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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宋朝,庄子“安时处顺”思想成为疗治士人心疾的良药,对于多情多思的词人而言,庄子是他们宁静安适的精神家园。宋代词人沐浴在庄子思想中,词作对摆脱是非心,挣脱名利网多有表现,苏轼、晏殊、王安石、辛弃疾、张元干等人的词作,或化用《庄子》语句,或取法庄子思维,这使宋词散发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同时成为文化上的一方精神净土。
[关键词]庄子;安时处顺;宋词;自然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4)01-0000-04
面对无限、永恒、自由的自然,及其不言不辩、无是无非、无善无恶的朴素大美,庄子认为,人应该安心适时,顺应自然。《庄子·大宗师》:“死生,命也,其有夜曰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1](p.177),《德充符》:“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1](p.157),《达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1](p.487)。庄子思想中的“命”,既指决定人们生死的自然规律,也指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规律。庄子提倡“安命”哲学,《人间世》:“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1](p.123),庄子看到,人事是“命”的重要环节,即“事之变”,在能力范围内,要尽最大努力,在无能为力情况下,则要端正心态,“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之悬解”[1](p.103),唯有安时处顺,哀乐情绪才无法侵入内心,人才能解除束缚。庄子认为,对命运和时势,不要固执抗争,而要顺应变化,其目的是“安其性命之情”[1](p.268),使人回到生命的本真状态。
战国时代,因思想学术自由而出现“百家争鸣”,在宋代,因专制统治而难以自由表达观点。苏轼因为诗文创作而被罗织罪名,险些丧生于所谓“乌台诗案”。辛弃疾、陆游等人堪称忠心赤胆,但没有得到君主的垂青,反而被贬。庄子的“安时处顺”思想,使宋代词人的“性命之情”,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得以安顿。
一、摆脱是非心
《庄子·齐物论》曰:“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1](p.49),又曰:“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1](p.54)。彼、此是相对的概念,而且各有各的是非,即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是非,都各有其是,也各有其非。出发点不同,是非也会改变。为此,庄子提出“照之于天”(即观照事物本然的认识态度)及“以明”(即用明静的心境去观照事物实况)的认识方法。而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1](p.62)。不执著于是非的争论而保持事理的自然均衡,物我、人我便能各得其所,也才能自然发展。可见,庄子提出“齐是非”观点,前提是人的“成心”不能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1](p.62),了无是非,顺着自然的路径行走且不知其所以然的“道”,才是判断是非的标准。这种观点,对苏轼等人影响很深。苏轼词《定风波》中有齐是非之意①: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寒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此词作于元丰五年(1082年),词人当时被贬黄州。对于政治打击,苏轼并不计较,“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即是一种无是非、无物我的自然心态。又如,同年所作《哨遍》上阕曰:“云出无心,鸟倦知还,本非有意。”苏轼认为,出仕与隐居如云出鸟还一样,都是顺其自然之事。下阕曰:“此生天命更何疑,且乘流遇坎还止。”因为有齐是非观念,词人坦然坚定地接受命运,如同江流遇坑便停,不争进退。
苏轼的齐是非观念,深受庄子思想的影响。苏轼作于元丰六年(1083年)的《临江仙》曰:“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彀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长恨此生非我有”化用《庄子·知北游》:“舜问乎丞曰:‘道可得而有乎?’曰:‘汝身非汝有也,汝何得有夫道?’舜曰:‘吾身非吾有也,孰之有哉?’曰:‘是天地之委形也’”[1](p.567),体现词人被是非世事缠缚的郁闷。“何时忘却营营”化用《庄子·庚桑楚》:“全汝形,抱汝生,无使汝思虑营营”[1](p.597),体现词人欲摆脱是非之心,“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他要将有限的生命融化在无限的大自然中,回到生命的本真。
了无是非的苏轼能宽容待人,甚至宽恕迫害他的人。“苏子瞻泛爱天下士,无贤不肖,欢如也。尝自言:‘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乞儿。’子由晦默少许可,尝戒子瞻择交,子瞻曰:‘吾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此乃一病’”[2](p.635)。此即庄子无“穷达富贵、贤与不肖、毁誉”的齐是非观念的直接体现。
当风烛残年的苏轼从海南岛儋州贬所北归,途经润州(镇江)时,在金山寺看到李公麟所画东坡像,回顾一生,感慨万千。于是作《自题金山画像》:
心如枯死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3](p.2641)。
此诗化用《庄子·齐物论》中的典故:面对南郭子綦进入忘我境界的静坐,颜成子游问:
“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1](p.33)
苏轼真正达到了“吾丧我”的境界,去除了是非“成心”,扬弃了自然生命中一切不自然的东西。“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1](p.94)。苏轼“无近名”,却无法“无近刑”。但齐是非的观念,使他把“近刑”也看成自然的“命”的一部分,这使他在“又何须抵死,说短论长”的“大辩不言”(《齐物论》)[1](p.74)中得以“保身”、“全身”、“养亲”,并使他没有身死南荒,而如愿终老山清水秀的阳羡。 词人张元干于绍兴四年(1134年)有《蝶恋花》一词:
燕去莺来春又到。花落花开,几度池塘草。歌舞筵席人易老,闲门打坐安闲好。 败意常多如意少。著甚来由,入闹寻烦恼。千古是非浑忘了,有时独自掀髯笑。
词人也是积极主张抗金恢复、反对苟且偷安的爱国志士,但遭到秦桧的排斥、打击。词人于绍兴四年(1134年)作此词,词中感慨时光流逝,悲叹人生在世“败意常多如意少”、“歌舞筵中人易老”,认为没有必要“入闹寻烦恼”,即要摆脱尘世的是非。故而,面对千古是非,词人“有时独自掀髯笑”,深觉“闭门打坐安闲好”。
关于辛弃疾,宋人洪迈《稼轩记》载:“(稼轩)赤手领五十骑,缚取(张)五万众中,如挟毚兔,束马衔枚,间关西奏淮,至通昼夜不粒食。壮声英概,儒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4](p.393),朱熹谓:“辛弃疾颇谙晓兵事”[5](p.281)。可见,辛弃疾是位雄才大略的抗战英雄。当他收复中原的愿望未能实现,并遭受接连不断的诬陷打击时,词在表现坚决抗金的爱国思想、战斗精神,抒写民族危难的悲愤、抨击苟且偷安的投降派的呐喊声中,渐渐流露出了无是非的观念。
淳熙八年(1181年),辛弃疾第一次被贬。第二年(1182年),闲居上饶,作《水调歌头·再用韵答李子永提干》,下阕云:“断吾生,左持蟹,右持杯。买山自种云树,山下斸烟莱。百炼都成绕指,万事直须称好,人世几舆台。刘郎更堪笑,刚赋看花回。”词人不愿意像刘禹锡那样疾恶如仇,讥讽朝政,也不愿意像“万事直须称好”的趋炎附势之徒,听从权贵的驱使而“春风得意”。政治生活的经历使词人懂得“处昏上乱相之间”[1](p.516),为了“保身”、“全身”,只能遵循庄子训导:“大辩不言”[1](p.74),词人决意脱离官场回归大自然,买山种田、放旷杯酒,悠闲生活。同一时期,辛弃疾作《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二首: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诗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此生自断天休问,独倚危楼。独倚危楼,不信人间别有愁。君来正是眠时节,君且归休。君且归休,说与西风一任秋。
卓人月评曰:“前是强说,后是强不说”[6](p.544)。词人的是非观念很清晰,心中的愁、恨,渐浓渐深,但是词人试图摆脱它们。在第二次被贬时,作《丑奴儿》云:“近来愁似天来大,谁解相怜?谁解相怜,又把愁来做个天。”谁解相怜?“说与西风一任秋”,“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鸟山花好弟兄,”(《鹧鸪天·博山寺作》)词人只与西风说、与青山说,自然才是他的知音。在自然的怀抱中体悟世事,辛弃疾内心的激愤,确实因此化解很多,但也流露出他对是非之心的了悟和欲摆脱是非的心思。对此,可看辛弃疾的《兰陵王》:
恨之极。恨极销磨不得。苌弘事,人道后来,其血三年化为碧。郑人缓也泣。吾父攻儒助墨。十年梦,沉痛化余,秋柏之间既为实。 相思重相忆。被怨结中肠,潜动精魄。望夫江上岩岩立。嗟一念中变,后期长绝。君看啟母愤所激。又俄顷为石。 难敌。最多力。甚一贫沈渊,精气为物。依然困斗牛磨角。便影入山骨,至今雕琢。寻思人世,只合化,梦中蝶。
辛弃疾在序中说,其词:“取古之怨愤变化异物等事”。此词含有源自《庄子》的典故,《庄子·外物》曰:
外物不可必,故龙逢诛,比干戮,箕子狂,恶来死,桀纣亡。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人亲莫不欲其子孝,而孝未必爱,故孝己忧而曾参悲[1](p.702)。
庄子认为,外在的事物没有必然标准,若一切以国君的意愿作为是非标准,那么,会出现“忠未必信”、“孝未必爱”的苌弘化碧式的悲剧。
《庄子·列御寇》:
郑人缓也呻吟于裘氏之地。只三年而缓为儒,河润九里,泽及三族,使其第墨。儒墨相辩,其父助翟。十年而缓自杀。其父梦之曰:“使而子为墨者予也。阖尝视其良(垠),即为秋柏之实矣?”夫造物者之报人也,不报其人而报其天。彼故使彼……自足,有德者以不知也,而况有道者乎?古者谓之遁天之刑[1](p.834)。
对于“忠”、“孝”的是非标准,庄子认为,要安于自然才能避免悲剧发生。在庄子那里,郑人缓很不明智,为善无近名,尽忠尽孝后,若心存得到别人肯定的想法,便是有求名之心,这是“遁天之刑”,即违避自然会遭受惩罚。
有铁胆忠心、雄才大略的辛弃疾,对“古之怨愤变化异物”的人与事,并没有怨愤着他们的怨愤,他接受庄子齐是非的观念,扬弃“古之怨愤变化异物”的人和事,在词中表述了近于至人的思想境界:“寻思人世,只合化,梦中蝶。”词人决意如庄周梦蝶般,任之自然,随机而化,齐物逍遥。辛弃疾词中的齐是非观念,在激愤中逐渐表露、逐渐形成,细心揣摩,便会发现,它是“恶之花”[7](p.322)。
在赵宋王朝,士人既有积极进取的入仕思想,又有“功成身退”的退隐观念。在积贫积弱的宋朝,士人“达”不能兼济天下,“穷”不能独善其身,庄子齐是非的观念,成为疗治心灵的良药,对于多情多思的词人们而言,这使他们拥有了一席宁静安适的精神家园,酿造出无数优美词篇。
二、挣脱名利网
庄子认为,名利“残生伤性”。《庄子·骈拇》曰:“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1](p.239)。按庄子的理解,无论是谁,为名为利而死,都远离生命的自然状态,伯夷为名、盗跖为利,二者死去的原因虽然不同,但都属于非自然死亡,其“残生伤性”的结果相同,二者没有所谓的君子、小人之别。庄子在《让王》等篇,赞赏尧、舜、许由、善卷、子州之父、石户三农等不以天下大器易生,不以国伤生。庄子自己也“宁生而曳尾于涂中”,而不愿“死为留骨而贵”[1](p.441)。
[关键词]庄子;安时处顺;宋词;自然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4)01-0000-04
面对无限、永恒、自由的自然,及其不言不辩、无是无非、无善无恶的朴素大美,庄子认为,人应该安心适时,顺应自然。《庄子·大宗师》:“死生,命也,其有夜曰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1](p.177),《德充符》:“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1](p.157),《达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1](p.487)。庄子思想中的“命”,既指决定人们生死的自然规律,也指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规律。庄子提倡“安命”哲学,《人间世》:“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1](p.123),庄子看到,人事是“命”的重要环节,即“事之变”,在能力范围内,要尽最大努力,在无能为力情况下,则要端正心态,“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之悬解”[1](p.103),唯有安时处顺,哀乐情绪才无法侵入内心,人才能解除束缚。庄子认为,对命运和时势,不要固执抗争,而要顺应变化,其目的是“安其性命之情”[1](p.268),使人回到生命的本真状态。
战国时代,因思想学术自由而出现“百家争鸣”,在宋代,因专制统治而难以自由表达观点。苏轼因为诗文创作而被罗织罪名,险些丧生于所谓“乌台诗案”。辛弃疾、陆游等人堪称忠心赤胆,但没有得到君主的垂青,反而被贬。庄子的“安时处顺”思想,使宋代词人的“性命之情”,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得以安顿。
一、摆脱是非心
《庄子·齐物论》曰:“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1](p.49),又曰:“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1](p.54)。彼、此是相对的概念,而且各有各的是非,即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是非,都各有其是,也各有其非。出发点不同,是非也会改变。为此,庄子提出“照之于天”(即观照事物本然的认识态度)及“以明”(即用明静的心境去观照事物实况)的认识方法。而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1](p.62)。不执著于是非的争论而保持事理的自然均衡,物我、人我便能各得其所,也才能自然发展。可见,庄子提出“齐是非”观点,前提是人的“成心”不能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1](p.62),了无是非,顺着自然的路径行走且不知其所以然的“道”,才是判断是非的标准。这种观点,对苏轼等人影响很深。苏轼词《定风波》中有齐是非之意①: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寒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此词作于元丰五年(1082年),词人当时被贬黄州。对于政治打击,苏轼并不计较,“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即是一种无是非、无物我的自然心态。又如,同年所作《哨遍》上阕曰:“云出无心,鸟倦知还,本非有意。”苏轼认为,出仕与隐居如云出鸟还一样,都是顺其自然之事。下阕曰:“此生天命更何疑,且乘流遇坎还止。”因为有齐是非观念,词人坦然坚定地接受命运,如同江流遇坑便停,不争进退。
苏轼的齐是非观念,深受庄子思想的影响。苏轼作于元丰六年(1083年)的《临江仙》曰:“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彀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长恨此生非我有”化用《庄子·知北游》:“舜问乎丞曰:‘道可得而有乎?’曰:‘汝身非汝有也,汝何得有夫道?’舜曰:‘吾身非吾有也,孰之有哉?’曰:‘是天地之委形也’”[1](p.567),体现词人被是非世事缠缚的郁闷。“何时忘却营营”化用《庄子·庚桑楚》:“全汝形,抱汝生,无使汝思虑营营”[1](p.597),体现词人欲摆脱是非之心,“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他要将有限的生命融化在无限的大自然中,回到生命的本真。
了无是非的苏轼能宽容待人,甚至宽恕迫害他的人。“苏子瞻泛爱天下士,无贤不肖,欢如也。尝自言:‘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乞儿。’子由晦默少许可,尝戒子瞻择交,子瞻曰:‘吾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此乃一病’”[2](p.635)。此即庄子无“穷达富贵、贤与不肖、毁誉”的齐是非观念的直接体现。
当风烛残年的苏轼从海南岛儋州贬所北归,途经润州(镇江)时,在金山寺看到李公麟所画东坡像,回顾一生,感慨万千。于是作《自题金山画像》:
心如枯死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3](p.2641)。
此诗化用《庄子·齐物论》中的典故:面对南郭子綦进入忘我境界的静坐,颜成子游问:
“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1](p.33)
苏轼真正达到了“吾丧我”的境界,去除了是非“成心”,扬弃了自然生命中一切不自然的东西。“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1](p.94)。苏轼“无近名”,却无法“无近刑”。但齐是非的观念,使他把“近刑”也看成自然的“命”的一部分,这使他在“又何须抵死,说短论长”的“大辩不言”(《齐物论》)[1](p.74)中得以“保身”、“全身”、“养亲”,并使他没有身死南荒,而如愿终老山清水秀的阳羡。 词人张元干于绍兴四年(1134年)有《蝶恋花》一词:
燕去莺来春又到。花落花开,几度池塘草。歌舞筵席人易老,闲门打坐安闲好。 败意常多如意少。著甚来由,入闹寻烦恼。千古是非浑忘了,有时独自掀髯笑。
词人也是积极主张抗金恢复、反对苟且偷安的爱国志士,但遭到秦桧的排斥、打击。词人于绍兴四年(1134年)作此词,词中感慨时光流逝,悲叹人生在世“败意常多如意少”、“歌舞筵中人易老”,认为没有必要“入闹寻烦恼”,即要摆脱尘世的是非。故而,面对千古是非,词人“有时独自掀髯笑”,深觉“闭门打坐安闲好”。
关于辛弃疾,宋人洪迈《稼轩记》载:“(稼轩)赤手领五十骑,缚取(张)五万众中,如挟毚兔,束马衔枚,间关西奏淮,至通昼夜不粒食。壮声英概,儒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4](p.393),朱熹谓:“辛弃疾颇谙晓兵事”[5](p.281)。可见,辛弃疾是位雄才大略的抗战英雄。当他收复中原的愿望未能实现,并遭受接连不断的诬陷打击时,词在表现坚决抗金的爱国思想、战斗精神,抒写民族危难的悲愤、抨击苟且偷安的投降派的呐喊声中,渐渐流露出了无是非的观念。
淳熙八年(1181年),辛弃疾第一次被贬。第二年(1182年),闲居上饶,作《水调歌头·再用韵答李子永提干》,下阕云:“断吾生,左持蟹,右持杯。买山自种云树,山下斸烟莱。百炼都成绕指,万事直须称好,人世几舆台。刘郎更堪笑,刚赋看花回。”词人不愿意像刘禹锡那样疾恶如仇,讥讽朝政,也不愿意像“万事直须称好”的趋炎附势之徒,听从权贵的驱使而“春风得意”。政治生活的经历使词人懂得“处昏上乱相之间”[1](p.516),为了“保身”、“全身”,只能遵循庄子训导:“大辩不言”[1](p.74),词人决意脱离官场回归大自然,买山种田、放旷杯酒,悠闲生活。同一时期,辛弃疾作《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二首: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诗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此生自断天休问,独倚危楼。独倚危楼,不信人间别有愁。君来正是眠时节,君且归休。君且归休,说与西风一任秋。
卓人月评曰:“前是强说,后是强不说”[6](p.544)。词人的是非观念很清晰,心中的愁、恨,渐浓渐深,但是词人试图摆脱它们。在第二次被贬时,作《丑奴儿》云:“近来愁似天来大,谁解相怜?谁解相怜,又把愁来做个天。”谁解相怜?“说与西风一任秋”,“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鸟山花好弟兄,”(《鹧鸪天·博山寺作》)词人只与西风说、与青山说,自然才是他的知音。在自然的怀抱中体悟世事,辛弃疾内心的激愤,确实因此化解很多,但也流露出他对是非之心的了悟和欲摆脱是非的心思。对此,可看辛弃疾的《兰陵王》:
恨之极。恨极销磨不得。苌弘事,人道后来,其血三年化为碧。郑人缓也泣。吾父攻儒助墨。十年梦,沉痛化余,秋柏之间既为实。 相思重相忆。被怨结中肠,潜动精魄。望夫江上岩岩立。嗟一念中变,后期长绝。君看啟母愤所激。又俄顷为石。 难敌。最多力。甚一贫沈渊,精气为物。依然困斗牛磨角。便影入山骨,至今雕琢。寻思人世,只合化,梦中蝶。
辛弃疾在序中说,其词:“取古之怨愤变化异物等事”。此词含有源自《庄子》的典故,《庄子·外物》曰:
外物不可必,故龙逢诛,比干戮,箕子狂,恶来死,桀纣亡。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人亲莫不欲其子孝,而孝未必爱,故孝己忧而曾参悲[1](p.702)。
庄子认为,外在的事物没有必然标准,若一切以国君的意愿作为是非标准,那么,会出现“忠未必信”、“孝未必爱”的苌弘化碧式的悲剧。
《庄子·列御寇》:
郑人缓也呻吟于裘氏之地。只三年而缓为儒,河润九里,泽及三族,使其第墨。儒墨相辩,其父助翟。十年而缓自杀。其父梦之曰:“使而子为墨者予也。阖尝视其良(垠),即为秋柏之实矣?”夫造物者之报人也,不报其人而报其天。彼故使彼……自足,有德者以不知也,而况有道者乎?古者谓之遁天之刑[1](p.834)。
对于“忠”、“孝”的是非标准,庄子认为,要安于自然才能避免悲剧发生。在庄子那里,郑人缓很不明智,为善无近名,尽忠尽孝后,若心存得到别人肯定的想法,便是有求名之心,这是“遁天之刑”,即违避自然会遭受惩罚。
有铁胆忠心、雄才大略的辛弃疾,对“古之怨愤变化异物”的人与事,并没有怨愤着他们的怨愤,他接受庄子齐是非的观念,扬弃“古之怨愤变化异物”的人和事,在词中表述了近于至人的思想境界:“寻思人世,只合化,梦中蝶。”词人决意如庄周梦蝶般,任之自然,随机而化,齐物逍遥。辛弃疾词中的齐是非观念,在激愤中逐渐表露、逐渐形成,细心揣摩,便会发现,它是“恶之花”[7](p.322)。
在赵宋王朝,士人既有积极进取的入仕思想,又有“功成身退”的退隐观念。在积贫积弱的宋朝,士人“达”不能兼济天下,“穷”不能独善其身,庄子齐是非的观念,成为疗治心灵的良药,对于多情多思的词人们而言,这使他们拥有了一席宁静安适的精神家园,酿造出无数优美词篇。
二、挣脱名利网
庄子认为,名利“残生伤性”。《庄子·骈拇》曰:“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1](p.239)。按庄子的理解,无论是谁,为名为利而死,都远离生命的自然状态,伯夷为名、盗跖为利,二者死去的原因虽然不同,但都属于非自然死亡,其“残生伤性”的结果相同,二者没有所谓的君子、小人之别。庄子在《让王》等篇,赞赏尧、舜、许由、善卷、子州之父、石户三农等不以天下大器易生,不以国伤生。庄子自己也“宁生而曳尾于涂中”,而不愿“死为留骨而贵”[1](p.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