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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类社会问题和社会事务日益增多,传统的社会管理遭遇严重挑战,社会管理创新日显重要。近年来,党中央提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政法机关作出了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国家政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該中如何定位和发挥作用。笔者拟从分析社会管理创新出台的背景出发,就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路径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社会管理创新出台的背景因素
党中央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其背景因素是什么?对此,笔者认为可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改革开发以来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延续。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市场经济,回答的是政府在企业面前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问题,着力解决的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问题。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政府提出政事分开,即行政体制改革,将一部分行政权力社会化,回答的是政府权力在公共权力面前是什么,公共权力如何去行政化的问题,解决的是政府权力与公共权力的关系问题。现在提出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着力解决的是政府在社会组织面前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问题,特别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角色、职责、活动的界线问题。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提出是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政策的延续,既要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诸如商业贿赂等负面问题,也要解决先前政治体制改革还未完成的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建设问题。当然,社会管理创新也有着主要任务,即社会管理模式选择问题。
(二)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社会管理庞大性和具休职能作用有限性之间矛盾的需要。社会管理庞大性和具休职能作用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一方面,任何机关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是有边界的,并不能包管一切;另一方面,不同的机关组织由于职能作用的差异,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和方向也有很大不同。这就需要在树立“有限职能、无限服务”理念的同时,正确认识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作为、有所大为”。如近年来矛盾比较突出的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许多工人遭遇欠薪解决的办法大多是聚集基层政府门口上访,一些基层政府迫于上级政府和舆论的压力,从财政调拨资金替企业支付工人工资。而按照现代管理的一般理论,企业只要不是恶意欠薪,那么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应当由企业与工人或者工会组织协商解决,政府仅作居中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诉至法院请求司法判决。
(三)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社会正在发生一场深刻的转型,社会管理环境从静态封闭走向动态开放,社会管理对象从“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会管理领域从现实社会延至虚拟社会,已经从一个“整体性的社会”转变为一个“多样化的社会”。社会大转型不仅导致新的社会事务大量产生,如行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物业管理、互联网管理等,同时引发了众多新的社会问题,如信访问题、“三无”农民、城市地摊以及网络沉迷等,使得社会管理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建设的突出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群众上访数量居高不下,从根本上说,在于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管理工作没有跟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定位
(一)检察机关应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忠实捍卫者。检察工作始终应当坚持党的领导。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新阶段推行的一项社会管理的改革措施,检察机关不仅要同党中央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也要认真执行同级党委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决定,通过检察执法工作支持、服务于党委领导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做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忠实捍卫者。
(二)检察机关应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保障者。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过程中,始终扮演着政治和法律保障的角色。与其他体制改革一样,社会管理创新不是任意而为,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即法治原则。检察机关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检察权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改革的保障工作,防止改革创新变味,偏离了正确方向。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在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能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能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主要是依据《宪法》的法律监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以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社会管理服务。
(三)检察机关应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参与者。人民检察理论的主要奠基人王桂五曾指出:“更多、更普遍的,是一身二人,既要从事管理,又要接受管理。整个社会就是通过管理而运行的有机体。”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责任,又要接受社会管理,努力解决好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推进自身的工作创新和管理创新。近年来检察工作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检察工作社会知晓率低、公众参与率低、自身监督体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传统的检察管理理念带来的负面问题,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应当做好自身管理理念的更新,着力解决在检察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参与者。
三、检察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路径
(一)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基本途径。一是注重对社会管理创新中腐败问题的查处。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加强对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机制、资金使用的监督,严肃查办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务犯罪,促进政府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和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社会管理创新的效果。二是以检察预防推进社会化预防格局的形成。应当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执法办案,但其视角应当以推进风清气正的社会廉洁氛围形成为总体目标。检察机关应当探索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途径和社会化预防工作实现途径。三是合理行使批捕、起诉等权力,更加重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有效遏制刑事犯罪势头,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局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稳定感。四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完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和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机制,依法从宽处理、快速办理,缩短办案期限,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二)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依靠群众、服务基层。一是针对特殊社会群体得不到有效的帮扶、教育、管理,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积极参与刑释解教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刑事受害人救助工作,积极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广泛参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改革未成年人办案方式。二是通过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增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联系协作,依托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充分吸收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推动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形成。
(三)检察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着力加强自身的管理创新。一是开展岗位练兵,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对新招录的年轻检察官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让他们尽快实现由知识型到能力型的转变,同时要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警到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使其开阔视野、积累经验。二是加强案件管理,提高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提升主要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上,提高执法案件质量不仅涉及到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等检察执法管理等相关问题。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强化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增强检察干警敬业精神。通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检察文体活动,使广大干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培养、选拔、任用、管理融为一体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强有力的干部监督体系,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
一、社会管理创新出台的背景因素
党中央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其背景因素是什么?对此,笔者认为可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改革开发以来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延续。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市场经济,回答的是政府在企业面前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问题,着力解决的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问题。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政府提出政事分开,即行政体制改革,将一部分行政权力社会化,回答的是政府权力在公共权力面前是什么,公共权力如何去行政化的问题,解决的是政府权力与公共权力的关系问题。现在提出社会管理创新概念,着力解决的是政府在社会组织面前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问题,特别是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角色、职责、活动的界线问题。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提出是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政策的延续,既要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诸如商业贿赂等负面问题,也要解决先前政治体制改革还未完成的有限政府、服务政府的建设问题。当然,社会管理创新也有着主要任务,即社会管理模式选择问题。
(二)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社会管理庞大性和具休职能作用有限性之间矛盾的需要。社会管理庞大性和具休职能作用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一方面,任何机关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是有边界的,并不能包管一切;另一方面,不同的机关组织由于职能作用的差异,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和方向也有很大不同。这就需要在树立“有限职能、无限服务”理念的同时,正确认识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作为、有所大为”。如近年来矛盾比较突出的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许多工人遭遇欠薪解决的办法大多是聚集基层政府门口上访,一些基层政府迫于上级政府和舆论的压力,从财政调拨资金替企业支付工人工资。而按照现代管理的一般理论,企业只要不是恶意欠薪,那么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应当由企业与工人或者工会组织协商解决,政府仅作居中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诉至法院请求司法判决。
(三)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社会正在发生一场深刻的转型,社会管理环境从静态封闭走向动态开放,社会管理对象从“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会管理领域从现实社会延至虚拟社会,已经从一个“整体性的社会”转变为一个“多样化的社会”。社会大转型不仅导致新的社会事务大量产生,如行业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物业管理、互联网管理等,同时引发了众多新的社会问题,如信访问题、“三无”农民、城市地摊以及网络沉迷等,使得社会管理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建设的突出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群众上访数量居高不下,从根本上说,在于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管理工作没有跟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定位
(一)检察机关应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忠实捍卫者。检察工作始终应当坚持党的领导。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新阶段推行的一项社会管理的改革措施,检察机关不仅要同党中央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也要认真执行同级党委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决定,通过检察执法工作支持、服务于党委领导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做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忠实捍卫者。
(二)检察机关应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保障者。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过程中,始终扮演着政治和法律保障的角色。与其他体制改革一样,社会管理创新不是任意而为,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即法治原则。检察机关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检察权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改革的保障工作,防止改革创新变味,偏离了正确方向。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在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能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能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主要是依据《宪法》的法律监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以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社会管理服务。
(三)检察机关应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参与者。人民检察理论的主要奠基人王桂五曾指出:“更多、更普遍的,是一身二人,既要从事管理,又要接受管理。整个社会就是通过管理而运行的有机体。”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责任,又要接受社会管理,努力解决好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推进自身的工作创新和管理创新。近年来检察工作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检察工作社会知晓率低、公众参与率低、自身监督体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传统的检察管理理念带来的负面问题,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应当做好自身管理理念的更新,着力解决在检察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参与者。
三、检察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路径
(一)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基本途径。一是注重对社会管理创新中腐败问题的查处。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加强对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机制、资金使用的监督,严肃查办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务犯罪,促进政府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和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社会管理创新的效果。二是以检察预防推进社会化预防格局的形成。应当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执法办案,但其视角应当以推进风清气正的社会廉洁氛围形成为总体目标。检察机关应当探索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途径和社会化预防工作实现途径。三是合理行使批捕、起诉等权力,更加重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有效遏制刑事犯罪势头,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局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稳定感。四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完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和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机制,依法从宽处理、快速办理,缩短办案期限,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二)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依靠群众、服务基层。一是针对特殊社会群体得不到有效的帮扶、教育、管理,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积极参与刑释解教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开展刑事受害人救助工作,积极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广泛参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改革未成年人办案方式。二是通过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增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联系协作,依托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充分吸收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推动社会管理新格局的形成。
(三)检察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着力加强自身的管理创新。一是开展岗位练兵,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对新招录的年轻检察官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让他们尽快实现由知识型到能力型的转变,同时要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警到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使其开阔视野、积累经验。二是加强案件管理,提高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提升主要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上,提高执法案件质量不仅涉及到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等检察执法管理等相关问题。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强化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增强检察干警敬业精神。通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检察文体活动,使广大干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培养、选拔、任用、管理融为一体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强有力的干部监督体系,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