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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工信节[2018]332号各市县(洋浦)节能主管部门、财政局: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根据《海南省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财建[2016]49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省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