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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种新的外贸经营模式悄然浮出。一些有客户、有订单的业务人员(多数是从外贸企业跳槽的业务人员)要求以外贸企业名义做出口业务,外贸企业在提供必要的服务(如报关、退税、税务、会计核算等)后,他们支付一定比例的代理费或者叫“挂靠费”(目前大约是0.06元/出口每美元)。这种经营方式就是所谓的“挂靠”。“挂靠”者一般来讲都是原来外贸企业的业务员,也有以业务员开办的企业来运作的。对这种经营模式,各种说法都有,有赞成也有反对,而国家却一直没有正式表态,经过几年的“实践”,虽然国家曾大力提倡外贸“代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