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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格律分析入手,对周涛诗歌进行形式分析,认为格律因素之于周涛诗歌研究的价值,不仅在于带有格律色彩的诗歌,对其纯粹的自由体诗歌而言,也不失为一个独特的观察角度,并由此整理出周涛诗歌的四个阶段,即1980年之前的格律体时期、1981年的半格律体阶段、1982~1985年自由体阶段和1986~1994年后期诗歌阶段。同时,辨析了各个阶段格律因素在周涛诗歌艺术探索中的作用与地位,并揭示周涛自由体诗歌与"大散文"之间的内在联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