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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设立者,是重要的信托当事人之一。关于委托人的概念及其在信托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学者也有不同主张。笔者认为,在我国信托法中,委托人是指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已的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形成信托财产,并要求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自己仍然对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享有约定或法定权利的信托当事人;委托人居于信托关系当事人地位,同时也是信托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