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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涉及行政征收权的正当行使和被征地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土地征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要有完善的程序制约."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核心要件,建立"公共利益"界定和审查机制对规范土地征收意义重大.现有土地征收程序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被征地者参与并影响土地征收程序保障不力,土地征收程序缺乏事后行政或司法审查监督,建立被征地者有效参与、司法审查监督的土地征收程序是预防和解决土地征收纠纷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