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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扩张是行政机关的固有特征,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同时,难免会因其权力扩张和行政工作人员权力滥用,导致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发生.行政权的运用若背离了其维护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而相关监督机制又不能有效制约的话,则必须运用司法权加以制约和救济.为全面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应确定检察机关在其中的地位为行政公诉人,同时完善相应的配套程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