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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一语,在强调“思想统一”的时代,只能被当作谬理来批判。近来,大约与创建和谐社会有关,从文人学者到国家领导人,均有对“和而不同”一语内涵的诠释和其重要性的阐述,并大力提倡之,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进步。然而,我观其文章语录,只是侧重于对“和而不同”的解释与提倡,对“同而不和”这种由来已久的社会现象,却较少述及,故撰文聊补其阙。
对于孔子此语,何晏《论语集解》释曰:“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则同,然各争利,安得而和?”欧阳修在《朋党论》一文中说:“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自保。……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则同道而相益……”以这两位古人的解释来对照当今社会,就会发现,和而不同者并不多见,同而不和者却比比皆是。
蝇营狗苟,奔竞于权门之徒,皆为求得一官半职而费尽心机,其志可谓“同”矣。而“同志”之间,今日呼朋,明日引类,沉醉于酒楼,寻欢于歌厅,群聚之时,勾肩搭臂,嘻戏调侃,又可谓“朋友”也。然而,这些貌似亲密无间的“朋友”,却常常于暗中相互倾陷,今日你向上司告我恶状,明日我向上司抹你烂药,更有一人升迁而招众妒,群“友”起而攻之者。此其一也。
拍马逢迎,阿谀谄媚之徒,整日察颜观色,见风使舵,在上司面前唯唯诺诺,从不敢发表不同意见,且处处投上司之所好,而上司也投桃报李,对其提拔重用,上下之间,可谓“同”矣。然而,这些貌似精诚团结、同舟与共之人,上司出了事,往往舍车保帅,拿“忠于”他的下级当替罪羊;自认为有取而代之的资格而迟迟不能如愿的下级,或拉帮结派,行孤立架空之术,或远交近攻,借位高权大者之势以达到目的,更有重金买凶,铲除其升迁之障碍者。此其二也。
经商办企业者,无不为利,其奋斗目标可谓“同”矣。然而,一些同为谋利者,或靠黑恶势力争夺、霸占地盘,或借助官方权势垄断市场,同行间尔虞我诈,相互拆台,“大鱼”凭借势力吞掉“小鱼”,“小鱼”施展计谋与“大鱼”抗衡,你使明枪,我放暗箭,明论暗斗,无休无止,更有铤而走险的“小鱼”,以暴力干掉“大鱼”,或与其同归于尽者。此其三也。
文人学者,按说皆为搞写作或学术研究者,其志其趣应该“同”矣。然而,一些人为争夺文场、学术圈之“霸主”地位或某个头衔,相互攻讦,暗中你造我的谣言,我打你的小报告,闹得不亦乐乎。有的人树山头、结圈子,以“掌门人”自居,而其追随者,无论是非对错,皆对其极力拥护之。山头或圈子之间,互分敌友,党同伐异,壁垒分明,凡是“朋友”的观点,即使荒谬也要誓死捍卫;凡是“敌人”的观点,即使正确也要极力反对,致使文艺争鸣变成帮派之争,学术之争变成门户之见。而原本相互肉麻吹捧之人,一言不和,立即翻脸,轻则互赠吐沫,重则拳脚相赐,或是在博客上骂得乌烟瘴气,污语秽言,不堪入目,骂技之高超,连最为善骂的村妇野汉与其PK,也要败北。此其四也。
“同而不和”之人,无不是私欲塞胸,私心障目,而心胸为私欲所塞,双目为私心所障,必然无道德、无是非,乃至无思想,心之所想、目之所见,唯利而已。而所想所见皆唯利,自然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置道德法律于不顾,不择手段,奋勇争之,且必得之而后已。
“同而不和”之人广泛而大量的存在,实为创建和谐社会之一大障碍也。
对于孔子此语,何晏《论语集解》释曰:“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则同,然各争利,安得而和?”欧阳修在《朋党论》一文中说:“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自保。……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则同道而相益……”以这两位古人的解释来对照当今社会,就会发现,和而不同者并不多见,同而不和者却比比皆是。
蝇营狗苟,奔竞于权门之徒,皆为求得一官半职而费尽心机,其志可谓“同”矣。而“同志”之间,今日呼朋,明日引类,沉醉于酒楼,寻欢于歌厅,群聚之时,勾肩搭臂,嘻戏调侃,又可谓“朋友”也。然而,这些貌似亲密无间的“朋友”,却常常于暗中相互倾陷,今日你向上司告我恶状,明日我向上司抹你烂药,更有一人升迁而招众妒,群“友”起而攻之者。此其一也。
拍马逢迎,阿谀谄媚之徒,整日察颜观色,见风使舵,在上司面前唯唯诺诺,从不敢发表不同意见,且处处投上司之所好,而上司也投桃报李,对其提拔重用,上下之间,可谓“同”矣。然而,这些貌似精诚团结、同舟与共之人,上司出了事,往往舍车保帅,拿“忠于”他的下级当替罪羊;自认为有取而代之的资格而迟迟不能如愿的下级,或拉帮结派,行孤立架空之术,或远交近攻,借位高权大者之势以达到目的,更有重金买凶,铲除其升迁之障碍者。此其二也。
经商办企业者,无不为利,其奋斗目标可谓“同”矣。然而,一些同为谋利者,或靠黑恶势力争夺、霸占地盘,或借助官方权势垄断市场,同行间尔虞我诈,相互拆台,“大鱼”凭借势力吞掉“小鱼”,“小鱼”施展计谋与“大鱼”抗衡,你使明枪,我放暗箭,明论暗斗,无休无止,更有铤而走险的“小鱼”,以暴力干掉“大鱼”,或与其同归于尽者。此其三也。
文人学者,按说皆为搞写作或学术研究者,其志其趣应该“同”矣。然而,一些人为争夺文场、学术圈之“霸主”地位或某个头衔,相互攻讦,暗中你造我的谣言,我打你的小报告,闹得不亦乐乎。有的人树山头、结圈子,以“掌门人”自居,而其追随者,无论是非对错,皆对其极力拥护之。山头或圈子之间,互分敌友,党同伐异,壁垒分明,凡是“朋友”的观点,即使荒谬也要誓死捍卫;凡是“敌人”的观点,即使正确也要极力反对,致使文艺争鸣变成帮派之争,学术之争变成门户之见。而原本相互肉麻吹捧之人,一言不和,立即翻脸,轻则互赠吐沫,重则拳脚相赐,或是在博客上骂得乌烟瘴气,污语秽言,不堪入目,骂技之高超,连最为善骂的村妇野汉与其PK,也要败北。此其四也。
“同而不和”之人,无不是私欲塞胸,私心障目,而心胸为私欲所塞,双目为私心所障,必然无道德、无是非,乃至无思想,心之所想、目之所见,唯利而已。而所想所见皆唯利,自然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置道德法律于不顾,不择手段,奋勇争之,且必得之而后已。
“同而不和”之人广泛而大量的存在,实为创建和谐社会之一大障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