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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渐浓的时候,我的右手无名指的冻疮变成了一块黑色的印记。揉上去很干燥,没有弹性。我想。应该不会有人给这样丑陋如尸体一般的手指一个承诺吧。所以,当白映西把戒指推在我面前,看着我打开,盯着戒指发呆,便拽起我的手,把它硬硬地戳上了我的无名指。
那是一枚光闪闪的钻戒,白映西大概花了他半年的薪水,八爪托起的一克拉,是幸福的象征。
我扬一扬手,亮光便划伤了眼睛。我流泪了。我努力地,努力地摘下了戒指,搓红了那块黑色印记。
白映西问为什么?
我答不出。
我扭头看着窗,外面是夜,霓虹中的夜,而我的脸就映在那窗上。全是哀伤。
我终于挤出了一句:对不起,我不爱你了。
爱情。到底有多长时间的保鲜期?
我不知道,白映西也不知道。在最初的时候我们说一辈子,而一辈子有多长,谁也说不准,承诺是那样花哨。
路过丰源典当行时,我看见橱窗里放着一枚义肢。那应该是右小腿,边缘已经磨得很光滑。隔着玻璃,我闻不到它的气味,我想它一定有郁金香的味道。那旁边的硬纸板上写着几个字:秦芳,如果你看到它,请把它领回去。
那字很有力量,钢笔书写。秦芳是谁?义肢曾经弥补了谁的残缺?
我拿出记者证,很快就要来了那个人的地址和电话。他叫米锐。
米锐的样子和我想象中相差很远,他并不是住在阴暗房间里,颓废又暴戾的残疾人,他的笑很有向日葵的味道。他有一间自己的小公司,开着别克车,走路有些慢,但身型挺拔。他帮我点了Espresso,说含咖啡因最少,适合女性。
他并没有问我的意见,而是直接把餐单递给了服务生。
我喜欢他这样。我喜欢霸道又强有力的男人。白映西不是这样的,每次吃饭,他总是和我推来推去,你喜欢吃什么?你点什么我都可以,我都喜欢。他就这样轻易地把决定权给了我,把烦恼也给了我。
很难想像那么苦的EsDresso竟然含咖啡因最少。就像一段看似甜蜜的关系,其实早已名存实亡。
第一次交谈,我并没有听到想知道的那个爱情故事。米锐他说,很饿,能不能等他吃完饭?
他吃饭又快又香,风卷残云一般,他说,以前在部队就是这样,必须很快吃完。在野战排,你很可能最后一口还没有下咽便丢掉了性命。
然后他抽了一根烟。他眯起眼睛的样子很有粱朝伟的闷骚式子,每一口都吐向了一边,他说。我想你不会介意,因为你的右手食指泛黄。
我点头,和他对坐着一起抽。我们都很意外为什么第一次见面我们有如此熟悉之感。
第二天,我们再次相见。
并非约好,而是偶遇。夕阳刚刚拉长人影的时候,我经过公园回家,看见米锐和他的拉布拉多。他在和狗一起玩耍,他努力地奔跑,跳跃。他努力地想让自己看起来是个正常人。
又一起吃了晚餐。我说。我们真是有缘。
我不知道我的眼睛是否流露出心思,我喜欢他。罗曼·罗兰曾经说:真正的勇者是在明白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的人。我想米锐是勇者。而谁不喜欢勇者呢?
白映西不是勇者,白映西事事都问我。甚至在床上,他都不够孔武有力,他太温柔,每一下都好像怕伤到我,太过小心翼翼而让快乐打折。
我想我和米锐会非常合拍。
一周后,我去了米锐的家。他说要给我看一些东西。
米锐的家很大,所有的家具和墙壁都是白色,自得让人心生苍凉。他的大茶几上摆满了物件。其中有女人的照片,首饰,旧记事本,很多的明信片和信。照片上的女人大概就是秦芳,很瘦,鸡心领的玫色衫子托着凛冽的锁骨。在笑,笑容让人温暖。
翻开旧的记事本,我看见女人纤细的字迹:
2005年,6月,医院转来新病人,他是退伍军人,抗洪抢险时毁了半条腿。
7月,我爱上他。
9月,他装上义肢开始复健。
11月。他走完7 10米。从草坪的那头走向我。我们在阳光下接吻。
2006年,我搬进米锐的家,把窗帘换成了黛色。
之后柴米油盐。
2007年,4月,我躺在村庄的草垛上,闻着草香,想念米锐。
2007年,5月,我不爱他了。
那个旧记事本,有残留的斑斑泪渍。我不知道那泪渍是来自于秦芳还是米锐?而她是否真的不爱他7。不爱了,很遗憾,所以自悔,难过,流下眼泪。爱情的保鲜期于秦芳来说,是两年。对世间的其他男女来说,太久了,久到发霉。但对米锐来说,她不如没有出现过。
我知道,像米锐这样的男子,天蝎座,爱上谁很难。但爱上就是一辈子,因爱而有了恨。摒弃一切,包括之前的爱与温柔。甚至与她有关的装在自己腿上的那段义肢。那桌上摆的她的照片,首饰,旧记事本。并不是他留下来的。是一个男人寄来的。
也许那个男人就是秦芳后来的爱人,他寄过来这些,没有只字片语。米锐猜想秦芳可能是出事了。她是否死了?他找不到她了,也找不到寄东西的人。所以他把义肢放在本市人流量最大的丰源典当行的橱窗里,希望过往看到的人。其中有秦芳。
米锐很激动,他抑制住了悲伤的眼泪。可是手和膝盖都在颤抖。他抖得厉害,我便去拉他,把他揽进怀里,就像母亲对待孩子那般,安慰他,亲吻他的额头,眉毛,和鼻尖。
米锐的声音在我耳边是那样哀伤:我找不到她了,我怕她死了。如果她死了,那么我将永远没有机会问她当初为什么不爱我?
很多看似成熟的男人其实心性天真,他们坚持着固有的梦想固有的爱人,直到死。
午夜,我站在窗前抽烟,看见楼下熟悉的影子。路灯把白映西的身影拉得很长,暗色中有烟火明灭。他从不抽烟,现在竟然学会7抽烟。看着他,他有着和米锐一样的哀伤,那哀伤来源于无法理解的被抛弃。
他望上来的时候,我躲在了窗帘后面。
窗帘是白映西帮我挂上的。紫色的,有朴素的图案。白映西曾经在这窗帘后面,深深地吻我,爱我,告诉我说,希望可以一辈子和我做爱,和我亲吻。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3年前?那时,我们毕业刚来到这个城市,年轻的荷尔蒙全部挥洒给对方。
就在此刻,我内心压抑不住地渴望他上来,给我一个拥抱,然后我们环绕着睡去。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切都似从前。可是我不能了。
在米锐的许可下,我写了一篇文发在报纸副刊,配有那枚义肢的照片,是一篇寻找文。寻找秦芳,我们逝去的光阴,没有坚守的爱情。在文刊发后的那一周,我收到很多读者来信,他们都被故事感动,他们都说会坚持爱情。可是没有谁是我们要找的那一个。
在米锐家里,我脱光了自己。我求他抱抱我,吻我。我像是在给他救赎,也像是在给自己找救赎一般,把眼泪涂在他的身体上,艰难地让他进入我。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恍惚,这是现实还是梦里?还是我们根本都没办法分清现实和梦境?
我喜欢米锐,但是为何我想的全是自映西?
白映西第一次把手伸向我,喊我姑娘。白映西在雨中的电话亭紧紧地颤抖地环住我。白映西第一个吻落在我的指尖。白映西流了眼泪,说,我想和你一起度过80年。不长。就80 年。
2007年的4月。秦芳离开米锐随医院下乡宣传艾滋病防治。我随之前往,做全程跟踪和采访。那一年,我才进报社,急切地想要表现自己。我热爱新闻业,渴望得到肯定。我认识了秦芳,我们住一个房间。我喜欢她,她是热情并且真诚的好姑娘。她的皮夹里,有她和男友米锐的合影。她说他是退伍军人,在抗洪中失去了半条腿,他是英雄,她爱他,爱他的坚强,永不低头,爱他的乐观自信。她说,她会嫁给他,给他生一个孩子。每天环在身边。
我也跟她说白映西,我说白映西很傻,很高,很爱我,他宠我就像宠女儿。
我们还说,我们可以一起举行婚礼。
秦芳的宣传工作很顺利,而我的采访却并不顺利。村子里有一户人家全部感染了艾滋病,我去采访,他们不愿意见我,于是,我便偷偷地拍了照片。拍照片的时候被发现了,我落荒而逃。那晚,有人来敲门,我在厕所,秦芳开的门。然后我听见一声尖叫,等我出去,看到秦芳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插在自己胳膊上的针管。她被袭击了,而针管里是带着艾滋病毒的血液。
袭击人就是我采访遭拒的那家人,他们本来是要袭击我。秦芳挨的那致命一针是因为我。
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自己的恐惧,我像逃避瘟疫一样连东西都没有收拾便离开了,我甚至忘记问一问秦芳,她怎么样,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跑了,仓皇的,如果一般的在深夜的公路上奔跑。
我跑了,却永远背负着秦芳的目光,那美丽的眼睛,目光里是什么呢?愤怒,仇恨,还是轻蔑?我不敢回头去看。
一年后,秦芳自杀。我想大概是我的丑陋让她明白,人言与公众的不公平对待,比艾滋病本身要可怕得多。
她没办法也不舍得让米锐和她一起承担,所以离开。在离开后,她独自生活。临行前,她把东西寄给了米锐,她想让他恨她,一直到死。
而我,一直活在恐惧与忏悔里,我开始焦躁,开始疯魔,我夜不成眠。和秦芳一样,我不能把我的痛苦转嫁给白映西,白映西那样好,配得上比我好1000倍的姑娘。所以我要离开。
我离开,看到了米锐留在典当行橱窗里的义肢。
我要找到米锐。
我找到了。
我要和米锐互相取暖,互相救赎。我不知道他身体里是否潜伏了病毒,可是这没有关系,我什么都不怕了。
两个月后,我去体检,HIV检测,结果为阴性,米锐是健康的。还有一个结果,我怀了他的孩子。
可是我该怎么办?化验单在我的掌心,我低着头,看它,很快,它满是泪渍。
那是一枚光闪闪的钻戒,白映西大概花了他半年的薪水,八爪托起的一克拉,是幸福的象征。
我扬一扬手,亮光便划伤了眼睛。我流泪了。我努力地,努力地摘下了戒指,搓红了那块黑色印记。
白映西问为什么?
我答不出。
我扭头看着窗,外面是夜,霓虹中的夜,而我的脸就映在那窗上。全是哀伤。
我终于挤出了一句:对不起,我不爱你了。
爱情。到底有多长时间的保鲜期?
我不知道,白映西也不知道。在最初的时候我们说一辈子,而一辈子有多长,谁也说不准,承诺是那样花哨。
路过丰源典当行时,我看见橱窗里放着一枚义肢。那应该是右小腿,边缘已经磨得很光滑。隔着玻璃,我闻不到它的气味,我想它一定有郁金香的味道。那旁边的硬纸板上写着几个字:秦芳,如果你看到它,请把它领回去。
那字很有力量,钢笔书写。秦芳是谁?义肢曾经弥补了谁的残缺?
我拿出记者证,很快就要来了那个人的地址和电话。他叫米锐。
米锐的样子和我想象中相差很远,他并不是住在阴暗房间里,颓废又暴戾的残疾人,他的笑很有向日葵的味道。他有一间自己的小公司,开着别克车,走路有些慢,但身型挺拔。他帮我点了Espresso,说含咖啡因最少,适合女性。
他并没有问我的意见,而是直接把餐单递给了服务生。
我喜欢他这样。我喜欢霸道又强有力的男人。白映西不是这样的,每次吃饭,他总是和我推来推去,你喜欢吃什么?你点什么我都可以,我都喜欢。他就这样轻易地把决定权给了我,把烦恼也给了我。
很难想像那么苦的EsDresso竟然含咖啡因最少。就像一段看似甜蜜的关系,其实早已名存实亡。
第一次交谈,我并没有听到想知道的那个爱情故事。米锐他说,很饿,能不能等他吃完饭?
他吃饭又快又香,风卷残云一般,他说,以前在部队就是这样,必须很快吃完。在野战排,你很可能最后一口还没有下咽便丢掉了性命。
然后他抽了一根烟。他眯起眼睛的样子很有粱朝伟的闷骚式子,每一口都吐向了一边,他说。我想你不会介意,因为你的右手食指泛黄。
我点头,和他对坐着一起抽。我们都很意外为什么第一次见面我们有如此熟悉之感。
第二天,我们再次相见。
并非约好,而是偶遇。夕阳刚刚拉长人影的时候,我经过公园回家,看见米锐和他的拉布拉多。他在和狗一起玩耍,他努力地奔跑,跳跃。他努力地想让自己看起来是个正常人。
又一起吃了晚餐。我说。我们真是有缘。
我不知道我的眼睛是否流露出心思,我喜欢他。罗曼·罗兰曾经说:真正的勇者是在明白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的人。我想米锐是勇者。而谁不喜欢勇者呢?
白映西不是勇者,白映西事事都问我。甚至在床上,他都不够孔武有力,他太温柔,每一下都好像怕伤到我,太过小心翼翼而让快乐打折。
我想我和米锐会非常合拍。
一周后,我去了米锐的家。他说要给我看一些东西。
米锐的家很大,所有的家具和墙壁都是白色,自得让人心生苍凉。他的大茶几上摆满了物件。其中有女人的照片,首饰,旧记事本,很多的明信片和信。照片上的女人大概就是秦芳,很瘦,鸡心领的玫色衫子托着凛冽的锁骨。在笑,笑容让人温暖。
翻开旧的记事本,我看见女人纤细的字迹:
2005年,6月,医院转来新病人,他是退伍军人,抗洪抢险时毁了半条腿。
7月,我爱上他。
9月,他装上义肢开始复健。
11月。他走完7 10米。从草坪的那头走向我。我们在阳光下接吻。
2006年,我搬进米锐的家,把窗帘换成了黛色。
之后柴米油盐。
2007年,4月,我躺在村庄的草垛上,闻着草香,想念米锐。
2007年,5月,我不爱他了。
那个旧记事本,有残留的斑斑泪渍。我不知道那泪渍是来自于秦芳还是米锐?而她是否真的不爱他7。不爱了,很遗憾,所以自悔,难过,流下眼泪。爱情的保鲜期于秦芳来说,是两年。对世间的其他男女来说,太久了,久到发霉。但对米锐来说,她不如没有出现过。
我知道,像米锐这样的男子,天蝎座,爱上谁很难。但爱上就是一辈子,因爱而有了恨。摒弃一切,包括之前的爱与温柔。甚至与她有关的装在自己腿上的那段义肢。那桌上摆的她的照片,首饰,旧记事本。并不是他留下来的。是一个男人寄来的。
也许那个男人就是秦芳后来的爱人,他寄过来这些,没有只字片语。米锐猜想秦芳可能是出事了。她是否死了?他找不到她了,也找不到寄东西的人。所以他把义肢放在本市人流量最大的丰源典当行的橱窗里,希望过往看到的人。其中有秦芳。
米锐很激动,他抑制住了悲伤的眼泪。可是手和膝盖都在颤抖。他抖得厉害,我便去拉他,把他揽进怀里,就像母亲对待孩子那般,安慰他,亲吻他的额头,眉毛,和鼻尖。
米锐的声音在我耳边是那样哀伤:我找不到她了,我怕她死了。如果她死了,那么我将永远没有机会问她当初为什么不爱我?
很多看似成熟的男人其实心性天真,他们坚持着固有的梦想固有的爱人,直到死。
午夜,我站在窗前抽烟,看见楼下熟悉的影子。路灯把白映西的身影拉得很长,暗色中有烟火明灭。他从不抽烟,现在竟然学会7抽烟。看着他,他有着和米锐一样的哀伤,那哀伤来源于无法理解的被抛弃。
他望上来的时候,我躲在了窗帘后面。
窗帘是白映西帮我挂上的。紫色的,有朴素的图案。白映西曾经在这窗帘后面,深深地吻我,爱我,告诉我说,希望可以一辈子和我做爱,和我亲吻。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3年前?那时,我们毕业刚来到这个城市,年轻的荷尔蒙全部挥洒给对方。
就在此刻,我内心压抑不住地渴望他上来,给我一个拥抱,然后我们环绕着睡去。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切都似从前。可是我不能了。
在米锐的许可下,我写了一篇文发在报纸副刊,配有那枚义肢的照片,是一篇寻找文。寻找秦芳,我们逝去的光阴,没有坚守的爱情。在文刊发后的那一周,我收到很多读者来信,他们都被故事感动,他们都说会坚持爱情。可是没有谁是我们要找的那一个。
在米锐家里,我脱光了自己。我求他抱抱我,吻我。我像是在给他救赎,也像是在给自己找救赎一般,把眼泪涂在他的身体上,艰难地让他进入我。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恍惚,这是现实还是梦里?还是我们根本都没办法分清现实和梦境?
我喜欢米锐,但是为何我想的全是自映西?
白映西第一次把手伸向我,喊我姑娘。白映西在雨中的电话亭紧紧地颤抖地环住我。白映西第一个吻落在我的指尖。白映西流了眼泪,说,我想和你一起度过80年。不长。就80 年。
2007年的4月。秦芳离开米锐随医院下乡宣传艾滋病防治。我随之前往,做全程跟踪和采访。那一年,我才进报社,急切地想要表现自己。我热爱新闻业,渴望得到肯定。我认识了秦芳,我们住一个房间。我喜欢她,她是热情并且真诚的好姑娘。她的皮夹里,有她和男友米锐的合影。她说他是退伍军人,在抗洪中失去了半条腿,他是英雄,她爱他,爱他的坚强,永不低头,爱他的乐观自信。她说,她会嫁给他,给他生一个孩子。每天环在身边。
我也跟她说白映西,我说白映西很傻,很高,很爱我,他宠我就像宠女儿。
我们还说,我们可以一起举行婚礼。
秦芳的宣传工作很顺利,而我的采访却并不顺利。村子里有一户人家全部感染了艾滋病,我去采访,他们不愿意见我,于是,我便偷偷地拍了照片。拍照片的时候被发现了,我落荒而逃。那晚,有人来敲门,我在厕所,秦芳开的门。然后我听见一声尖叫,等我出去,看到秦芳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插在自己胳膊上的针管。她被袭击了,而针管里是带着艾滋病毒的血液。
袭击人就是我采访遭拒的那家人,他们本来是要袭击我。秦芳挨的那致命一针是因为我。
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自己的恐惧,我像逃避瘟疫一样连东西都没有收拾便离开了,我甚至忘记问一问秦芳,她怎么样,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跑了,仓皇的,如果一般的在深夜的公路上奔跑。
我跑了,却永远背负着秦芳的目光,那美丽的眼睛,目光里是什么呢?愤怒,仇恨,还是轻蔑?我不敢回头去看。
一年后,秦芳自杀。我想大概是我的丑陋让她明白,人言与公众的不公平对待,比艾滋病本身要可怕得多。
她没办法也不舍得让米锐和她一起承担,所以离开。在离开后,她独自生活。临行前,她把东西寄给了米锐,她想让他恨她,一直到死。
而我,一直活在恐惧与忏悔里,我开始焦躁,开始疯魔,我夜不成眠。和秦芳一样,我不能把我的痛苦转嫁给白映西,白映西那样好,配得上比我好1000倍的姑娘。所以我要离开。
我离开,看到了米锐留在典当行橱窗里的义肢。
我要找到米锐。
我找到了。
我要和米锐互相取暖,互相救赎。我不知道他身体里是否潜伏了病毒,可是这没有关系,我什么都不怕了。
两个月后,我去体检,HIV检测,结果为阴性,米锐是健康的。还有一个结果,我怀了他的孩子。
可是我该怎么办?化验单在我的掌心,我低着头,看它,很快,它满是泪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