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转变现有探井、长周期井、特殊井经营管理模式,落实机关责任人的业务责任,针对特殊井,主要包括探井、长周期井(设计建井周期超过60天的井)、反承包井等,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渤海钻井一公司通过建立实施特殊井技术经济责任追究制度,旨在从设计源头控制、施工过程监控、完井后高效益把关,以实现特殊井盈利。
一、目前钻井行业特殊井管理现状
1.外在情况。一是井位运行。由于分公司、油公司在石油行业一直占主导地位,钻井行业处于比较弱势地位,对井位的运行也处于比较被动的角色,一口新特殊井下达井位后,钻井行业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二是受管理“甲方”较多。钻井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甲方”要求临时性设计变更导致工作量增加,或管材变更,或是特殊项目成本超支等,这些额外工作量的增加,导致井队经济成本增加,而甲方在这个过程中的口头认可或是书面认可显然对额外费用的追加没有太大作用,更多的时候只能是井队自行承担损失。三是关联交易结算。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寻求的都是“利益”最大化,对于石油行业的油公司、分公司也不例外。对于因“甲方”要求超设计或是额外工作量的增加,在关联交易结算的时候,“甲方”会因各种理由拒绝支付,造成钻井队伍的亏损。
2.内在情况。一是预算管理工作过于盲目,缺乏预测性。在现有情况下,钻井公司拿到井位后没有进行全方面的预测工作,包括技术评价、经济评价。工程设计中的设计周期、钻头费用、泥浆体系、钻井工具等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没有进行一定的评价。二是无过程跟踪管控。由于特殊井施工周期较长,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额外增加费用井队、公司层面都缺乏强有力的数据评价,仍持续在传统的思维管理模式中,认为一切为了施工需要,而不会根据实际去分析超支原因以及下步解决措施。三是结算程序不完善。目前,口井的关联交易结算主要依据的是井队的完井分析报告,口井完井后井队写实,直接交由经营系统进行关联交易结算,井队数据的真实有效、是否漏失都缺乏相应的监督、指导。
二、特殊井技术经济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建立策划
1.责任评价。预算评价(施工前):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渤海钻井一公司在特殊井设计下达(或井位下达后)7天之内,技术办公室完成特殊评价报告交经营办公室。技术办公室的评价报告主要对钻井周期、钻頭费用、泥浆费用是否满足施工需要作出评估。过程管控评价(施工中):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要求、地质复杂、管材变更等原因变更设计,或增加工作量及费用的,由技术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甲方、技术评价工作,并提交领导办公会。结算评价(施工后):井队写实形成完井分析报告交技术办公室,由技术办公室复审,并组织井队、生产、技术、经营等部门会审,形成完整的完井分析报告,交甲方进行评审,再交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结算。
2.责任评价程序。预算评价:
过程管控评价:
结算评价
3.责任评价内容。(1)责任部门:技术系统。责任人:技术分管领导、技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特殊井工程设计、设计变更、完井报告等相关项目,以及做好钻头、泥浆药品费用的管控,对设计进行技术风险分析,从源头控制,确保特殊井不亏损。一是从设计上保障特殊井投资周期与实际基本相符。按照油田定额标准分析设计,积极协调甲方、钻井院,使钻井周期、钻头使用、泥浆体系、井控工艺等工程项目投资满足实际施工要求,保证技术部分投资充足,差额允许在3%~5%之间浮动。二是从额外工作量及费用上,保障特殊井有技术方面的确认资料,且追加费用合理。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要求、地质复杂、管材变更等原因变更设计,或增加工作量及费用的,及时论证,并协调甲方变更设计或签认。三是从资料上保障特殊井的追加费用全额结算。根据井队写实及报告,负责对特殊井完井报告进行修改及完善,坚持以数据为依据,充分说明特殊井的工作量、施工难度、额外消耗等,组织技术、经营、井队相关人员会审,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完善报告,上报甲方评审,并积极协调。四是从工程施工上,防止特殊井费用失控。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钻头、泥浆药品费用监管,同时对超出设计费用进行分析,为结算及考核追加提供依据。五是明确界定责任。因工程设计原因导致井队亏损,技术办公室未及时与钻井院协调的为直接责任,与钻井院协调不当的情况下又未与甲方协调、评判的为直接责任,在与钻井院、甲方协调不当的情况未及时向领导办公会或专门评价会提交书面分析报告的为直接责任;额外工作量及费用追加没有积极跟甲方协调或协调不当的情况下没有向领导办公会或专门评价会提交书面分析报告的为直接责任;因完井分析报告资料缺失导致特殊井结算损失的为直接责任;特殊井完井后没有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汇审的为直接责任。
(2)责任部门:经营系统。责任人:经营分管领导、经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特殊井定额分析、成本控制、变更井结算(设计变更、地质复杂井追加)等相关项目,对特殊井定额进行成本风险分析,从过程控制,确保特殊井考核不亏损。一是定额分析。按照设计分析特殊井定额,对成本构成进行分析,找出无投资、投资过低项,通告相关部门,并积极协调甲方,不能解决的,上报总公司相关部门。二是成本控制。负责可控成本过程监控,对超支项目进行控制或及时预警,非设计内超支,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甲方协调工作。从生产成本上,防止特殊井费用失控。三是变更井结算。依据井队写实、完井技术报告,形成结算用完井报告。结算前,争取甲方相关负责人确认。甲方相关项目负责人签章认可的或有评审报告的,做到变更或追加费用全额结算。四是责任界定。因对口井定额没有进行分析或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口井无投资项或投资过低的为直接责任;对口井无投资项、投资过低等问题视而不解决的为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特殊井可控成本超支的为直接责任,井队可控成本即将超支或已经超过没有采取一定措施的为直接责任;一般材料、油料超支的为直接责任;甲方相关项目负责人签章认可的或有评审报告的变更、追加费用不能全额结算的为直接责任。积极同总公司协调投资方面的工作后,总公司不给予认可的为间接责任。 (3)责任部门:生产系统。责任人:生产分管领導、生产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因腾井口、甲方工农关系误工、特殊搬迁、整拖等非正常生产产生的周期及费用。争取得到甲方相关负责人的签认,签认报告及时交经营办公室,作为完井结算依据。全面负责生产井位运行,对于特殊井甲方下达井位后,生产办公室将新井基本情况交技术、经营进行评价,待领导办公会审核后决策是否施工。一是直接责任:因腾井口、甲方工农关系误工、特殊搬迁、整拖等非正常生产产生的周期及费用到甲方相关负责人的签认后,签认报告未能及时上交经营办公室导致结算损失的为直接责任。二是间接责任:因腾井口、甲方工农关系误工、特殊搬迁、整拖等非正常生产的周期及费用未得到甲方相关负责人签认且没有及时向领导办公会或专门评价会提交书面分析报告的为间接责任。
(4)责任部门:井队。责任人:井队正职、井队相关负责人。负责履行好钻井工程设计之内任务,对于设计外的工作量、产生额外费用做好写实,并争取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现场确认,对特殊井的生产经营具有管理责任。一是严格执行设计,执行定额。不经甲方及公司批准,超设计、超定额施工,造成损失或亏损的,井队负全责。二是设计变更及额外工作量无写实,或写实不全的。因责任不到位,造成周期或费用超支追加不到位,井队负有管理责任。三是写实及完井报告上交不及时,造成结算滞后或损失的,井队负管理责任。
4.责任考核。(1)考核兑现方式。考核奖惩与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挂钩,口井考核,季度兑现。井队奖惩与正职兑现、个人效益工资挂钩,口井考核,口井兑现。
(2)考核办法。①评价报告上交不及时,每延误1天扣罚相应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200元。评估数据与实际相差比例超过5%,按照相同比例扣罚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季度绩效工资。②特殊井管理过程中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井队正职、相关负责人履职尽责、未发生失控的每人奖励300元/口井;特殊井完井后考核盈利的奖励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井队正职、相关负责人各500元/口井。③特殊井管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形成直接责任的,按季度绩效工资的10%扣罚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形成间接责任的按季度绩效工资的5%扣罚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井队未履行职责的按个人月度绩效工资的10%分别扣罚两名正职、井队相关负责人。
(作者单位: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渤海钻井一公司)
一、目前钻井行业特殊井管理现状
1.外在情况。一是井位运行。由于分公司、油公司在石油行业一直占主导地位,钻井行业处于比较弱势地位,对井位的运行也处于比较被动的角色,一口新特殊井下达井位后,钻井行业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二是受管理“甲方”较多。钻井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甲方”要求临时性设计变更导致工作量增加,或管材变更,或是特殊项目成本超支等,这些额外工作量的增加,导致井队经济成本增加,而甲方在这个过程中的口头认可或是书面认可显然对额外费用的追加没有太大作用,更多的时候只能是井队自行承担损失。三是关联交易结算。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寻求的都是“利益”最大化,对于石油行业的油公司、分公司也不例外。对于因“甲方”要求超设计或是额外工作量的增加,在关联交易结算的时候,“甲方”会因各种理由拒绝支付,造成钻井队伍的亏损。
2.内在情况。一是预算管理工作过于盲目,缺乏预测性。在现有情况下,钻井公司拿到井位后没有进行全方面的预测工作,包括技术评价、经济评价。工程设计中的设计周期、钻头费用、泥浆体系、钻井工具等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没有进行一定的评价。二是无过程跟踪管控。由于特殊井施工周期较长,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额外增加费用井队、公司层面都缺乏强有力的数据评价,仍持续在传统的思维管理模式中,认为一切为了施工需要,而不会根据实际去分析超支原因以及下步解决措施。三是结算程序不完善。目前,口井的关联交易结算主要依据的是井队的完井分析报告,口井完井后井队写实,直接交由经营系统进行关联交易结算,井队数据的真实有效、是否漏失都缺乏相应的监督、指导。
二、特殊井技术经济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建立策划
1.责任评价。预算评价(施工前):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渤海钻井一公司在特殊井设计下达(或井位下达后)7天之内,技术办公室完成特殊评价报告交经营办公室。技术办公室的评价报告主要对钻井周期、钻頭费用、泥浆费用是否满足施工需要作出评估。过程管控评价(施工中):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要求、地质复杂、管材变更等原因变更设计,或增加工作量及费用的,由技术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甲方、技术评价工作,并提交领导办公会。结算评价(施工后):井队写实形成完井分析报告交技术办公室,由技术办公室复审,并组织井队、生产、技术、经营等部门会审,形成完整的完井分析报告,交甲方进行评审,再交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结算。
2.责任评价程序。预算评价:
过程管控评价:
结算评价
3.责任评价内容。(1)责任部门:技术系统。责任人:技术分管领导、技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特殊井工程设计、设计变更、完井报告等相关项目,以及做好钻头、泥浆药品费用的管控,对设计进行技术风险分析,从源头控制,确保特殊井不亏损。一是从设计上保障特殊井投资周期与实际基本相符。按照油田定额标准分析设计,积极协调甲方、钻井院,使钻井周期、钻头使用、泥浆体系、井控工艺等工程项目投资满足实际施工要求,保证技术部分投资充足,差额允许在3%~5%之间浮动。二是从额外工作量及费用上,保障特殊井有技术方面的确认资料,且追加费用合理。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要求、地质复杂、管材变更等原因变更设计,或增加工作量及费用的,及时论证,并协调甲方变更设计或签认。三是从资料上保障特殊井的追加费用全额结算。根据井队写实及报告,负责对特殊井完井报告进行修改及完善,坚持以数据为依据,充分说明特殊井的工作量、施工难度、额外消耗等,组织技术、经营、井队相关人员会审,以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完善报告,上报甲方评审,并积极协调。四是从工程施工上,防止特殊井费用失控。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钻头、泥浆药品费用监管,同时对超出设计费用进行分析,为结算及考核追加提供依据。五是明确界定责任。因工程设计原因导致井队亏损,技术办公室未及时与钻井院协调的为直接责任,与钻井院协调不当的情况下又未与甲方协调、评判的为直接责任,在与钻井院、甲方协调不当的情况未及时向领导办公会或专门评价会提交书面分析报告的为直接责任;额外工作量及费用追加没有积极跟甲方协调或协调不当的情况下没有向领导办公会或专门评价会提交书面分析报告的为直接责任;因完井分析报告资料缺失导致特殊井结算损失的为直接责任;特殊井完井后没有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汇审的为直接责任。
(2)责任部门:经营系统。责任人:经营分管领导、经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特殊井定额分析、成本控制、变更井结算(设计变更、地质复杂井追加)等相关项目,对特殊井定额进行成本风险分析,从过程控制,确保特殊井考核不亏损。一是定额分析。按照设计分析特殊井定额,对成本构成进行分析,找出无投资、投资过低项,通告相关部门,并积极协调甲方,不能解决的,上报总公司相关部门。二是成本控制。负责可控成本过程监控,对超支项目进行控制或及时预警,非设计内超支,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甲方协调工作。从生产成本上,防止特殊井费用失控。三是变更井结算。依据井队写实、完井技术报告,形成结算用完井报告。结算前,争取甲方相关负责人确认。甲方相关项目负责人签章认可的或有评审报告的,做到变更或追加费用全额结算。四是责任界定。因对口井定额没有进行分析或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口井无投资项或投资过低的为直接责任;对口井无投资项、投资过低等问题视而不解决的为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特殊井可控成本超支的为直接责任,井队可控成本即将超支或已经超过没有采取一定措施的为直接责任;一般材料、油料超支的为直接责任;甲方相关项目负责人签章认可的或有评审报告的变更、追加费用不能全额结算的为直接责任。积极同总公司协调投资方面的工作后,总公司不给予认可的为间接责任。 (3)责任部门:生产系统。责任人:生产分管领導、生产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因腾井口、甲方工农关系误工、特殊搬迁、整拖等非正常生产产生的周期及费用。争取得到甲方相关负责人的签认,签认报告及时交经营办公室,作为完井结算依据。全面负责生产井位运行,对于特殊井甲方下达井位后,生产办公室将新井基本情况交技术、经营进行评价,待领导办公会审核后决策是否施工。一是直接责任:因腾井口、甲方工农关系误工、特殊搬迁、整拖等非正常生产产生的周期及费用到甲方相关负责人的签认后,签认报告未能及时上交经营办公室导致结算损失的为直接责任。二是间接责任:因腾井口、甲方工农关系误工、特殊搬迁、整拖等非正常生产的周期及费用未得到甲方相关负责人签认且没有及时向领导办公会或专门评价会提交书面分析报告的为间接责任。
(4)责任部门:井队。责任人:井队正职、井队相关负责人。负责履行好钻井工程设计之内任务,对于设计外的工作量、产生额外费用做好写实,并争取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现场确认,对特殊井的生产经营具有管理责任。一是严格执行设计,执行定额。不经甲方及公司批准,超设计、超定额施工,造成损失或亏损的,井队负全责。二是设计变更及额外工作量无写实,或写实不全的。因责任不到位,造成周期或费用超支追加不到位,井队负有管理责任。三是写实及完井报告上交不及时,造成结算滞后或损失的,井队负管理责任。
4.责任考核。(1)考核兑现方式。考核奖惩与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挂钩,口井考核,季度兑现。井队奖惩与正职兑现、个人效益工资挂钩,口井考核,口井兑现。
(2)考核办法。①评价报告上交不及时,每延误1天扣罚相应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200元。评估数据与实际相差比例超过5%,按照相同比例扣罚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季度绩效工资。②特殊井管理过程中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井队正职、相关负责人履职尽责、未发生失控的每人奖励300元/口井;特殊井完井后考核盈利的奖励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井队正职、相关负责人各500元/口井。③特殊井管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形成直接责任的,按季度绩效工资的10%扣罚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形成间接责任的按季度绩效工资的5%扣罚相关分管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井队未履行职责的按个人月度绩效工资的10%分别扣罚两名正职、井队相关负责人。
(作者单位: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渤海钻井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