国民素质的照妖镜,大量共享单车被盗、被损毁、上私锁的案例层出不穷。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官网报道,2016年,近20家品牌投放了约200万辆共享单车,而2017年预计投放总量极可能接近2000万辆。这些自行车报废之后,会产生近30万吨废金属,相当于5艘航空母舰结构钢的重量。
据了解,多家回收企业对于自行车的回收报价仅为每辆十几元甚至四五元。共享单车改变了出行方式,但堆积成山的报废单车却让人担忧。大量的资源浪费与共享经济資源合理分配以及绿色环保的初衷背道而驰。
三是市场竞争激烈,自ofo崛起以来,中国市场上马上出现了大量共享单车企业,如摩拜单车、永安行、哈罗单车等等。速途研究院通过对共享单车市场发展相关数据的收集与统计,并配合数据调研结果,分析2017年第一季度国内共享单车市场的发展态势,数据显示,共享单车行业内,摩拜单车的市场份额达到56.56%,ofo位列第二为29.77%,永安行、由你单车等其他企业则瓜分了剩下13.67%的市场,也就是说摩拜已经占据过半的市场份额,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共享经济在中国的局限性
(1)共享经济尴尬的法律地位
共享经济模式形成于 2008 年金融危机时期。收入锐减使基层民众生活变得拮据,此时的共享经济发展是的基层民众能摆脱生活困境或是解决生活难题而创立的一种消费模式,具有很深的草根情结或群众基础。加之互联网与生俱来具有的民主性和草根性。
在我国“单车”类共享经济模式中,企业通过收取押金吸收了大量的资金。Ofo等共享单车企业将单车接入网络平台,通过低廉的价格和优质质量赢得了基层消费者的青睐。但共享单车的押金收取模式涉嫌非法集资,因此这也是共享经济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缺乏合法性。
(2)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远忧近虑
共享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一个共性的问题,即所涉及的闲置资源对物主而言是一种沉没成本 ,如果通过共享机制盘活这些资源,就可以通过盈利降低沉没成本的损耗。同时,共享经济自身也存在商业运作的沉没成本,它是网络平台为发展市场的一种投入。与闲置资源沉没成本不同的是,这是一种新增的沉没成本,这个问题若得不到妥善解决,标榜共享经济模式的公司可能会因此走向倒闭 。
共享经济承载着美好的理念,然而,如同 SnapGoods 一样揣着“与邻居共享一个电钻”理念去经营网站共享网络公司,如今只有 Neighborgoods 被一位对该理念有着个人兴趣的投资者拯救而幸存下来,其他共享网络公司都已关门大吉。有的公司甚至完全扭曲了共享的涵义。共享经济的理想与现实不对接是客观存在的,因为任何商业模式都离不开资本的支持,也许这正是许多共享网络公司虽然揣着理想但却不得不因为资金的缺乏而倒闭的原因。如今Ofo为占领市场损耗近大量资金,但依旧未找到真正的盈利模式。其后期利润增长能否弥补前期大量的投入、其盈利点何在、盈利能力如何以及能否可持续发展等,均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此外,经营的合法化问题亦是前途未卜。共享经济为开拓市场而投入巨大资金,形成了庞大的沉没成本,若不能建立合理的盈利模式,则势必会阻碍共享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共享经济的监管困境
不可否认,现在共享经济的网络平台正切合了范舍维克的互联网平台自由主义思想,进而导致共享经济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快速成长。共享经济包含了许多不同的商业模式,但共同的特征是其商业的重点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因此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均为异构,因而应对共享经济市场进行监管,以确保传统公司和非传统公司之间公平的市场竞争。如果任何房东都可以将自己的住房在网络平台登记后就能对外出租,就会对传统酒店的经营带来冲击,同时也会给所在小区的其他住户带来不便和滋扰。共享经济通过互联网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实时匹配需求与供应,其潜在的宏观经济收益巨大。但由于共享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政府、环境、劳工和社会的监管,也会带来诸多问题。目前共享经济的发展因缺乏制度保障而具有不确定性,其与传统经济模式的冲突也引起了不少社会和法律问题。共享经济的发展模式应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才能获得进一步的可持续发展。 (4)完善共享经济的法律建议
在共享经济中,政府既是网络平台创建的赋权者,又是网络民众利益的捍卫者。政府对共享经济的监管及完善,意味着要客观地、妥善地处理它的阴暗面。要确保共享经济健康发展,还应避免市场监管的失败,防止某些市场获得較其他市场不公平的优势。为此,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应该符合法治要求;二是共享经济应该采取科学的商业模式;三是应加强政府的监督与引导。监管共享经济是政府必须面临的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针对共享经济的商业活动,政府机构应当有所作为,建立新的监管规则体系。在新的规则出台之前,可以运用相关的法理,借鉴现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市场建立内部自律监督机制,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新共享经济模式的展望
综上,共享经济在中国要走的路还很长,需要改进的地方,作为一种消费协同模式,共享经济的理念在于共享使用权、实现对闲置资源的再配置,既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又克服人们对环境保护的焦虑,通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经济,降低新产品的生产量和原材料消耗,最终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共享经济以消费者和社区利益为导向,但带来的结果却是多方获利。新型的共享经济企业并不会对现有商业造成必然的打击,在良好的社会节能效应和高度的用户忠诚度下,完全可以把人类的消费模式从传统的、垂直的零售模式转变为协作的消费模式。共享資源的使用权构建了社会资本(如公众互相分享的过程),使得商品和服务的分配更加公平。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共享经济通过共享使用权对闲置资源实现再配置,这一过程离不开资本的支持,然而资本逐利的本性可能异化共享经济的理念,挑战现行的制度和秩序。因而理性看待共享经济所蕴藏的商机,探寻符合市场规律和现行制度的发展模式,是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 唐清利.“专车”类共享经济的规制路径[J].中国法学,2015,04:286-302.
[2] 汤天波,吴晓隽.共享经济:“互联网+”下的颠覆性经济模式[J].科学发展,2015,12:78-84.
[3] 彭岳.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以互联网专车为例[J].行政法学研究,2016,01:117-131.
[4] 谢志刚.“共享经济”的知识经济学分析——基于哈耶克知识与秩序理论的一个创新合作框架[J].经济学动态,2015,12:78-87.
[5] 郑志来.共享经济的成因、内涵与商业模式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6,03:32-36.
[6] 郑志来.供给侧视角下共享经济与新型商业模式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6,06:15-20.
[7] 刘奕,夏杰长.共享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动态[J].经济学动态,2016,04:116-125.
近年来,由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市场摩擦力大幅下降,资源流动速度迅速提升,资源的拥有权与使用权的进一步分离,共享经济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有学者认为,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该将共享经济视为一种可持续的、盈利性的活动。新的资源分配方式以及经济理念必然会冲击原有的商业模式,传统经济背景下的价值共创机制也将会在共享经济背景下发生改变。然而,目前鲜有关于在共享经济背景下的价值共创机制的探讨和研究。本文以共享经济的先驱企业——ofo为例对共享经济在中国的适应性进行探讨。
共享经济 资源共享
引言
当今共享经济的崛起已经势不可挡,现实世界中共享经济模式下的企业纷纷兴起、大量存在,它们涉及生产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无论风头正劲的Uber、Airbnb还是国内我们身边ofo等等都已经在各自领域产生了一股颠覆性的力量。人们通过互联网+衍生服务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相互之间租借需要的物品,共享经济源于对闲置资源的价值发现,对过剩产能的最大化利用。
可见,共享经济正在重构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影响并改变着未来的世界。中国是人口大国,很多城市人口密度极大,对资源的需求巨大,而为满足需求,我国很多产业过度生产,结果造成产能过剩和大量的资源闲置浪费,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为此国家近些年来提出产业升级改造战略,而共享经济的崛起正适合中国的国情和需要。
共享经济在中国的发展
2015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提出通过分享、协作方式搞创新创业,大力发展我国的分享经济。共享经济作为互联网下的“新经济”、“新商业”形态,其发展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和规模很快,据普华永道预测2025年市场规模可达3350亿美元,每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6%。但是由于中国人的部分传统理念以及中国共享市场的不成熟导致共享经济在中国是实施困难重重。以ofo为例,大部分国人选择ofo的原因是因为价格实惠、自行车性能较高相对于自己购买同类型自行车成本更为低廉。
共享单车的制造不同于以往的单车制造,它采取的规模经济,批量生产使得单车生產成本大大降低;二每辆自行车收取的99元押金可用于再投资从中赚取利息。共享单车的生存面临了种种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消费者的不信任,大多数消费者对共享单车收取押金模式表示质疑,企业对押金的收取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不是特别清晰明了。因此,大部分消费者选择在使用共享单车结束后即退回押金。
二是大量单车遭受损毁盗窃,共享的单车的兴起似乎成为了国民素质的照妖镜,大量共享单车被盗、被损毁、上私锁的案例层出不穷。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官网报道,2016年,近20家品牌投放了约200万辆共享单车,而2017年预计投放总量极可能接近2000万辆。这些自行车报废之后,会产生近30万吨废金属,相当于5艘航空母舰结构钢的重量。
据了解,多家回收企业对于自行车的回收报价仅为每辆十几元甚至四五元。共享单车改变了出行方式,但堆积成山的报废单车却让人担忧。大量的资源浪费与共享经济資源合理分配以及绿色环保的初衷背道而驰。
三是市场竞争激烈,自ofo崛起以来,中国市场上马上出现了大量共享单车企业,如摩拜单车、永安行、哈罗单车等等。速途研究院通过对共享单车市场发展相关数据的收集与统计,并配合数据调研结果,分析2017年第一季度国内共享单车市场的发展态势,数据显示,共享单车行业内,摩拜单车的市场份额达到56.56%,ofo位列第二为29.77%,永安行、由你单车等其他企业则瓜分了剩下13.67%的市场,也就是说摩拜已经占据过半的市场份额,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共享经济在中国的局限性
(1)共享经济尴尬的法律地位
共享经济模式形成于 2008 年金融危机时期。收入锐减使基层民众生活变得拮据,此时的共享经济发展是的基层民众能摆脱生活困境或是解决生活难题而创立的一种消费模式,具有很深的草根情结或群众基础。加之互联网与生俱来具有的民主性和草根性。
在我国“单车”类共享经济模式中,企业通过收取押金吸收了大量的资金。Ofo等共享单车企业将单车接入网络平台,通过低廉的价格和优质质量赢得了基层消费者的青睐。但共享单车的押金收取模式涉嫌非法集资,因此这也是共享经济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缺乏合法性。
(2)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远忧近虑
共享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一个共性的问题,即所涉及的闲置资源对物主而言是一种沉没成本 ,如果通过共享机制盘活这些资源,就可以通过盈利降低沉没成本的损耗。同时,共享经济自身也存在商业运作的沉没成本,它是网络平台为发展市场的一种投入。与闲置资源沉没成本不同的是,这是一种新增的沉没成本,这个问题若得不到妥善解决,标榜共享经济模式的公司可能会因此走向倒闭 。
共享经济承载着美好的理念,然而,如同 SnapGoods 一样揣着“与邻居共享一个电钻”理念去经营网站共享网络公司,如今只有 Neighborgoods 被一位对该理念有着个人兴趣的投资者拯救而幸存下来,其他共享网络公司都已关门大吉。有的公司甚至完全扭曲了共享的涵义。共享经济的理想与现实不对接是客观存在的,因为任何商业模式都离不开资本的支持,也许这正是许多共享网络公司虽然揣着理想但却不得不因为资金的缺乏而倒闭的原因。如今Ofo为占领市场损耗近大量资金,但依旧未找到真正的盈利模式。其后期利润增长能否弥补前期大量的投入、其盈利点何在、盈利能力如何以及能否可持续发展等,均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此外,经营的合法化问题亦是前途未卜。共享经济为开拓市场而投入巨大资金,形成了庞大的沉没成本,若不能建立合理的盈利模式,则势必会阻碍共享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共享经济的监管困境
不可否认,现在共享经济的网络平台正切合了范舍维克的互联网平台自由主义思想,进而导致共享经济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快速成长。共享经济包含了许多不同的商业模式,但共同的特征是其商业的重点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因此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均为异构,因而应对共享经济市场进行监管,以确保传统公司和非传统公司之间公平的市场竞争。如果任何房东都可以将自己的住房在网络平台登记后就能对外出租,就会对传统酒店的经营带来冲击,同时也会给所在小区的其他住户带来不便和滋扰。共享经济通过互联网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实时匹配需求与供应,其潜在的宏观经济收益巨大。但由于共享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政府、环境、劳工和社会的监管,也会带来诸多问题。目前共享经济的发展因缺乏制度保障而具有不确定性,其与传统经济模式的冲突也引起了不少社会和法律问题。共享经济的发展模式应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才能获得进一步的可持续发展。 (4)完善共享经济的法律建议
在共享经济中,政府既是网络平台创建的赋权者,又是网络民众利益的捍卫者。政府对共享经济的监管及完善,意味着要客观地、妥善地处理它的阴暗面。要确保共享经济健康发展,还应避免市场监管的失败,防止某些市场获得較其他市场不公平的优势。为此,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应该符合法治要求;二是共享经济应该采取科学的商业模式;三是应加强政府的监督与引导。监管共享经济是政府必须面临的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针对共享经济的商业活动,政府机构应当有所作为,建立新的监管规则体系。在新的规则出台之前,可以运用相关的法理,借鉴现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市场建立内部自律监督机制,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新共享经济模式的展望
综上,共享经济在中国要走的路还很长,需要改进的地方,作为一种消费协同模式,共享经济的理念在于共享使用权、实现对闲置资源的再配置,既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又克服人们对环境保护的焦虑,通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经济,降低新产品的生产量和原材料消耗,最终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共享经济以消费者和社区利益为导向,但带来的结果却是多方获利。新型的共享经济企业并不会对现有商业造成必然的打击,在良好的社会节能效应和高度的用户忠诚度下,完全可以把人类的消费模式从传统的、垂直的零售模式转变为协作的消费模式。共享資源的使用权构建了社会资本(如公众互相分享的过程),使得商品和服务的分配更加公平。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共享经济通过共享使用权对闲置资源实现再配置,这一过程离不开资本的支持,然而资本逐利的本性可能异化共享经济的理念,挑战现行的制度和秩序。因而理性看待共享经济所蕴藏的商机,探寻符合市场规律和现行制度的发展模式,是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 唐清利.“专车”类共享经济的规制路径[J].中国法学,2015,04:286-302.
[2] 汤天波,吴晓隽.共享经济:“互联网+”下的颠覆性经济模式[J].科学发展,2015,12:78-84.
[3] 彭岳.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问题——以互联网专车为例[J].行政法学研究,2016,01:117-131.
[4] 谢志刚.“共享经济”的知识经济学分析——基于哈耶克知识与秩序理论的一个创新合作框架[J].经济学动态,2015,12:78-87.
[5] 郑志来.共享经济的成因、内涵与商业模式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6,03:32-36.
[6] 郑志来.供给侧视角下共享经济与新型商业模式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6,06:15-20.
[7] 刘奕,夏杰长.共享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动态[J].经济学动态,2016,04:1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