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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需要依托于治理主体。在传统时期的乡土社会,乡村能人成为了村落治理的主体。通过对安徽省谯城区十河村的形态研究发现,传统时期乡村能人参与村庄治理也是有条件的,必须具备四大要件:能力优先、服务自愿、村民认可和分工合理。四大要件的功能各有侧重,能力优先和服务自愿是乡村社会治理的充分条件,村民认可和分工合理是乡村社会治理的必要条件。而只有满足了充分且必要,乡村社会治理才会有效,否则即会陷入治理难为或治理失灵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