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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教师县域流动是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县域义务教育教师流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开原则、分步实施原则和地方政府主导原则,促使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有序运行;要完善县域义务教育教师流动机制,形成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的社会基础,创设教师县域合理流动的政策环境,推动教师县域合理流动的有效实施;要强化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县域管理力度,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域流动政策,将义务教育教师县域流动纳入政府管理行为,纳入义务教育教师考核范畴,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