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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经济体系中,有效的国际制度安排将引起行为体的利益追求以及行为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发生变化,以致国际关系行为体将在多大程度上遵守国际机制的约束。东亚区域合作具有非正规化、非制度化等特点,东亚货币合作中的机制规范并非完全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东亚货币合作中的机制属性主要体现在一系列双边和多边的协议中,并且是以基础的机制层次如区域性危机防范、救援机制等为发展点。由于这些发展点具备了机制属性,国际机制在东亚货币合作中的效用性便应得到更多的关注,以使得东亚货币合作能被更好地加以规范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