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爱这土地》是现代著名诗人艾青的代表诗作之一。也是人教版九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一课的第一首诗歌。按照教材的要求,学生不仅要熟读,而且要背诵并默写全诗。当然,尽管相对于古典诗文,现代诗歌由于字数、句数不定,不太讲究平仄押韵等原因,背诵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这首诗篇幅比较短小,且形象鲜明,诗意显豁,照常理而言,背诵的效果应该会比较好。
随之而来的期中考试,在“积累与运用”部分的“诗文默写”出了这样一道题:根据提示写出上句或下句。?摇?摇?摇?摇 ?摇?摇?摇?摇?摇?摇,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根据诗文原句填空,答案没有疑义: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没有生僻字,甚至没有易错字!从中考能力考察的角度审视,体现了最低等级的要求,仅仅只是识记层面而已。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全班除极个别人外,都应该答对的一道小题。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统计的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不是个别,而是很多,虽未及一半,却也有16人之多,也就是以全班54人为基数,竟有将近30%左右的人未得分。诧异之余,询问其他班级,有的未统计,而统计过的班级情况也基本类似。
小结:这就是规律!“的”字是结构助词。它所帮助完成的结构就是“偏正结构”。前面是修饰限定性部分,在句子成分里,我们叫它“定语”;而后面是被修饰限定的部分,即常说的中心词,在句子成分里,我们常常叫它“主语”或“宾语”。
换句话而言,“的”就是定中式偏正结构的标志。或者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名词前面的“de”,就应该写作“的”。
结构形式一般为:修饰、限制性的词语 的 名词。
这个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结果呢?
重新翻看所执教的两个班的语文试卷,统计学生的错误后发现,除2个人因字形混淆错写“刮”字为“乱”字、还有1人因习惯性错误而写错了“黎”字,右上角的部分多加了一撇外,其他的错误都在“地”、“的”、“的”三个虚词的运用上面:要么将该用“地”的地方,误写为“的”;要么将该用“的”的地方,误写为“地”;还有一人竟将最后一个“的”误写为“得”。
这时,联想到学生作文中的情况,我似乎突然明白了问题所在。为了验证我的猜测,我用了下面一组试题,在执教的其中一个班级进行了测试:
根据课文原文,填写上句或下句:
1.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摇?摇?摇 ?摇?摇?摇?摇?摇。
2.?摇?摇?摇 ?摇?摇?摇?摇?摇,尽那边,我蘸着南海没有渔船的苦水。
3.我用残损的手掌,?摇?摇?摇?摇 ?摇?摇?摇?摇。
答案如下:1.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2.岭南的荔枝花寂寞地憔悴
3.摸索这广大的土地
参加测试的52人,全对38人,14人有不同程度的错误。对错误的进一步统计显示:“的”、“得”、“地”的运用错误为62%。
再次测试的结果证明了我的猜测,也让我再一次明白,学生的问题常常彰显着我们教学上的疏忽;就像孩子的问题常常与家长的不足紧密关联一样。问题找到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诚然,就这一课的教学任务的完成,我们可以引导学生总结规律:这首诗共出现了11个读作“de”的字,只有一个地方运用了“地”,也只有最后一句运用了“得”。记住特殊的两处,其余的尽管写作“的”即可。
遗憾的是,这个方法适用范围非常狭窄,仅此诗可用。内容篇幅短小时可用,而内容篇幅稍长时,便显得笨拙可笑!毕竟,“的”、“得”、“地”三个字,作为现代汉语中的高频词,在一篇较长的文章中,该会有多少呢!单单是想想,就令人发怵。
当然,也可以运用最简单的办法,比如背诵时将“的”读作“de”,将“地”读作“dì”,而将“得”读作“děi或dé”。
这个方法倒是适用范围很广。但是,它却明显地有误导学生的嫌疑。因为,错误的朗读习惯一旦形成,纠正起来的艰难是可想而知的。更何况,这个方法里所传递的为达成目的不惜运用错误方法的功利意识,也是教育中的大忌。
其实,不可回避的还是“的”、“地”、“得”三个词的用法辨析。也许,不妨以这一文本为载体,进行这三个高频词辨析的教学,这才是一劳永逸的做法。
★作者单位:陕西西安市爱知中学。
随之而来的期中考试,在“积累与运用”部分的“诗文默写”出了这样一道题:根据提示写出上句或下句。?摇?摇?摇?摇 ?摇?摇?摇?摇?摇?摇,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根据诗文原句填空,答案没有疑义: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没有生僻字,甚至没有易错字!从中考能力考察的角度审视,体现了最低等级的要求,仅仅只是识记层面而已。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全班除极个别人外,都应该答对的一道小题。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统计的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不是个别,而是很多,虽未及一半,却也有16人之多,也就是以全班54人为基数,竟有将近30%左右的人未得分。诧异之余,询问其他班级,有的未统计,而统计过的班级情况也基本类似。
小结:这就是规律!“的”字是结构助词。它所帮助完成的结构就是“偏正结构”。前面是修饰限定性部分,在句子成分里,我们叫它“定语”;而后面是被修饰限定的部分,即常说的中心词,在句子成分里,我们常常叫它“主语”或“宾语”。
换句话而言,“的”就是定中式偏正结构的标志。或者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名词前面的“de”,就应该写作“的”。
结构形式一般为:修饰、限制性的词语 的 名词。
这个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结果呢?
重新翻看所执教的两个班的语文试卷,统计学生的错误后发现,除2个人因字形混淆错写“刮”字为“乱”字、还有1人因习惯性错误而写错了“黎”字,右上角的部分多加了一撇外,其他的错误都在“地”、“的”、“的”三个虚词的运用上面:要么将该用“地”的地方,误写为“的”;要么将该用“的”的地方,误写为“地”;还有一人竟将最后一个“的”误写为“得”。
这时,联想到学生作文中的情况,我似乎突然明白了问题所在。为了验证我的猜测,我用了下面一组试题,在执教的其中一个班级进行了测试:
根据课文原文,填写上句或下句:
1.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摇?摇?摇 ?摇?摇?摇?摇?摇。
2.?摇?摇?摇 ?摇?摇?摇?摇?摇,尽那边,我蘸着南海没有渔船的苦水。
3.我用残损的手掌,?摇?摇?摇?摇 ?摇?摇?摇?摇。
答案如下:1.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2.岭南的荔枝花寂寞地憔悴
3.摸索这广大的土地
参加测试的52人,全对38人,14人有不同程度的错误。对错误的进一步统计显示:“的”、“得”、“地”的运用错误为62%。
再次测试的结果证明了我的猜测,也让我再一次明白,学生的问题常常彰显着我们教学上的疏忽;就像孩子的问题常常与家长的不足紧密关联一样。问题找到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诚然,就这一课的教学任务的完成,我们可以引导学生总结规律:这首诗共出现了11个读作“de”的字,只有一个地方运用了“地”,也只有最后一句运用了“得”。记住特殊的两处,其余的尽管写作“的”即可。
遗憾的是,这个方法适用范围非常狭窄,仅此诗可用。内容篇幅短小时可用,而内容篇幅稍长时,便显得笨拙可笑!毕竟,“的”、“得”、“地”三个字,作为现代汉语中的高频词,在一篇较长的文章中,该会有多少呢!单单是想想,就令人发怵。
当然,也可以运用最简单的办法,比如背诵时将“的”读作“de”,将“地”读作“dì”,而将“得”读作“děi或dé”。
这个方法倒是适用范围很广。但是,它却明显地有误导学生的嫌疑。因为,错误的朗读习惯一旦形成,纠正起来的艰难是可想而知的。更何况,这个方法里所传递的为达成目的不惜运用错误方法的功利意识,也是教育中的大忌。
其实,不可回避的还是“的”、“地”、“得”三个词的用法辨析。也许,不妨以这一文本为载体,进行这三个高频词辨析的教学,这才是一劳永逸的做法。
★作者单位:陕西西安市爱知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