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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通过向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投资和发展。并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各区、县(市)都有一所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区80%以上街道拥有一所养老院(托老所),各类养(托)老机构的总床位数达到每百名老人2张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