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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改革来说,方法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小问题。改革方法决定改革的质量和效率,在很多时候甚至直接决定改革成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提高改革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必须高度重视并正确运用改革方法。
全面深化改革仍需突出重点
全面深化改革,是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内在要求,是向建立健全新体制最终目标冲刺的逻辑使然。党中央审时度势,要求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体制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全面梳理并攻克各方面体制及其各个环节存在的弊端,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于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要面面俱到、同等用力。全面深化改革仍然要突出重点。这是因为:其一,面面俱到的改革会使有限的资源分散,导致全部或大部分改革项目浅尝辄止,不能产生彻底的、长期的改革效应;其二,面面俱到的改革容易导致鱼龙混杂,甚至把并非改革的内容笼而统之地囊括在改革名下;其三,面面俱到的改革容易混淆视听,造成改革泛化,导致“泛改革症”或“社会恐改革症”,带来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反应,增加不必要的改革成本。更主要的是,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才能带动全局突破。改革重点的选择,是对内容重要程度、时间紧迫程度和条件具备情况的综合考量。一般来说,那些在新体制系统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核心环节、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起着主要制约作用的关键环节、有利于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且具备相关条件的重要环节,应作为当前和未来改革的重点。对这些重点改革,应在国家周密规划的基础上,集中力量一鼓作气地推进。所谓“攻坚”,就是抓住这些重点打歼灭战,做到决战决胜。与此同时,其他改革要围绕重点改革配套推进。从方法论角度讲,面面俱到的改革往往具有排炮型且碎片化的特征,实际上也往往缺乏章法和秩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改革,也难以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条件导向的基础上明确改革重点,通过突破重点带动全局。这些作为重点的改革依数量而论应该尽量精简,确保都是真正处于上位并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立一柱而定乾坤作用的改革。
就当前而言,应把形成选贤任能的干部人事制度、建立保障公民公平发展权利与机会的制度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重要产品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建设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等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
着力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
改革方案是改革的施工图,其是否正确科学直接关系改革的效果。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科学制订改革方案,确保每一项改革方案都正确可行,取得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良好效果。科学制订改革方案的一个根本原则是,坚持遵循改革基本方向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有机统一。改革方案的制订,在大方向上必须坚持社会认同和国际通行的基本理念和规制,但具体内容设计则必须考虑现实基础、发展阶段、地区差异、领域特点。受实际条件所限,不排除在某个时期以及某些特殊地区、特殊领域的改革方案会有不同于一般要求的特点。从操作层面看,保障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重要方面。
保证足够的酝酿研究时间。改革方案的制订不宜简单设置时限。越是重要的改革方案,所涉及的问题往往越复杂,越需要充分研究、多方论证、统筹兼顾,这就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仓促行事,容易粗制滥造,也容易挂一漏万。这种方案如果下达执行,不仅会带来改革的曲折,而且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应作为制订改革方案的一个基本原则。相对于不科学的“急就章”式改革方案导致的巨大代价,多花点时间把改革方案做得更科学一些是值得的,这与不思改革、拖延改革是两回事。
加强改革方案制订过程中的统筹协调。任何真正的改革都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特别是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攻克的体制机制顽瘴痼疾很多,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兼顾的利益也很多,情况错综复杂。加强改革方案制订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对科学制订改革方案尤为重要。既要避免既得利益主体主导改革方案制订的情况,也要避免由外行制订改革方案。因此,应当坚持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开展社会协商。在此基础上,由综合改革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
改革方案制订过程应尽可能公开。任何一项改革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理应让人民群众参与,既包括参与改革,也包括参与改革方案设计。改革方案最终要向大众公开,而在此之前让群众参与方案的讨论,一方面可以集思广益,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其承受能力,因为征求意见的过程同时也是解放思想、解开心结的过程。从理论上说,除了极少数事项,绝大多数改革方案的制订过程都可公开。历史表明,闭门造车设计出来的所谓改革方案,往往脱离实际:有的公布之后广受诟病,结果是还未改到位,又不得不紧锣密鼓地谋划新一轮改革;有的由于研究制订时局限于内部操作而导致先天不足,因而在实施时不得不“亡羊补牢”,四处开口子,事实上导致出台的改革方案成了一纸空文。这样的改革会付出巨大社会成本,严重影响改革的声誉。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彻底解决改革方案制订的封闭性问题。改革方案的研究制订过程,能公开的应尽量公开。有的事项即便过程不能公开,到最后决定之前,也应在较大范围听取意见。
全面深化改革仍需突出重点
全面深化改革,是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内在要求,是向建立健全新体制最终目标冲刺的逻辑使然。党中央审时度势,要求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体制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全面梳理并攻克各方面体制及其各个环节存在的弊端,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于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要面面俱到、同等用力。全面深化改革仍然要突出重点。这是因为:其一,面面俱到的改革会使有限的资源分散,导致全部或大部分改革项目浅尝辄止,不能产生彻底的、长期的改革效应;其二,面面俱到的改革容易导致鱼龙混杂,甚至把并非改革的内容笼而统之地囊括在改革名下;其三,面面俱到的改革容易混淆视听,造成改革泛化,导致“泛改革症”或“社会恐改革症”,带来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反应,增加不必要的改革成本。更主要的是,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才能带动全局突破。改革重点的选择,是对内容重要程度、时间紧迫程度和条件具备情况的综合考量。一般来说,那些在新体制系统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核心环节、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起着主要制约作用的关键环节、有利于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且具备相关条件的重要环节,应作为当前和未来改革的重点。对这些重点改革,应在国家周密规划的基础上,集中力量一鼓作气地推进。所谓“攻坚”,就是抓住这些重点打歼灭战,做到决战决胜。与此同时,其他改革要围绕重点改革配套推进。从方法论角度讲,面面俱到的改革往往具有排炮型且碎片化的特征,实际上也往往缺乏章法和秩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改革,也难以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条件导向的基础上明确改革重点,通过突破重点带动全局。这些作为重点的改革依数量而论应该尽量精简,确保都是真正处于上位并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立一柱而定乾坤作用的改革。
就当前而言,应把形成选贤任能的干部人事制度、建立保障公民公平发展权利与机会的制度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重要产品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建设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等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
着力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
改革方案是改革的施工图,其是否正确科学直接关系改革的效果。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科学制订改革方案,确保每一项改革方案都正确可行,取得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良好效果。科学制订改革方案的一个根本原则是,坚持遵循改革基本方向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有机统一。改革方案的制订,在大方向上必须坚持社会认同和国际通行的基本理念和规制,但具体内容设计则必须考虑现实基础、发展阶段、地区差异、领域特点。受实际条件所限,不排除在某个时期以及某些特殊地区、特殊领域的改革方案会有不同于一般要求的特点。从操作层面看,保障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重要方面。
保证足够的酝酿研究时间。改革方案的制订不宜简单设置时限。越是重要的改革方案,所涉及的问题往往越复杂,越需要充分研究、多方论证、统筹兼顾,这就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仓促行事,容易粗制滥造,也容易挂一漏万。这种方案如果下达执行,不仅会带来改革的曲折,而且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应作为制订改革方案的一个基本原则。相对于不科学的“急就章”式改革方案导致的巨大代价,多花点时间把改革方案做得更科学一些是值得的,这与不思改革、拖延改革是两回事。
加强改革方案制订过程中的统筹协调。任何真正的改革都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特别是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攻克的体制机制顽瘴痼疾很多,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兼顾的利益也很多,情况错综复杂。加强改革方案制订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对科学制订改革方案尤为重要。既要避免既得利益主体主导改革方案制订的情况,也要避免由外行制订改革方案。因此,应当坚持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开展社会协商。在此基础上,由综合改革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
改革方案制订过程应尽可能公开。任何一项改革都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理应让人民群众参与,既包括参与改革,也包括参与改革方案设计。改革方案最终要向大众公开,而在此之前让群众参与方案的讨论,一方面可以集思广益,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其承受能力,因为征求意见的过程同时也是解放思想、解开心结的过程。从理论上说,除了极少数事项,绝大多数改革方案的制订过程都可公开。历史表明,闭门造车设计出来的所谓改革方案,往往脱离实际:有的公布之后广受诟病,结果是还未改到位,又不得不紧锣密鼓地谋划新一轮改革;有的由于研究制订时局限于内部操作而导致先天不足,因而在实施时不得不“亡羊补牢”,四处开口子,事实上导致出台的改革方案成了一纸空文。这样的改革会付出巨大社会成本,严重影响改革的声誉。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彻底解决改革方案制订的封闭性问题。改革方案的研究制订过程,能公开的应尽量公开。有的事项即便过程不能公开,到最后决定之前,也应在较大范围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