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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纪律是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行为规范,对维护社会健康有序运行、保持社会稳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纪律以文字形式最早出现在《左传》,纪律活动主要由“纪”(或者“纹”)“发”“临照”“戒惧”和“不敢易”五部分组成。通过对纪律的文献考证、词义理解和多种视域下解读,探索现代语境下纪律规范内涵,以期促进传统的“通过纪律的社会控制”向新时期“通过纪律的社会治理”转型的研究与实践。
【关键词】 纪律;纪纲法度;指示命令;纪律规范;国家治理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行政学院2016年国家高端智库研究项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编号:NSAZK(ZB)2016002)和国家行政学院2017年院级青年科研项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7ZBQN03)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张晨,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室)助理研究员,2016级博士后。研究方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D920.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8)02-0058-03
一、关于“纪律”的文献考证
据文献考证,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纪律”这个词。由于相关史料匮乏,考据难辨,我们仍然无法知道“纪律”究竟由谁首先提出以及初始使用的具体语境。“纪律”到底是什么?它的发展演变与历史流变过程是怎样的?不同历史时期对“纪律”一词的理解又是怎样的?等等,这些问题都是研究纪律的基本问题。
《左传·桓公二年》有一则关于“纪律”的记载:“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这其中包含了几方面的意思,其一,“纪”。“纪”通“记”,指记载某些人和事。“文物”通“纹物”,就是把某些人和事通过刻铸的方式记录在物体上。其二,“发”。本义为射箭,有“表达、发表、发布、发言、登载、宣布、公布之日”之意。其三,“临照”。“临照”通“照临”,指从上向下看,意为将纪律规定向文武百官予以宣告、公布。其四,“戒惧”。戒是象形字,象征双手争夺武器防卫,指“防备警惕”“禁止做的事情”,它还通常指代“体罚用具”“限制人行动自由的手铐脚镣”和“有条文规定的宗教徒必须遵守的生活准则”等。戒惧就是“警惕、畏惧”。其五,“易”。易有两层意思,一是“交换、变换”,二是“轻视、看不起”。
通过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纪律活动主要由“纪”(或者“纹”)“发”“临照”“戒惧”和“易”五部分组成。纪律制定以后首先要通过某种形式固定化,以显示其郑重性、威严性,然后发布出来、宣告天下,让文武百官知晓,若有触犯必将戒罚。这是对“纪律”的文本理解,而通过表征看,这段文字更像是关于“朝堂纪律”的表述,因为其临照的对象是“百官”;但结合中国律法演变历史,春秋战国时期在施行成文法以前,社会规范中除了道德教义的“明”外,其他社会规范都呈现隐蔽不可知的状态,国家统治推行的各种规范也都是在“未尝宣示下民”的情况下实施的,所以并非普通意义上的“朝堂纪律”。单凭零散粗陋的记载,我们无法圈定“纪律”的具体使用语境,对于“纪律”也只能在“纪纲法度”的范围内理解。
二、对于“纪律”的词义理解
从“纪律”的字面意思来理解,“纪”是指丝的端绪,可以引申为“法度”“规章”“纪律”之意。“律”则源于乐器节律,它的初始意思为“均布”——一种用来调试古代乐器音律的工具,其主要是纪律、法律、约束之意,“范不一而归于一”乃律。究其核心意义,它通常指代规章、制度,还有规定、规程、要求的含義,也有“规则”“条文”之解释。
通过文献收集,关于纪律的观点、看法、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
规章制度说。有学者认为纪律和政策、法律一样,是社会的制度化控制,纪律制度、政策制度、法律制度是社会控制中的硬控制,也是“制度的规范化控制”。代表性的定义有:纪律是指“政党、机关、部队、团体、企业等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制度等”。再比如,《辞海》中纪律是指“政党、机关、部队、团体、企业等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
行为准则说。纪律是“社会各种组织规定其所属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行为规范说。纪律是“一定社会或集体组织要求其成员必须共同遵守并赋有组织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纪律是“一个社会或集体组织中共同遵守的业已确定的行为规范。具体包括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决议、履行职责等。”
道德范畴说。纪律是重要道德范畴之一,纪律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纪律之所以属于道德范畴,是因为“道德水平高的人在选择自己行为时,会自觉地按照纪律规范的要求,一旦产生违犯纪律的动机,能及时受到良心的谴责,消除不良动机”。
共同意志说。纪律是一种维持社会秩序、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社会主义社会的纪律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自觉遵守纪律是应尽义务。纪律是一定范围内组织成员的共同意志。
纪律奖惩说。纪律应当是严明、严肃的,执行纪律要赏罚严明,“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者给予惩处”“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它强制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一定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如有违反,行为人将受到相应的惩戒。”
社会规范说。纪律同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社会习俗、政党政策、国家法律一样,是社会规范的一个类型。它是“指引、评价、控制社会成员的行为的规则和标准”。亦有学者给纪律规范下了定义,认为纪律规范“是指一定团体和部门制定的,要求其成员遵守业已确立的秩序、执行命令和执行职责的一种社会规范。它随着社会组织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各种社会团体日渐增加而迅速发展起来。” 外文解释。根据《柯林斯高阶英汉双解学习词典》、《新英汉英英汉英词典》和《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析,与纪律相对应的词汇是discipline,有纪律、约束、管教、训练、训导、身心锻炼、自制力、处罚、严格要求、行为准则、符合标准的行为和风纪的意思。
另外,还有纪律观念说、纪律秩序说、纪律文化说等。总的来说,前人对于纪律的理解和阐释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相同的解释便不再列举赘述。
三、多重视域下的“纪律”解读
如果拘泥于“纪律”的固有定义,很难准确把握其深刻含义,只有通过不同时期、不同视角和不同领域来考察,方能比较全面具体地理解和体会它在各种场域和环境中的内涵。
1.成文规范中的纪律
纪律是一个国家成文规范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表现为对某些行为进行约束和规制的守则、某些事项处理和推进的规则以及对某些事务进行调控和管理的指令等。根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守则是指“共同遵守的规则”,规则是指“仪范,规范,规章,法则,使整齐,使合乎一定的方式”,指令是指“指示命令”。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成文规范没有明确表明其“纪律”身份,反而以守则、规则、指令等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比如学校的校规校纪、工厂的“规章”、行政组织的指示命令等。
2.国家治理中的纪律
简单地说,国家治理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对社会秩序的调控”,通过“共享的价值观、有效的制度和组织、统一的行为规范”“对运动中的各种社会力量”进行调节和控制,“避免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及社会的总体进程,打破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必要的稳定结构”。以纪律为手段和主要工具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控制,建构权力组织网络为基础的社会调控体系,兼容“人性的张扬”与“社会秩序对组织化的内在需求”之间的对立和对抗,“力图把人类行为的后果控制在社会基本秩序的范围之内”。国家治理中的纪律既有强制性的规制措施实施,又包括了“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定共同目标”等方式方法。
3.社会管理中的纪律
以组织的形式存在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新兴社会组织如特定的行业协会、某种类型的职业协会、研究学会、资本基金会、公益慈善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它们是具有行业特色、领域特色、地理区位特色的组织化程度不同的集体、集团。国外学者对社会组织进行纪律自主性方面的研究,认为宗教团体、抗议团体、记者协会等组织纪律自主性较低;妇女组织、慈善组织、律师团体等组织纪律自主性中等;企业组织、研究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纪律自主性较高。社会治理所采取的方式和措施因社会组织中的纪律自主性之程度强弱而有所不同,其组织自治程度、规范完整程度、制度协调沟通程度以及组织功能发挥程度均有较大差异,这是社会管理乃至社会公共服务的纪律性差异性特征。
4.宗教信仰中的纪律
任何一种宗教都会制定教义教典、戒律戒条、禁忌禁令,督促教徒行为适当、规范有序,并确保他们时刻受到教义之引领、戒律之威慑、禁令之规制,这便是宗教(教会)纪律。宗教纪律贯穿于个体的全部宗教生活,从饮食起居到宗教礼仪,从教会组织到宗教团体,既有广泛性又有层次性,并且伴随着极为严厉的责罚惩戒制度体系,正是这种制裁性的强制力保障和维护了宗教纪律权威,使文本教义的宗教纪律成为宗教生活的制度约束。
5.传统文化中的纪律
中华传统文化中精华和辉煌的部分——文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根基。古书记载“文明以止,人文也”。(《周易·賁第二十二》)文明就是“止”,就是要求人讲规矩、受限制,维护文明之秩序、守“化成天下”之规矩。儒家文化中的“克己”思想,也是说人要自觉约束、克制自己,不能任意放纵、为所欲为。这些包含纪律因素、纪律成分的文化形式,无不表明了文明是各种社会规范的总和,而纪律则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承载和共同体现,是人类文明中的规则智慧和制度成果。另外,在传统文化的传习过程中,纪律已经出现了分类化、成型化的特征,比如维护专制、维护等级的政治、生活纪律,以“戒尺”训诫、“祠堂”问审和族规家法、族谱家谱为象征的教育、宗族纪律等,家庭、宗族成为纪律规制的最小单位,家族宗族纪律成为封建专制等级制度的底层保障和基本支撑。
6.氏族生活中的纪律
早在氏族公社时期,为了生存和繁衍需要,氏族成员必须抵御大自然和异族的侵害,军事纪律生活成为必然选择。生存纪律背景下的军事纪律生活包括饮食起居纪律、体能技能训练纪律、军事操练纪律等,人与自然之间是崇拜信仰关系而氏族成员之间则是典型的纪律规制关系。这个时期的军事纪律生活是人类纪律生活的初始形态,是纪律现象出现和纪律规范演进的发端和起源。
7.思想观念中的纪律
思想观念中的普遍性准则或曰公正正义即是公理,管子云:“行天道,出公理。”(《管子·形势解》)康有为“从事算学,以几何著《人类公理》”,严复在1895年发表的《救亡决论》中也提到过“公理公器”。无论是思想观念中的普遍性准则还是现实生活中的普遍性准则,它都表明这是一种肯定性的评价和有效性的认可,都是对有限事例的盖然性把握,是可以经过实证加以考察和分析的“行动规划”。然而,“社会政治领域的认知,远远没有达到自然领域认知的严密性和准确性”,思想观念中的普遍性准则是客观性和真理性的知识,社会生活中的普遍性准则是知识在应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实实在在的效能效果。在“竞争世界,徒讲道理”的时代,公理是“力量均等者”之间的游戏规则,是否合乎公理是对事情、行为进行判断的标准。然而,强权挟持公理,“所谓理者,舍是非而论尊卑,背于公,拂于人情,权势所在,理即随之”,知识领域中的公理信念、公理思想在社会现实中有着急切的功能期待,“公理无势,口舌无力”的强权局势亟待改观,对立化同一、普通的规范也要“化为公理”。
8.工商经贸中的纪律
“行有行规,店有店法。”经济贸易往来中的工商组织自古就有其执业纪律、交易规范和定量标准,这些流传下来的规矩大都是行业传统惯例和适应新形势制定的交易通则,比如工商服务行业中素有“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等执业纪律(执业操守)。行规店法(规)是判断执业人是否守规矩、讲诚信的判断标准,是维护工商贸易活动基本秩序的操作(层面)规则,违反这些操作规则必然要受到来自业界和商业组织内部的处理和制裁。
四、现代语境下的纪律规范内涵
不同的历史时期,纪律规范内涵解读不同。现在纪律规范至少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首先,纪律规范是一种独立的社会规范,纪律规制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治理方式。纪律规范并非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的附庸,纪律规制也不仅仅是其他社会治理策略的手段和途径。其次,纪律规范是法律型社会规范,它具有法律型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并且与其他法律型社会规范有共同之处。最后,纪律规范具有社会规范的外在性和一般性特征,即明确性、概括性、统一性、公共性和层次性;在内容上,它有强制性、复杂性、评价性和工具性等特征;此外,在性质上还具有阶级性、教育性、文明性、自觉性和实践性等特征。
此外,在不同的时代话语下,纪律规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不同。转型时期,就是“通过纪律的社会控制”向“通过纪律的社会治理”的过渡与转变。
参考文献:
[1] 王沪宁:《社会资源总量与社会调控:中国意义》,《复旦学报》1990年第4期。
[2] 唐皇凤:《社会转型与组织化调控——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研究》,复旦大学2006年学位论文。
[3] 朱德米:《经济特区与中国政治发展》,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
[4] 袁伟时:《文化与中国转型》,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5] 张康之:《文明是社会规范的总和》,《甘肃理论学刊》1999年第1期。
责任编辑:富裕
【关键词】 纪律;纪纲法度;指示命令;纪律规范;国家治理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行政学院2016年国家高端智库研究项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项目编号:NSAZK(ZB)2016002)和国家行政学院2017年院级青年科研项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7ZBQN03)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张晨,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室)助理研究员,2016级博士后。研究方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D920.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8)02-0058-03
一、关于“纪律”的文献考证
据文献考证,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纪律”这个词。由于相关史料匮乏,考据难辨,我们仍然无法知道“纪律”究竟由谁首先提出以及初始使用的具体语境。“纪律”到底是什么?它的发展演变与历史流变过程是怎样的?不同历史时期对“纪律”一词的理解又是怎样的?等等,这些问题都是研究纪律的基本问题。
《左传·桓公二年》有一则关于“纪律”的记载:“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这其中包含了几方面的意思,其一,“纪”。“纪”通“记”,指记载某些人和事。“文物”通“纹物”,就是把某些人和事通过刻铸的方式记录在物体上。其二,“发”。本义为射箭,有“表达、发表、发布、发言、登载、宣布、公布之日”之意。其三,“临照”。“临照”通“照临”,指从上向下看,意为将纪律规定向文武百官予以宣告、公布。其四,“戒惧”。戒是象形字,象征双手争夺武器防卫,指“防备警惕”“禁止做的事情”,它还通常指代“体罚用具”“限制人行动自由的手铐脚镣”和“有条文规定的宗教徒必须遵守的生活准则”等。戒惧就是“警惕、畏惧”。其五,“易”。易有两层意思,一是“交换、变换”,二是“轻视、看不起”。
通过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纪律活动主要由“纪”(或者“纹”)“发”“临照”“戒惧”和“易”五部分组成。纪律制定以后首先要通过某种形式固定化,以显示其郑重性、威严性,然后发布出来、宣告天下,让文武百官知晓,若有触犯必将戒罚。这是对“纪律”的文本理解,而通过表征看,这段文字更像是关于“朝堂纪律”的表述,因为其临照的对象是“百官”;但结合中国律法演变历史,春秋战国时期在施行成文法以前,社会规范中除了道德教义的“明”外,其他社会规范都呈现隐蔽不可知的状态,国家统治推行的各种规范也都是在“未尝宣示下民”的情况下实施的,所以并非普通意义上的“朝堂纪律”。单凭零散粗陋的记载,我们无法圈定“纪律”的具体使用语境,对于“纪律”也只能在“纪纲法度”的范围内理解。
二、对于“纪律”的词义理解
从“纪律”的字面意思来理解,“纪”是指丝的端绪,可以引申为“法度”“规章”“纪律”之意。“律”则源于乐器节律,它的初始意思为“均布”——一种用来调试古代乐器音律的工具,其主要是纪律、法律、约束之意,“范不一而归于一”乃律。究其核心意义,它通常指代规章、制度,还有规定、规程、要求的含義,也有“规则”“条文”之解释。
通过文献收集,关于纪律的观点、看法、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
规章制度说。有学者认为纪律和政策、法律一样,是社会的制度化控制,纪律制度、政策制度、法律制度是社会控制中的硬控制,也是“制度的规范化控制”。代表性的定义有:纪律是指“政党、机关、部队、团体、企业等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制度等”。再比如,《辞海》中纪律是指“政党、机关、部队、团体、企业等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
行为准则说。纪律是“社会各种组织规定其所属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行为规范说。纪律是“一定社会或集体组织要求其成员必须共同遵守并赋有组织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纪律是“一个社会或集体组织中共同遵守的业已确定的行为规范。具体包括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决议、履行职责等。”
道德范畴说。纪律是重要道德范畴之一,纪律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纪律之所以属于道德范畴,是因为“道德水平高的人在选择自己行为时,会自觉地按照纪律规范的要求,一旦产生违犯纪律的动机,能及时受到良心的谴责,消除不良动机”。
共同意志说。纪律是一种维持社会秩序、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社会主义社会的纪律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自觉遵守纪律是应尽义务。纪律是一定范围内组织成员的共同意志。
纪律奖惩说。纪律应当是严明、严肃的,执行纪律要赏罚严明,“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者给予惩处”“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它强制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一定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如有违反,行为人将受到相应的惩戒。”
社会规范说。纪律同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社会习俗、政党政策、国家法律一样,是社会规范的一个类型。它是“指引、评价、控制社会成员的行为的规则和标准”。亦有学者给纪律规范下了定义,认为纪律规范“是指一定团体和部门制定的,要求其成员遵守业已确立的秩序、执行命令和执行职责的一种社会规范。它随着社会组织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各种社会团体日渐增加而迅速发展起来。” 外文解释。根据《柯林斯高阶英汉双解学习词典》、《新英汉英英汉英词典》和《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析,与纪律相对应的词汇是discipline,有纪律、约束、管教、训练、训导、身心锻炼、自制力、处罚、严格要求、行为准则、符合标准的行为和风纪的意思。
另外,还有纪律观念说、纪律秩序说、纪律文化说等。总的来说,前人对于纪律的理解和阐释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相同的解释便不再列举赘述。
三、多重视域下的“纪律”解读
如果拘泥于“纪律”的固有定义,很难准确把握其深刻含义,只有通过不同时期、不同视角和不同领域来考察,方能比较全面具体地理解和体会它在各种场域和环境中的内涵。
1.成文规范中的纪律
纪律是一个国家成文规范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表现为对某些行为进行约束和规制的守则、某些事项处理和推进的规则以及对某些事务进行调控和管理的指令等。根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守则是指“共同遵守的规则”,规则是指“仪范,规范,规章,法则,使整齐,使合乎一定的方式”,指令是指“指示命令”。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成文规范没有明确表明其“纪律”身份,反而以守则、规则、指令等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比如学校的校规校纪、工厂的“规章”、行政组织的指示命令等。
2.国家治理中的纪律
简单地说,国家治理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对社会秩序的调控”,通过“共享的价值观、有效的制度和组织、统一的行为规范”“对运动中的各种社会力量”进行调节和控制,“避免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及社会的总体进程,打破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必要的稳定结构”。以纪律为手段和主要工具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控制,建构权力组织网络为基础的社会调控体系,兼容“人性的张扬”与“社会秩序对组织化的内在需求”之间的对立和对抗,“力图把人类行为的后果控制在社会基本秩序的范围之内”。国家治理中的纪律既有强制性的规制措施实施,又包括了“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定共同目标”等方式方法。
3.社会管理中的纪律
以组织的形式存在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新兴社会组织如特定的行业协会、某种类型的职业协会、研究学会、资本基金会、公益慈善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它们是具有行业特色、领域特色、地理区位特色的组织化程度不同的集体、集团。国外学者对社会组织进行纪律自主性方面的研究,认为宗教团体、抗议团体、记者协会等组织纪律自主性较低;妇女组织、慈善组织、律师团体等组织纪律自主性中等;企业组织、研究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组织纪律自主性较高。社会治理所采取的方式和措施因社会组织中的纪律自主性之程度强弱而有所不同,其组织自治程度、规范完整程度、制度协调沟通程度以及组织功能发挥程度均有较大差异,这是社会管理乃至社会公共服务的纪律性差异性特征。
4.宗教信仰中的纪律
任何一种宗教都会制定教义教典、戒律戒条、禁忌禁令,督促教徒行为适当、规范有序,并确保他们时刻受到教义之引领、戒律之威慑、禁令之规制,这便是宗教(教会)纪律。宗教纪律贯穿于个体的全部宗教生活,从饮食起居到宗教礼仪,从教会组织到宗教团体,既有广泛性又有层次性,并且伴随着极为严厉的责罚惩戒制度体系,正是这种制裁性的强制力保障和维护了宗教纪律权威,使文本教义的宗教纪律成为宗教生活的制度约束。
5.传统文化中的纪律
中华传统文化中精华和辉煌的部分——文明,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根基。古书记载“文明以止,人文也”。(《周易·賁第二十二》)文明就是“止”,就是要求人讲规矩、受限制,维护文明之秩序、守“化成天下”之规矩。儒家文化中的“克己”思想,也是说人要自觉约束、克制自己,不能任意放纵、为所欲为。这些包含纪律因素、纪律成分的文化形式,无不表明了文明是各种社会规范的总和,而纪律则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承载和共同体现,是人类文明中的规则智慧和制度成果。另外,在传统文化的传习过程中,纪律已经出现了分类化、成型化的特征,比如维护专制、维护等级的政治、生活纪律,以“戒尺”训诫、“祠堂”问审和族规家法、族谱家谱为象征的教育、宗族纪律等,家庭、宗族成为纪律规制的最小单位,家族宗族纪律成为封建专制等级制度的底层保障和基本支撑。
6.氏族生活中的纪律
早在氏族公社时期,为了生存和繁衍需要,氏族成员必须抵御大自然和异族的侵害,军事纪律生活成为必然选择。生存纪律背景下的军事纪律生活包括饮食起居纪律、体能技能训练纪律、军事操练纪律等,人与自然之间是崇拜信仰关系而氏族成员之间则是典型的纪律规制关系。这个时期的军事纪律生活是人类纪律生活的初始形态,是纪律现象出现和纪律规范演进的发端和起源。
7.思想观念中的纪律
思想观念中的普遍性准则或曰公正正义即是公理,管子云:“行天道,出公理。”(《管子·形势解》)康有为“从事算学,以几何著《人类公理》”,严复在1895年发表的《救亡决论》中也提到过“公理公器”。无论是思想观念中的普遍性准则还是现实生活中的普遍性准则,它都表明这是一种肯定性的评价和有效性的认可,都是对有限事例的盖然性把握,是可以经过实证加以考察和分析的“行动规划”。然而,“社会政治领域的认知,远远没有达到自然领域认知的严密性和准确性”,思想观念中的普遍性准则是客观性和真理性的知识,社会生活中的普遍性准则是知识在应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实实在在的效能效果。在“竞争世界,徒讲道理”的时代,公理是“力量均等者”之间的游戏规则,是否合乎公理是对事情、行为进行判断的标准。然而,强权挟持公理,“所谓理者,舍是非而论尊卑,背于公,拂于人情,权势所在,理即随之”,知识领域中的公理信念、公理思想在社会现实中有着急切的功能期待,“公理无势,口舌无力”的强权局势亟待改观,对立化同一、普通的规范也要“化为公理”。
8.工商经贸中的纪律
“行有行规,店有店法。”经济贸易往来中的工商组织自古就有其执业纪律、交易规范和定量标准,这些流传下来的规矩大都是行业传统惯例和适应新形势制定的交易通则,比如工商服务行业中素有“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等执业纪律(执业操守)。行规店法(规)是判断执业人是否守规矩、讲诚信的判断标准,是维护工商贸易活动基本秩序的操作(层面)规则,违反这些操作规则必然要受到来自业界和商业组织内部的处理和制裁。
四、现代语境下的纪律规范内涵
不同的历史时期,纪律规范内涵解读不同。现在纪律规范至少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首先,纪律规范是一种独立的社会规范,纪律规制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治理方式。纪律规范并非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的附庸,纪律规制也不仅仅是其他社会治理策略的手段和途径。其次,纪律规范是法律型社会规范,它具有法律型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并且与其他法律型社会规范有共同之处。最后,纪律规范具有社会规范的外在性和一般性特征,即明确性、概括性、统一性、公共性和层次性;在内容上,它有强制性、复杂性、评价性和工具性等特征;此外,在性质上还具有阶级性、教育性、文明性、自觉性和实践性等特征。
此外,在不同的时代话语下,纪律规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不同。转型时期,就是“通过纪律的社会控制”向“通过纪律的社会治理”的过渡与转变。
参考文献:
[1] 王沪宁:《社会资源总量与社会调控:中国意义》,《复旦学报》1990年第4期。
[2] 唐皇凤:《社会转型与组织化调控——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研究》,复旦大学2006年学位论文。
[3] 朱德米:《经济特区与中国政治发展》,重庆出版社2005年版。
[4] 袁伟时:《文化与中国转型》,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5] 张康之:《文明是社会规范的总和》,《甘肃理论学刊》1999年第1期。
责任编辑: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