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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知识产权域外效力的扩张,知识产权域外禁令也随之产生。根据所涉知识产权的所属国是否为原判决国,知识产权域外禁令可以分为本国知识产权的域外禁令和外国知识产权的域外禁令,前者基于积极域外效力的正当性,而后者主要基于消极域外效力。在外国知识产权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对知识产权域外禁令的研究具有特殊的意义。承认与执行知识产权域外禁令相比于一般的判决需要更高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