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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古以来,中药在我国源远流长,是药之根本。然而近年来,中药的管理出现了像中药的现代化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的统筹,新型中药的开发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中药国际化的发展进程。200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为我们确定了国家统筹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的基本方针政策.增加了许多关于中药管理的条款,这对从事规范中药的管理,加速中药的现代化、国际化进程有了可靠的保证。
【关键词】中药管理;问题;方针对策
中药,是指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用以防病治病的药物。近几年,由于社会上回归大自然热的出现,中药的资源、预防保健和疗效等优势越来越被国际上认可。 但由于我国中药管理在近几年整体发展水平有所缓慢,影响了中药向国际化轨道的进程。本文针对目前我国中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药品法》中关中药条款的新规定,就中药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措施。
1目前中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野生药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方面有很多严重问题有待解决。野生药材是我国重要资源之一,是中药发展的根基,对中药的发展起根本决定作用。很多地方对野生药材乱挖、滥采甚至乱猎滥捕;有些发达国家对我国中药及提取物采取掠夺性收购;一些中草药生产企业资源利用率低,技术水平差,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致使有些珍贵药材物种如麻黄、红豆杉、甘草等急剧减少、衰竭甚至濒临灭绝。
1.2中药质量规范不严格、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不稳定。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境内有药用价值的品种达上万种,中药剂型已达40多种,市售中成药8000多种。在众多的品种中,同物异名、同名异物的现象极为普遍。仍有常用的500多种中药材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一些中成药名称相同,组方不同,制备方法也不同,缺乏严格的质量标准,各地区对质量的标准仍有差异,这对监督管理很是不利。
1.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的生产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由于我国在中药管理上轻药材和饮片、重成药。近几年,中药饮片和中药材质量不合格率使其他药品望其项背,直接导致了中药临床疗效不佳,严重影响了中药国际化市场的步伐。
1.4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浅薄。由于我国对知识产权缺乏强有力的保护意识,有些疗效独特的中药名优品种常常被仿制和移植;有些被境外企业窃取,这不但严重损害了发明者和企业的权益,而且致使新型药研制者不能获得应有的回报,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新型药品的研制与开发低水平、投入少、重复现象极为严重。另外,由于中药现代化的发展较慢,中药的发展与临床实验脱节的现象较普遍,造成了我国中药发展陷入了高水平研发后劲不足,低水平重复较为严重的局面。
2加强中药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2.1加强对野生中药材资源的管理力度(1)要加大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力度: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是中药的三大支柱。中药材是生产中药片和中成药的基本原材料。国家必须实施一系列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的措施。针对在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惩处违法采集和猎取药材的行为,加强国民对保护野生药材资源意识的教育。切实加强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中药材是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基本原材料,对中药材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是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同时,国家应采取奖励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培育良种,扶持农民发展药材种植业,进一步丰富我国的药材资源。(2)加强对药材种植的管理:针对我国中药材生产存在的种植、采集和饲养技术不规范,导致药源混杂、药物成分含量不确定,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等药材质量低劣的状况,必须加强对中药材生产的监督管理,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从源头上解决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质量问题。(3)对中药饮片的准入进行严格控制:目前,绝大多数中药饮片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对有些常用的中药饮片纳入批准文号管理的范围,就可以严格按“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的规定,对那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发给生产批准文号。无批准文号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得出售。
2.2对中成药加强管理规范中成药的研制,把好中成药质量的源头。《药品法》规定:研制新药,必须按规定报批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SDA)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SDA批准,发给新药证书。规范药品报批行为,取消地方对新药的审批权和严格药品的注册,杜绝那些为了保护地方利益,降低当地标准审批药品的现象的发生。进行新药研究要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和《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严格规范药品研究的准入条件,使药物研究更加规范、科学、严谨,可从源头克服低水平重复的现象。
2.3加强对中药品种的保护力度为保护中药研制、生产者的知识产权,有效维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对疗效确切,质量稳定的中药品种实施保护制度。对名优产品和创新中药品种,在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方面实施有效措施,以提高中药的信誉和质量,推动中药的科技进步。
2.4对中药品种加强整顿和淘汰目前,我国现有的中成药品种中,地方标准的约占近1/4。其中,不乏有疗效不确切、组方不合理的。加强对原有品种的再评价,对“不良反应、疗效不确切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键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在整顿、评价、淘汰的同时,以确保中成药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参考文献
[1]任莉,中药房管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J].工企医刊,2007,20(2):28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S].2009:2-2.
[3]岳淑梅.中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珍国医国药,2003,14(1):7- 8.
[4]杨晓艳.浅谈中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齐鲁药事,2009,28(1):10-11.
【关键词】中药管理;问题;方针对策
中药,是指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用以防病治病的药物。近几年,由于社会上回归大自然热的出现,中药的资源、预防保健和疗效等优势越来越被国际上认可。 但由于我国中药管理在近几年整体发展水平有所缓慢,影响了中药向国际化轨道的进程。本文针对目前我国中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药品法》中关中药条款的新规定,就中药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措施。
1目前中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野生药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方面有很多严重问题有待解决。野生药材是我国重要资源之一,是中药发展的根基,对中药的发展起根本决定作用。很多地方对野生药材乱挖、滥采甚至乱猎滥捕;有些发达国家对我国中药及提取物采取掠夺性收购;一些中草药生产企业资源利用率低,技术水平差,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致使有些珍贵药材物种如麻黄、红豆杉、甘草等急剧减少、衰竭甚至濒临灭绝。
1.2中药质量规范不严格、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不稳定。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境内有药用价值的品种达上万种,中药剂型已达40多种,市售中成药8000多种。在众多的品种中,同物异名、同名异物的现象极为普遍。仍有常用的500多种中药材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一些中成药名称相同,组方不同,制备方法也不同,缺乏严格的质量标准,各地区对质量的标准仍有差异,这对监督管理很是不利。
1.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的生产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由于我国在中药管理上轻药材和饮片、重成药。近几年,中药饮片和中药材质量不合格率使其他药品望其项背,直接导致了中药临床疗效不佳,严重影响了中药国际化市场的步伐。
1.4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浅薄。由于我国对知识产权缺乏强有力的保护意识,有些疗效独特的中药名优品种常常被仿制和移植;有些被境外企业窃取,这不但严重损害了发明者和企业的权益,而且致使新型药研制者不能获得应有的回报,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新型药品的研制与开发低水平、投入少、重复现象极为严重。另外,由于中药现代化的发展较慢,中药的发展与临床实验脱节的现象较普遍,造成了我国中药发展陷入了高水平研发后劲不足,低水平重复较为严重的局面。
2加强中药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2.1加强对野生中药材资源的管理力度(1)要加大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力度: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是中药的三大支柱。中药材是生产中药片和中成药的基本原材料。国家必须实施一系列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的措施。针对在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惩处违法采集和猎取药材的行为,加强国民对保护野生药材资源意识的教育。切实加强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中药材是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基本原材料,对中药材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是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同时,国家应采取奖励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培育良种,扶持农民发展药材种植业,进一步丰富我国的药材资源。(2)加强对药材种植的管理:针对我国中药材生产存在的种植、采集和饲养技术不规范,导致药源混杂、药物成分含量不确定,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等药材质量低劣的状况,必须加强对中药材生产的监督管理,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从源头上解决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质量问题。(3)对中药饮片的准入进行严格控制:目前,绝大多数中药饮片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对有些常用的中药饮片纳入批准文号管理的范围,就可以严格按“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的规定,对那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发给生产批准文号。无批准文号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得出售。
2.2对中成药加强管理规范中成药的研制,把好中成药质量的源头。《药品法》规定:研制新药,必须按规定报批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SDA)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SDA批准,发给新药证书。规范药品报批行为,取消地方对新药的审批权和严格药品的注册,杜绝那些为了保护地方利益,降低当地标准审批药品的现象的发生。进行新药研究要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和《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严格规范药品研究的准入条件,使药物研究更加规范、科学、严谨,可从源头克服低水平重复的现象。
2.3加强对中药品种的保护力度为保护中药研制、生产者的知识产权,有效维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对疗效确切,质量稳定的中药品种实施保护制度。对名优产品和创新中药品种,在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方面实施有效措施,以提高中药的信誉和质量,推动中药的科技进步。
2.4对中药品种加强整顿和淘汰目前,我国现有的中成药品种中,地方标准的约占近1/4。其中,不乏有疗效不确切、组方不合理的。加强对原有品种的再评价,对“不良反应、疗效不确切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键康的药品,应当撤销批准文号”。在整顿、评价、淘汰的同时,以确保中成药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参考文献
[1]任莉,中药房管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J].工企医刊,2007,20(2):28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S].2009:2-2.
[3]岳淑梅.中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珍国医国药,2003,14(1):7- 8.
[4]杨晓艳.浅谈中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齐鲁药事,2009,28(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