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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事业重在建设,人权保障重在行动。最近几年是中国人权事业大发展的几年,也是人权保障全面付诸行动的几年。从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向全国人大提出“人权”入宪的建议,到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由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宪法原则,这一系列举措使我们欣喜地看到了党和政府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