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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面,国外管理方式的研究以及对国内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之处的总结,探讨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对我们将来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基础设施 筹资模式 BOT
Abstract:In this paper, accordingto the summary ofurban 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foreign management methods, as well as the success of domestic reform and opening up,it discussed several issues that should be notedin the management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and would have a good inspiration and reference in the future of urban infrastructurethe construction.
Keywords: Infrastructure;Mode of financing ;BOT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国外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模式
(一)英国基础设施的管理模式
1、私有化基础设施的管理模式
通常,供水设施、发电设施、通讯设施属自然垄断性行为,难以展开竞争,出于防止私人资本垄断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这些基础设施基本属于政府所有。從经营、资本收益率、价格水平、生产率及消费者满意程度等各个角度考察,基础设施掌握在政府手中不能令人满意。到1992年3月,约有三分之二的国有化企业被转为私营部门。私有化有两个目的:一是提高效率。二是分散股本权,企业形为公开化。
对上述企业英国才去的管理模式是制定价格公示。这是消费者在私有化前从未享受到的保护措施。
2、国有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
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公路方面的情况
英国公路建设资金基本来源于政府拨款。除了少数桥梁收取过桥费以外,公路的使用者基本上不缴纳费用,但必须缴纳汽车消费税和汽油税。
但长期以来,英国政府从上述两种中得到的收入同公路建设的支出没有直接联系。要做到平衡还取决于总体宏观经济状况。政府一贯的作风是,每一种类型的车辆支付的汽车消费税和汽油税至少足以弥补维护道理消耗的成本支出。
3、基础设施的国有私营模式---“BOT”模式
“BOT”模式,即“建造—运营—归还”模式,具体说就是私人建造,经一段的回收期后,把资产归还政府。
“BOT”模式无论对政府、社会、还是私人企业都有很大的好处。首先,这些项目都是对社会有益的。其次,这些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最终归属国家。另外,采用BOT模式拓宽了筹资渠道,调动了私人资本的积极性,因而市政府和社会获益于其高效率。对政府来说可以减少政府债务,限制公共支出,同时还能获得适当的回报。当然私人资本也是有利可图,项目建造完成后,可以在归还资产之前获得相当的利润。
“BOT”模式适应于对社会有利并能盈利的一次性投资巨大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机场等。
(二)法国的委托管理模式
1、代管管理
直接代管:管理有地方政府直接负责并承担投资以及所有风险,独家负责经营。自主代管:实行直接管理,但经营预算和管理部门的设置因项目各异。制定代管:管理交由一家公共机构,但要收政府的监督。
2、租赁管理:政府承担项目的建设或扩建所需的费用。合同中要明确租赁企业的基本义务。主要有: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转,风险自担;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费用由企业承担:更新运转的机械设备、水利设备零件、计量仪器等。
3、托管管理:地方政府对项目负责。经营企业收取包干管理费用。
4、特许经营权管理(BOT):按法定程序,发租方在招标细则中明确规定特许经营的约束条件。承租企业承担投资和经营管理的全部费用,负责设施的运转与维护,合同到期后,承租企业须将合格的设施交给政府。
二、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成功之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城市建设中开始引入市场机制,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和资金配置市场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发展方式的转变带来了很好经济、社会效益。
多种渠道融资:企业债券、股票等经融产品为融资提供了更广泛的资金来源,在城市建设中,电厂、道路、桥梁、绿化、环境治理等方面,也逐渐采取了这种形式,由政府发行债券,效果十分显著。同时积极使用世界银行贷款等国际资金,在融资的同时,学习国际上先进的工程管理经验。
经营权的有效管理:部分城市基础设施经营权的灵活管理也是国内管理的成功之处,例如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与香港国泰国际集团签订20年的转让合同,将部分桥梁和隧道的经营权有偿转让20年,所得8亿元资金很快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到期后经营权仍然收归政府所有。
多种形式补偿:90年代初,出现的广告补偿方式为我们打开了思路,政府与企业优势互补,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三、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启示与借鉴
(一)筹资模式的借鉴
韩国等国家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来吸引民间投资,确保民间投资的利益和地位,解除其后顾之忧,利用一切可能的资金渠道,同时价格管理上也非常严格,民众的参与度非常高。从各国资金筹集的模式可以了解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的关键在于多元化资本运作的管理以及对资金使用上的严格控制。
(二)管理模式的借鉴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应发挥其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2、按照市场规律,改变部分基础设施的运营状况,规范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价格关系,形成良性的循环经营机制,在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的基础上进行资本运营。
3、改革融资体制,建立政府投资和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新型机构,取得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丛培经,张书行。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80-118
[2] 刘晓军,刘洪玉。工程经济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133-139
[3] 何学林,《策划中国城市》,北京,新华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郎永涛(1968-),男,山东潍坊人,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工程硕士在读。
【关键词】基础设施 筹资模式 BOT
Abstract:In this paper, accordingto the summary ofurban 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foreign management methods, as well as the success of domestic reform and opening up,it discussed several issues that should be notedin the management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and would have a good inspiration and reference in the future of urban infrastructurethe construction.
Keywords: Infrastructure;Mode of financing ;BOT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国外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模式
(一)英国基础设施的管理模式
1、私有化基础设施的管理模式
通常,供水设施、发电设施、通讯设施属自然垄断性行为,难以展开竞争,出于防止私人资本垄断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这些基础设施基本属于政府所有。從经营、资本收益率、价格水平、生产率及消费者满意程度等各个角度考察,基础设施掌握在政府手中不能令人满意。到1992年3月,约有三分之二的国有化企业被转为私营部门。私有化有两个目的:一是提高效率。二是分散股本权,企业形为公开化。
对上述企业英国才去的管理模式是制定价格公示。这是消费者在私有化前从未享受到的保护措施。
2、国有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
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公路方面的情况
英国公路建设资金基本来源于政府拨款。除了少数桥梁收取过桥费以外,公路的使用者基本上不缴纳费用,但必须缴纳汽车消费税和汽油税。
但长期以来,英国政府从上述两种中得到的收入同公路建设的支出没有直接联系。要做到平衡还取决于总体宏观经济状况。政府一贯的作风是,每一种类型的车辆支付的汽车消费税和汽油税至少足以弥补维护道理消耗的成本支出。
3、基础设施的国有私营模式---“BOT”模式
“BOT”模式,即“建造—运营—归还”模式,具体说就是私人建造,经一段的回收期后,把资产归还政府。
“BOT”模式无论对政府、社会、还是私人企业都有很大的好处。首先,这些项目都是对社会有益的。其次,这些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最终归属国家。另外,采用BOT模式拓宽了筹资渠道,调动了私人资本的积极性,因而市政府和社会获益于其高效率。对政府来说可以减少政府债务,限制公共支出,同时还能获得适当的回报。当然私人资本也是有利可图,项目建造完成后,可以在归还资产之前获得相当的利润。
“BOT”模式适应于对社会有利并能盈利的一次性投资巨大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机场等。
(二)法国的委托管理模式
1、代管管理
直接代管:管理有地方政府直接负责并承担投资以及所有风险,独家负责经营。自主代管:实行直接管理,但经营预算和管理部门的设置因项目各异。制定代管:管理交由一家公共机构,但要收政府的监督。
2、租赁管理:政府承担项目的建设或扩建所需的费用。合同中要明确租赁企业的基本义务。主要有: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转,风险自担;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费用由企业承担:更新运转的机械设备、水利设备零件、计量仪器等。
3、托管管理:地方政府对项目负责。经营企业收取包干管理费用。
4、特许经营权管理(BOT):按法定程序,发租方在招标细则中明确规定特许经营的约束条件。承租企业承担投资和经营管理的全部费用,负责设施的运转与维护,合同到期后,承租企业须将合格的设施交给政府。
二、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成功之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城市建设中开始引入市场机制,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和资金配置市场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发展方式的转变带来了很好经济、社会效益。
多种渠道融资:企业债券、股票等经融产品为融资提供了更广泛的资金来源,在城市建设中,电厂、道路、桥梁、绿化、环境治理等方面,也逐渐采取了这种形式,由政府发行债券,效果十分显著。同时积极使用世界银行贷款等国际资金,在融资的同时,学习国际上先进的工程管理经验。
经营权的有效管理:部分城市基础设施经营权的灵活管理也是国内管理的成功之处,例如广州市隧道开发公司与香港国泰国际集团签订20年的转让合同,将部分桥梁和隧道的经营权有偿转让20年,所得8亿元资金很快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到期后经营权仍然收归政府所有。
多种形式补偿:90年代初,出现的广告补偿方式为我们打开了思路,政府与企业优势互补,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三、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启示与借鉴
(一)筹资模式的借鉴
韩国等国家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来吸引民间投资,确保民间投资的利益和地位,解除其后顾之忧,利用一切可能的资金渠道,同时价格管理上也非常严格,民众的参与度非常高。从各国资金筹集的模式可以了解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的关键在于多元化资本运作的管理以及对资金使用上的严格控制。
(二)管理模式的借鉴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应发挥其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2、按照市场规律,改变部分基础设施的运营状况,规范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价格关系,形成良性的循环经营机制,在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的基础上进行资本运营。
3、改革融资体制,建立政府投资和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新型机构,取得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丛培经,张书行。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80-118
[2] 刘晓军,刘洪玉。工程经济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133-139
[3] 何学林,《策划中国城市》,北京,新华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郎永涛(1968-),男,山东潍坊人,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工程硕士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