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诸多新的领域需要政府进行规制。同时,在行政国家的背景下,政府规制不再是单纯的管控角色,越来越需要扮演服务、引导、合作的角色,追求规制效果的最优化。值此既有的以行政行为形式理论为枢机的行政法无法满足优化规制政策,调整规制手段的要求,政府规制理论逐渐进入行政法理论与实践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