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寻租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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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当今信息社会,信息已经成为重要的资源。市场经济体制下,信息拥有者想方设法对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垄断,以获取高额利润。本文从信息寻租的概念入手,并且从信息的特点角度,详细地分析出信息寻租的五种主要方式,以及形成信息寻租现象的主要原因和危害,最后笔者针对这些原因从道德教育、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促进信息资源公共获取。
  [关键词]信息;信息寻租;信息公开
  DOI:10.3969/j.issn.1008-0821.2010.07.047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0)07-0162-04
  Analysis of Information Rent-seekingTang Caihong
  (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Sun Yat-sen University,Guangzhou 511106,China)
  [Abstract]Information has now been of great importance in the era of information,under the system of market economy,information owners try their best to control and monopolize the information they possessed so as to make high profits.This paper begined from the conception of information rent-seeking,and then discussed its five main ways,bad influences and the main reas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informations features in detail.on the basis of these analysis,the author finally proposed several suggestions such as moral education,information publicity,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monitoring mechanisms to cope with the problems of information rent-seeking in order to promote public access to information resources.
  [Keywords]information;information rent-seeking;information publicity
  
  寻租理论是经济学的重要理论之一,1974,安妮·克鲁格(Anne O.Krueger)在《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第一次使用寻租这个概念后,寻租理论研究从此蓬勃展开,并逐步渗透到了经济学的各个分支,为政治学、社会学、行政管理等其他社会科学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寻租不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是近几年,以控制非实物资源为特征的寻租现象有增多的态势,特别是以控制信息进行寻租的行为已成为一种新的谋利形式,利用信息进行寻租则是当今信息社会出现的一个新现象。“寻租活动”这一社会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普遍性,它对社会的整体利益极具破坏性,而且只有少数人从中获益。笔者认为,从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角度,深入研究众多寻租现象之一——信息寻租的概念及相关理论,寻求信息寻租的治理措施,既可以深化寻租理论研究,又能够丰富信息管理研究领域的内容。信息寻租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进程,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使“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剖析信息寻租的方式、成因和危害,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提高信息寻租成本,限制信息寻租规模,减少寻租活动的危害程度。
  我国学者从80年代末期开始对寻租理论及其现实意义进行了一系列的讨论,但是目前的寻租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研究信息寻租的文献不多,而从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角度研究寻租更是少之又少,吴慰慈(2007)从政府的角度指出了信息寻租的原因,并提出其解决措施是实行电子政务;周淑云和陈书华(2007)深入探讨了信息寻租的表现形式、危害和解决办法;陈兴桂(2005)从经济角度通过分析信息的特点探讨了信息寻租的危害和应对措施。
  1 信息寻租的概念
  1.1 寻 租
  Gordon Tullock被称为寻租理论之父,他是在研究垄断的社会成本时提出寻租(rent-seeking)概念的。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寻租的定义有许多,综合来看,寻租是个人或组织利用稀缺资源,通过控制或影响资源分配的管治者,攫取一种额外的利益或好处的行为,这种额外的利益或好处是一种人为创造的财产转移[1]。
  1.2 信息寻租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寻租的本质是通过限制自由竞争和资源的自由流动达到垄断的目的,从而获得经济租金的非生产性活动[2]。因此寻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寻租所得之利是一种不当得利。
  那么,什么是信息寻租?笔者认为,信息寻租是指信息拥有者凭借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人为限制信息自由流动以谋取和维护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
  2 信息寻租的方式
  当今社会,信息已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各个领域,成为现代社会相当重要的一种资源,它与水和空气被认为是构成现代文明的三大基础资源。从资源的属性来说,信息是一种非实物资源,它与实物资源相比较,显然具有经济价值性,但信息资源还具有时效性、可控性、传播性、隐敝性、非实物性、低成本复制性、价值难以估量性等诸多特点[3]。而一些部门或个人正是利用这些特点对自己所控制的信息进行垄断、隐瞒、限制自由流动以及利用、扭曲、捏造信息等方法造成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从而进行信息寻租,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谋取私人利益。从目前发生的各种信息寻租来看,主要信息寻租方式有以下几种[4]:
  2.1 对信息流量进行限制
  主要是指本应该通过特定的合法渠道及时向公民公布信息,或公民有权通过申请等途径获得相关信息,但信息拥有者却通过垄断、隐瞒或封锁信息使之成为稀缺资源,从而为其维护既得利益创造条件。这些信息主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与地方政策、部门规章、办事规则及办事流程等公众信息。例如,在房地产交易中,国土管理部门通过控制土地出让信息,来为自己获得租金创造条件[5]。
  2.2 提供虚假信息
  主要是指一些工作人员在采购、拍卖等方面捏造信息,向非相关利益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他们误判形势,作出错误决策。而知道真相的个人或利益集团则可以轻易击败他们,从中获利。例如,政府采购中最典型的情况是,某个公司向决策委员会的某一个或几个成员行贿,使决策委员会提供虚假或不相关的项目采购的意图,有意地向某集团倾斜,从而使“朋友”得到合同。
  2.3 利用篡改信息寻租
  主要是指人为篡改信息来设置租金,使信息只对部分集体有利的寻租方式。例如,在国际贸易中,企业能够通过院外活动影响法律或税收政策(例如关税)等,以增加竞争者的成本,或者获得政府的额外补贴。
  2.4 利用真实信息寻租
  主要是指一些部门本应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但却与媒体合作,收取所谓信息费,从中获取租金[6]。如,发生在2009年的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的事件中,掌管考试或招生信息的教育主管机构,本应向社会公开考生的正式信息,但却作为谋取部门利益的手段。
  2.5 透露保密信息寻租
  主要是指一些工作人员透露一些保密信息进行寻租。包括公务员考试在内,如职称考试等,都存在“政考不分”的情况,很容易形成权力寻租现象。如:一些考试指定教材,而这些教材编撰者往往与考试组织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最近的广西公务员考试的泄题事件就是很好的证明。
  3 信息寻租的危害性
  在当今信息社会里,信息是最大的资源,信息的高速流动和传播是最大特征。农业社会的土地和工业社会的机器是不可共享的、排他的和专有的,而信息社会的信息是可以共享和低成本反复使用,它可以使财富超常地增加。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都把政府信息资源定义为最核心的国家资源和战略性资源[7]。可见,对信息的垄断、隐瞒、控制及对信息的不合理利用甚至扭曲信息必将违背国家提出的“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最终导致与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的更大差距。信息寻租主要危害归结如下4个方面:
  3.1 破坏社会公平与正义
  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社会公平和正义是个历史范畴,从根本上是指社会对利益的分配原则。按照美国社会学家罗尔斯的社会正义观,利益包括所有的社会基本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等“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任何社会一旦在利益的分配上显失公平,社会正义就无从体现,社会的和谐秩序就会被打破。信息寻租正是打破了这种利益的合理分配。信息寻租使少数信息拥有者从信息资源中获得高额垄断利润,从而损害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违背了公平与正义原则[2]。
  3.2 浪费社会资源
  寻租活动是一种非生产性营利活动。寻租作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额外收入的行为,并不会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甚至资源的严重浪费,使公共资源被私人纳入囊中。这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8]:一是信息寻租者进行游说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以及为疏通层层关系而支出的礼品与金钱,信息寻租的可能性迫使人们花费额外的时间、精力、资源去从事这一类活动。对整个社会而言,这类活动没有增加任何社会产出,反而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不利于社会进步;二是信息设租者为使信息寻租者支付的贿金达到自己满意的水平以及为掩人耳目而付出的时间、精力与资源;三是为对付寻租者的游说与贿赂而进行反游说、反贿赂所耗费的时间、精力与资源;四是信息垄断、专权以及寻租活动会使信息资源不能在社会高效地合理流动,使信息的价值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寻租活动使原本应该由社会公众所分享的信息资源被寻租者所垄断,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导致经济增长缓慢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3.3 剥夺了公众信息获取权和知情权
  信息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应该为社会公众所自由获取,信息获取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信息寻租阻碍了公众自由获取信息的渠道。信息寻租使信息由公共资源转化为少数人赚取利润的工具,导致信息资源在社会的分配不公以及信息不对称。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数字鸿沟也越来越大。
  除此之外,信息寻租还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使公民难以参与到政府的公共决策中来,而政府所作的公共决策也因而难以得到充分的、广泛的讨论,从而降低了公共决策的质量,既影响了民主的建设,又损害了群众的利益[4]。
  3.4 阻碍国家信息化建设进程
  寻租活动孽生了社会上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靠寻租起家的利益集团正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巨大障碍。随着国家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我国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必然要求打破信息壁垒和信息垄断,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这是我国信息化的主要目标,但是,这却极大地抑制了信息寻租行为,因此那些利益集团坚决反对信息社会的彻底改革和进步,而愿意保持当前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和不对称的混乱无序状态,以便自己浑水摸鱼,放手寻租。
  4 信息寻租的原因
  4.1 政府权力部门化与部门权力利益化
  在我国传统的条块分割的政务体制下,政府独占的大量信息往往成为政府部门寻租的主要资源与来源,而信息的共享会导致租金的流失或减少,消减原来部门的利益。
  权力的部门分割和部门的寻租利益,势必阻碍信息共享。因为共享导致成本降低,为民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意味着部门原有寻租机会降低;而且,权力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其他部门(power shift),意味着租金也随之转移到别的部门,必然导致本部门租金的弱化甚至瓦解[1]。
  即使信息共享带来总体利益最大化,但共享部门之间要么没有进行利益补偿,要么利益补偿成本太高,因为信息资源比实物资源更难估价。更何况长期以来审批工作的复杂性、不透明性,使得政府工作流程很难真正优化,更无法借助互联网达成资源共享。
  4.2 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相关的法律不健全、不完善或者不同法律之间标准不一、划分不一,信息资源的拥有者巧妙的利用相关法律的缺陷或法律政策的模糊,甚至把信息寻租掩盖在“知识产权”的外衣下,千方百计地将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或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方百计地进行垄断,租给信息寻租者[2]。另外,目前仍没有明确的信息公开法律和制度对信息寻租行为做明确的约束性规定,所以人们对其司空见惯或不深究责任。
  4.3 基础设施不完善
  目前,Internet上信息资源存在以下的不足:(1)网络建设滞后,信息传递速度不尽人意,例如,许多网站(如校园网)与互联网不能兼容,这给一定范围的信息寻租者提供了掩人耳目的渠道。(2)许多公共站点需要付费才能访问,而我国公众收入不均衡造成公众对许多信息的获取无法实现。(3)中文信息量不足,英文内容居多,阅读不便。(4)没有专门的权威机构对网上信息进行审核,因此有可能误导信息获取者[9]。
  4.4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信息寻租的重要制约因素,有效地监督能够防范和减少信息寻租的发生。总体而言,当前对信息寻租活动的监督尚不够有力。如果各种监督机制运用得当,或许可以减少甚至避免寻租行为。但是由于目前监督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或执行不力,现有的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因此,仍有为数不少的人员在实施不同程度的寻租行为。
  4.5 信息不对称
  在双方占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其中一方为了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凭借自己的信息优势故意或利用对方对信息的无知而隐藏相关信息,选择对另一方不利的行为,获取额外利益,对另一方造成损害[10]。如果每一个人所掌握的信息都一样,不仅寻租现象会大量减少,而且寻租问题的严重性也会降低。而事实上,由于不同的地位、知识结构、社会阅历、经验以及获取信息的环境和途径不同,掌握的信息可能完全不同。这也许是信息寻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5 抵制信息寻租行为的对策
  5.1 加强社会道德教育
  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尤其在政府官员中加强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敬业精神、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荣誉感等,从道义上提倡官员廉政,自洁自律;利用宣传舆论工具对寻租活动予以揭露,形成一种反信息寻租的意识形态和道德环境。使人们的偏好体系发生升华,更加追求高层次的(精神)需要,自觉放弃甚至抵制信息寻租行为[11]。
  5.2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是一种承认公民对政府拥有的信息由公开请求权,政府对这种信息公开的请求有回答义务的制度[12]。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保证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社会信息的透明度,使可能存在的租金机会的信息充分展现在公众面前,从而遏制寻租行为[1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具体方法有:
  (1)在政府网站上设立公共信息查询点,公众可依法获取一些政府作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公共信息[9]。目前,我国政府部门掌握着全社会80%的信息资源(其中包括3 000多个数据库)。政府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无法企及的信息优势。从蕴含的信息价值来看,政府信息内容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极其重要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政府作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理应将这些信息转化为全体公众的信息,向民众公开,与民众共享[14]。
  (2)充分利用Internet网,实现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通过Internet网发布政府信息,减少公民的信息申请和相应的成本负担,降低公民获取信息的成本,使全体公民平等地行使知情权。
  (3)建立信息寄存制度。数字信息寄存[16](digital legal deposit)是传统呈缴本制度的发展。信息寄存的目的是创建透明的信息环境,通过一致的、大规模的设计,建立高质量的分类信息资源,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合理地利用。
  (4)建立防止信息垄断的机制,鼓励开发信息资源。信息垄断表现多种方式,如行业垄断、行政垄断、超级企业垄断。信息垄断必然带来信息产品价格垄断,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因此,应当建立有效的调节机制,制定相关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政策,以促进信息资源市场的高效运行。
  5.3 完善相关的法律
  法律是遏制寻租的有效方法之一。随着社会不断变化和进步,现行的法律法规或某些条文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在立法上,应该规定信息寻租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司法上,应当让信息在一个充分法治的环境中运行,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一种有利于克服寻租活动的社会环境,加大对寻租者和设租者的惩罚力度,从而提高其寻租成本,减少寻租行为。
  例如,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15]。
  5.4 健全监督机制
  健全监督机制,除了要进一步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外,还要健全舆论监督、制度监督、纪律监督等多种监督机制,使监督方式多样化,形成监督网络体系。
  (1)要加强舆论监督,除对政府机关干部要进行舆论监督外,对一般的信息寻租行为也应进行舆论谴责,发挥舆论监督的强大优势,强化新闻媒体、公众的监督作用,逐步把反对信息寻租作为一种社会共识。
  (2)要加强制度监督,即建立与完善反对信息寻租的有关制度,加强制度约束和权利制衡,以增加寻租人的寻租成本。
  (3)要加强纪律监督,即党委、人大等要加强对有关领导的党纪、政纪监督,政府机关也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对干部和有关领导的一般性寻租问题也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放纵。
  6 结 语
  目前的寻租理论研究仍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研究信息寻租的文献不多,而且从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公共获取角度研究寻租的文献和书籍更是少之又少。信息寻租的研究还仅仅是开始,在此领域仍有很多的研究课题有待我们继续潜心研究和进一步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吴慰慈.图书馆学新探[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220-224.
  [2]周淑云,陈书华.信息寻租问题浅析[J].情报杂志,2007,(5):93-97.
  [3]马费城,等.信息资源管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15-20.
  [4]陈兴桂.信息寻租的现象分析及应对措施[J].广西社会科学,2005,(3):21-23.
  [5]曹和平,翁翕.信息租问题探析[J].北京大学学报,2005,(3):85-93.
  [6]偶正涛.警惕“信息腐败”[EB/OL].http:∥www.ah.xinhua.org/xinwen/2003-05/28/content542997.htm,2009-05-25.
  [7]韩晓萍,贾鹏雷.电子政务“杀手锏”[EB/OL].http:∥www.ccw.com.cn/htm/newsl/it/deep/02-11-4-2.asp,2009-05-20.
  [8]贺卫.寻租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106-138.
  [9]姚维保.公共健康信息的公共获取问题研究[J].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ervice,2004,(5):10.
  [10]路小红.信息不对称理论及实例[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0,(5):337-339.
  [11]黄董良.税收活动中的寻租问题[J].税务研究,2002,(203):62-65.
  [12]罗昊.论建立信息公开制度[J].学术论坛,2003,(4):17-28.
  [13]贺卫,王浣尘.以制度创新抑制寻租的可能性研究[J].江汉论坛,2000,(4):5-10.
  [14]韩忠波,黄丹丹.政府信息寻租问题探析[J].电子政务,2008,(5):81-84.
  [15]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EB/OL].http:∥www.gov.cn/zwgk/2007-04/24/content592937.htm,2009-05-25.
  [16]陈传夫,姚维保.我国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差距、障碍与政府策略建议[J].图书馆论坛,2004,(6):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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