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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闽常综[2020]10号)收悉,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省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照,采取措施,扎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营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多次组织研究慈善工作,省政府领导积极参加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慈善新春送暖等全省性慈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