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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院校发展职业培训是履行法律责任
1996年9月1日,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了职业培训的类型及其承担机构:“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 在2002年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16号》中指出:“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职业院校要实行学历教育與职业资格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努力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因此,要充分认识和利用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发挥其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使职业院校在市场经济中焕发出活力,已成为教育界、产业界乃至整个社会的重大共识。
二、职业院校开拓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终身化的要求
职业教育终身化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职业教育终身化要求将职业教育贯穿于人生的不同发展阶段,使人的职业发展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职业教育终身化理念,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化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迅速推进,人们所从事的岗位及劳动内容也随之变化,就业的不稳定性增强。一次性学校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开展终身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将成为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职业培训也将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
三、职业院校强化职业培训功能是“大职教观”的体现
“大职教观”是基于国际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提出的。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创始人黄炎培先生关于“大职教观”的论述较为系统。他于1926年1月提出的“大职业教育主义”内涵丰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实践策略,其中诸多见解今天依然可以借鉴。黄炎培先生的办学方针是职业教育的社会化,他认为“只从职业学校做功夫,不能发达职业学校;只从教育界做功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只从农、工、商职业界做功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办职业学校,须同时和一切教育界、职业界努力地沟通和联络,提倡职业教育的,同时须分一部分精神,参加全社会的运动”。他又指出“职业学校的基础,是构筑于社会的需要上”,认为职业教育从“本质来说,就是社会性;从其作用来说,就是社会化”。因此,职业院校要克服认识上的偏差,树立“大职业”的观念。
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发挥职业院校的培训功能
我国的职业院校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差距,在于已有教育资源的利用程度和效率上,尤其表现为没有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为社会人员服务。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职业教育高度发达的国家。该国现有职业教育在校生130余万,非全日制学生占70%以上,其中90%以上是在职成人学员。据美国国家教育中心统计,美国职业学校入学新生中,39%的学生年龄在21岁以下,27%的学生年龄在22到29岁之间,34%的学生年龄在30岁或以上。在学生中,有三种人:一种是高中毕业生,一种是失业者,另一种是未充分就业者。
然而,我国职业院校招收的大多是刚毕业的初中生和高中生,生源单一,办学封闭。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大批企业职工转岗、下岗,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这些人员的培训成为职业教育紧迫的任务。因此,我国要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职业院校应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履行职业培训功能。
五、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职业院校
职业院校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主阵地,应把社会职业培训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一些开展社会职业培训较早且形成规模的职业院校的实践证明,职业院校开展社会职业培训是大有可为的。广州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西蓝天职业技术学院以社会职业培训起家,经过10年的时间,都达到资产数亿、在校学生数万的教育规模,成为全国知名学校。这些事例说明,职业院校进行职业培训是可以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
综上所述,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不但是履行法律义务,而且是实现职业教育终生化和“大职教观”的要求。职业院校凭借其雄厚的资源优势,完全可以把职业培训这块蛋糕做大做好,积极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基金项目:2009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编号:0911—05),项目主持:保承军
(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城市学院)
1996年9月1日,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了职业培训的类型及其承担机构:“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 在2002年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16号》中指出:“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职业院校要实行学历教育與职业资格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努力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因此,要充分认识和利用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发挥其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使职业院校在市场经济中焕发出活力,已成为教育界、产业界乃至整个社会的重大共识。
二、职业院校开拓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终身化的要求
职业教育终身化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也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职业教育终身化要求将职业教育贯穿于人生的不同发展阶段,使人的职业发展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职业教育终身化理念,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化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迅速推进,人们所从事的岗位及劳动内容也随之变化,就业的不稳定性增强。一次性学校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开展终身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将成为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职业培训也将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
三、职业院校强化职业培训功能是“大职教观”的体现
“大职教观”是基于国际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提出的。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创始人黄炎培先生关于“大职教观”的论述较为系统。他于1926年1月提出的“大职业教育主义”内涵丰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实践策略,其中诸多见解今天依然可以借鉴。黄炎培先生的办学方针是职业教育的社会化,他认为“只从职业学校做功夫,不能发达职业学校;只从教育界做功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只从农、工、商职业界做功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办职业学校,须同时和一切教育界、职业界努力地沟通和联络,提倡职业教育的,同时须分一部分精神,参加全社会的运动”。他又指出“职业学校的基础,是构筑于社会的需要上”,认为职业教育从“本质来说,就是社会性;从其作用来说,就是社会化”。因此,职业院校要克服认识上的偏差,树立“大职业”的观念。
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发挥职业院校的培训功能
我国的职业院校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差距,在于已有教育资源的利用程度和效率上,尤其表现为没有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为社会人员服务。澳大利亚职业技术教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职业教育高度发达的国家。该国现有职业教育在校生130余万,非全日制学生占70%以上,其中90%以上是在职成人学员。据美国国家教育中心统计,美国职业学校入学新生中,39%的学生年龄在21岁以下,27%的学生年龄在22到29岁之间,34%的学生年龄在30岁或以上。在学生中,有三种人:一种是高中毕业生,一种是失业者,另一种是未充分就业者。
然而,我国职业院校招收的大多是刚毕业的初中生和高中生,生源单一,办学封闭。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大批企业职工转岗、下岗,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这些人员的培训成为职业教育紧迫的任务。因此,我国要借鉴国外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职业院校应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履行职业培训功能。
五、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职业院校
职业院校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主阵地,应把社会职业培训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一些开展社会职业培训较早且形成规模的职业院校的实践证明,职业院校开展社会职业培训是大有可为的。广州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西蓝天职业技术学院以社会职业培训起家,经过10年的时间,都达到资产数亿、在校学生数万的教育规模,成为全国知名学校。这些事例说明,职业院校进行职业培训是可以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
综上所述,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不但是履行法律义务,而且是实现职业教育终生化和“大职教观”的要求。职业院校凭借其雄厚的资源优势,完全可以把职业培训这块蛋糕做大做好,积极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基金项目:2009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编号:0911—05),项目主持:保承军
(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