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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即将告别2016。站在岁末年初的时间点上,是时候对2016年的资本市场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了。
2016年开年后,熔断机制实施导致股市剧烈波动、打新新规实施,以及之后的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万科控制权之争、A股举牌盛行、深港通开通……2016年的中国资本市场,注定会在资本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中国民商》记者特从众多的新闻事件中,筛选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新闻和事件,是以为记。
制度创新的风险和机遇
1月4日,A股新年开市第一天,也是实行熔断机制的第一天。这一天,中国股市和汇市的巨幅波动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高度紧张。当日,A股两次触及熔断机制的两级阈值提前停市,上证综指暴跌6.86%,深成指暴跌8.28%。A股的恐慌迅速传导到周边市场,亚欧股市普遍大跌。
此后几天,恐慌的情绪四处蔓延和扩散,股市、汇市的血雨腥风让全球金融市场一片哀鸿。从1月4日至1月27日,短短的18个交易日,沪综指从3539.18一路下挫,击穿了2015年8月26日国家队救市时创下的低点2580.71,直到1月27日下摸2638.30之后才止跌。
反思2016年年初股市的大幅调整(业内将其称为“第三次股灾”),虽然有多个方面的原因,但是熔断机制(CircuitBreaker)是一个避不开的重要因素。根据上证所、深交所、中金所此前发布的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A股设定了5%和7%两档熔断阈值、涨跌双向熔断。由于熔断机制的磁吸效应和我国A股制度设计本身的一些缺陷,加大了A股的系统性风险,导致4个交易日内两次触发两档熔断,1月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被迫宣布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实施仅4天的熔断机制不得不引发我们对中国证券监管制度的反思。分析人士认为,首先,由于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证券监管制度的推出一定要审慎,需经过认真科学的论证,并做市场模拟实验。其次,证券监管制度的出台要考虑制度实施所处的环境。在借鉴发达市场经验时,应考虑中国市场的适用性及风险性。再次,证券监管制度的实施要考虑时机及实施效果。熔断机制的实施时点,恰逢很多其他政策实施的交汇点。最后,证券监管制度的制定要放在全球金融体系的大环境下充分考量。
如果说熔断制度是中国证券制度创新的一道败笔,那么自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IPO打新新规,则是应该写入监管层政绩的一件令市场皆大欢喜的制度创新。
从2016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打新不需要提前打款冻结资金,而是在中签后才进行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
新股申购新规实施后的效果是值得称赞的。通过近一年的实施,此前新股发行时冻结万亿元打新资金的情况已不复存在,这有效减轻了市场的资金压力,避免新股发行“抽血效应”造成的二级市场周期性的大幅波动。
更为重要的是,从当前新股每天1-2只,甚至3只的发行节奏来看,并没有对市场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这对于解决中国IPO的“堰塞湖”无疑至关重要。因此,综合来看,此次IPO打新新规的改革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
除了熔断机制和打新新规之外,在另外一个市场——新三板,在千呼万唤之中,新三板分层实施方案的“靴子”于2016年5月27日落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定稿对分层标准、维持标准、层级划分及调整等进行了6处修改。这些标准的改变,更强调了企业投资交易和融资的价值,有利于更好吸收质地优良的企业到创新层来,这对新三板的进一步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到了年末,就在记者即将截稿时,11月25日晚间,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已批准深港通于2016年12月5日正式交易。回顾当年沪港通消息落地后,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沪指收获近四成涨幅,其中多只券商股翻倍增长。而深港通开通的预期近期已经在券商股的走势上有所体现,大盘的连创新高也算是预演。那么,接下来A股会走出一波大涨行情吗,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酝酿多时的深港通终于落地,不仅可以看做是沪港通的升级版,更宣告这一全新的资本市场双向跨境资金流通模式,在实践层面上获得初步成功。那么,在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宏观背景下,下一步沪美通、沪欧通等全球资本市场的联通则是值得期待的。
今年11月11日,财政部发布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其中特别提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关于沪伦通联合可行性研究,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双方同意下一步将开展相关操作性制度和安排的研究与准备。这表明,沪伦通已经在路上了。
2016年,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创新改革中,从熔断机制实施后股市的剧烈波动,完全超出了监管层的预期,到市值配售、先申购再缴款的打新新规取得良好市场效果,再到备受公众和市场期待的深港通的落地实施以及沪伦通的推进,可以看出,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正在不断探索和推进。虽然部分探索遭遇了挫折和批评,但总体来说是红利远远大于风险的。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依然需要更多的创新和改革,比如要继续推进证券法修法、进一步完善定向增发、放开股票发行价格的行政管制、推出新三板转板和竞价交易制度等。这些需要监管层和业内去共同的努力。
与此同时,在我们推出这些制度之前,要更加的慎重,更多考虑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而在制度推行之后,如果出现预期之外的情况,也要有及时校正的勇气。这无疑对决策层和监管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资本市场步入严监管时代
2016年2月20日,54岁的刘士余接替肖钢成为中国证监会主席。此时有评论说,刘士余接任证监会主席后,要将股市导向众所期待的“牛市有余”,就必须在制度除弊上下更多功夫,将中国资本市场中现有的那些“非健康基因”尽力剔除。而这种除弊,就是尽量让市场回归市场,让监管和调控从不该插手的地方抽身,夯实、完善以投资者利益保护为基底的基础性制度建设,进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原则在股市中得以切实体现,而非动辄以行政调控之手人为制造“牛市”,在前端扭曲市场本位价值。 刘士余没有辜负公众的期待。3月5日,他首次公开发声,称“新主席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此后,我们从监管部门下发的一系列的制度文件,以及监管行为和动向中,充分地感受到,中国资本市场由此进入了严监管时代,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新常态。
首先,是一系列的监管新规的发布。
为了从源头降低杠杆的风险,4月8日,中国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5月31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拟对基金公司子公司提高资本约束、加强风险控制,严格通道业务。
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被称为“史上最严借壳标准”的新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稿完善了重组上市事前准入条件,从源头上规范重组上市行为,对构成借壳上市的资本运作的监管明显趋严。
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将风险较高的股票类、混合类产品杠杆倍数上限由10倍下调至1倍等,该文件被视为资管业新“八条底线”。
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通报,证监会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提高最低净资本要求至3000万元,加强结算风险防范。
进入11月份,针对黑色系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度投机,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国内3家商品期货交易所频繁发布包括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交易手续费、调整涨跌停板、限额交易等市场监管措施,防止市场过度投机行为。
其次,是对市场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对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26宗操纵市场案件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占同期行政处罚案件的近两成。仅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新立案市场操纵案件52起,比2015年同期增长68%。至于并购重组、信息披露、二级市场个股的异常波动等,监管层下发监管函更是成为一种常态。
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已专门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并且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新三板方面,对主办券商以及挂牌企业的监管亦在加强。
6月8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主办券商内核职责及工作要求,以全面提高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内核工作质量。6月24日,挂牌企业施可瑞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其高管被全国股转公司约见谈话。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透露,截至2016年10月,今年已对22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其相关市场主体实施了自律监管措施,对4家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司实施了强制摘牌;对投资者累计采取自律监管措施1800多人次;对35家主办券商采取了56次自律监管措施。
而在资本市场的另一个主战场——债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强。
6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在针对绿地集团和云峰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事项开展调查的过程中,因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给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开谴责处分,并做出责令改正、暂停相关业务一年的处分。这是交易商协会首次对会计师事务所这类中介机构做出暂停业务资格的自律处分。
在严监管的事件中,博元投资因重大信披违规被终止上市、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绝对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标杆事件。
在今年3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交易了30个交易日之后,*ST博元于5月11日正式告别A股,成为自2014年11月16日退市新规实施后首家启动退市机制的公司,同时,也成为A股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被退市的公司,打破了A股“不死鸟”的神话。这标志着管理层对退市制度的严格执行拉开序幕。
7月8日,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深交所将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退市后不得重新上市。他同时强调,对这类重大违法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将其清除出资本市场。欣泰电气由此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强制退市机制的真正落地实施,对于规范中国资本市场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只要企业不遵纪守法,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博元投资或欣泰电气。根据监管部门披露的信息,截至今年3月份,沪深两市共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上市公司控制权争斗大戏不断
2016年的中国A股市场,可谓是异常的热闹。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无疑是管理层、宝能、华润、恒大等混战的万科控制权之争,以及在资产荒的大背景下,以恒大、宝能、安邦为代表的各路资本纷纷举牌上市公司,由此引发的涟漪效应。
由于宝能、安邦的不断举牌,宝能系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管理层为了捍卫对公司的控制权,万科于去年11月18日停牌。2016年3月13日晚间,万科A发布公告,称与深圳市地铁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万科将购买地铁集团下属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初步预计交易对价在400亿-600亿元之间。
6月17日,万科董事会7:3通过引入深铁重组预案。根据公告,万科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地铁集团持有前海国际100%股权,初步交易代价456.13亿元,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15.88元。
不过,万科引入深铁的重组方案遭到了宝能和华润的强烈反对。6月23日晚间,宝能系发布公告称,明确反对万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续在股东大会表决上将据此行使股东权利。同日,华润发布公告,重申反对万科重组预案,高度关注万科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问题。6月26日下午,宝能系提案罢免万科王石、郁亮等12名董事。 针对公司大股东的强烈反对,万科管理层亦针锋相对。6月27日下午,万科2015年度股东大会在深圳召开。会上,万科董事长王石、万科总裁郁亮就“宝能提议罢免董事”、“重组深圳地铁”等做出了详细解答。7月3日,万科称董事会否决宝能系逼宫提议。
7月5日,宝能系再增持万科0.682%股份,持股达24.972%;7月6日,宝能系持股比例达25%。在万科A复牌之后股价一路下跌,外界担忧宝能系的股票会否爆仓之时,中国恒大充当了“白骑士”。在恒大的一路狂买之中,万科A创出历史新高,宝能的危局就此解开。截至11月23日,恒大总计持有万科A股票11.04亿股,占万科总股份10%。
根据已经公告的情况,目前宝能、华润、恒大和安邦合计持有的万科股票占总股份的比例超过了55%,其中,宝能、华润、恒大、安邦对万科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5.4%、15.24%、10%、6.177%,万科管理层掌控的资管计划则合计持有约7.12%股权,几大角力方手中合计持有的万科股权比例已高达约63.94%。
目前,万科控制权的争斗远远还没有结束,万科深铁重组股东大会面临逾期,万科管理层仍在为深铁引入方案四处奔走,何时会召开股东大会?如果召开了这几大股东将如何投票?最终结果如何?一系列的疑问唯有时间才能给出答案了。
但是,不管这场争斗最终的结果如何,万科控制权之争对于我国资本市场完善公司治理,探索金融和实业相融相济的法制化和市场化进程,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家公司到底是资本说了算还是管理层说了算,这是值得整个中国资本市场和企业界思考的问题。
在A股市场,除了万科控制权之争外,还发生了多起类似的事件。
2016年11月12日,莫高股份发布公告称,截至2016年11月11日,西藏华富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陵控股合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票4816.9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人将继续增持不低于100万元的莫高股份股票。
尽管西藏华富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陵控股的持股比例,离莫高股份第一大股东甘肃农垦集团合计持有的28.71%还有较大的距离,但面对二股东来势汹汹,莫高股份的控股股东也坐不住了。2016年7月和9月,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就金陵控股及其涉嫌一致行动人故意隐瞒一致行动关系、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披露股权变化情况、涉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事项,先后向中国证监会及甘肃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情况反映和举报。
与此同时,11月15日,莫高股份向上交所申请停牌。11月16日,莫高股份对外称,因公司控股股东表示要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从临时停牌变成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大股东捍卫公司控制权的意图明显。
而A股另一家公司意图通过定增稀释其他股东股份,增强公司控制权的行动,则因为诸多股东的不配合而胎死腹中。
2016年2月22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本公司由于正在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于2月22日开市起停牌。8月19日,格力电器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15.57元/股向珠海银隆全体股东发行8.35亿股购买珠海银隆100%的股权,收购总价款为130亿元。同时以15.57元/股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资不超过100亿元,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约为6.42亿股。
尽管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多次对外界表达珠海银隆是埋在沙子里的金子,但这桩收购从宣布起便一直遭遇质疑。10月28日,格力电器130亿元收购珠海银隆的方案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相关的配套融资方案却被否定。此后,格力电器调整了相关配套融资方案。
不过,11月16日晚间,格力电器宣布收到珠海银隆发出的书面告知函,被告知调整后的交易方案未能获得珠海银隆股东会的审议通过,珠海银隆基于表决结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至此,格力电器不得不做出终止定增的计划。
大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公司的震荡。11月16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包括董事长曾南、CEO吴国斌在内7名高管集体请辞。17日,南玻集团再次公告,董事会秘书丁九如辞职。业内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高管如此大规模的集体出走“极为少见”,亟须引起关注。
有专家表示,南玻集团管理层集体出走无疑会引发公司内部震荡,损及公司治理。目前市场中大股东与管理层的纷争呈增多态势,但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确保“沉默的大多数”——中小股东的权益,各方都应保持理性与克制,防范“意气用事”损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利益。
随着资本市场并购事件的增多,如何防范“并购后遗症”,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民商》记者了解到,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防范“野蛮人”的入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超过600多家的上市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增设反恶意收购条款。
在长端利率趋势性下滑背景下,恒大人寿、前海人寿、安邦系等资本砸下巨资购买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份,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举牌狂潮。是做真正的财务投资者,还是获得公司的控制权,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即将到来的2017年,关于上市公司股权之间的博弈仍将上演精彩纷呈的故事。
回顾2016年中国资本市场上的诸多新闻和事件,其中惊心动魄的细节和精彩的程度,远远超过任何一部在银幕上上映的影片。由于篇幅的限制有太多的内容无法在此一一记录,甚是遗憾。但是,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作为见证者或亲历者,去感受和记录这些改革和变迁。我们也希望,在即将到来的2017年,中国资本市场在服务创业创新的大目标下,上演更多精彩的戏码。
2016年开年后,熔断机制实施导致股市剧烈波动、打新新规实施,以及之后的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万科控制权之争、A股举牌盛行、深港通开通……2016年的中国资本市场,注定会在资本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中国民商》记者特从众多的新闻事件中,筛选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新闻和事件,是以为记。
制度创新的风险和机遇
1月4日,A股新年开市第一天,也是实行熔断机制的第一天。这一天,中国股市和汇市的巨幅波动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高度紧张。当日,A股两次触及熔断机制的两级阈值提前停市,上证综指暴跌6.86%,深成指暴跌8.28%。A股的恐慌迅速传导到周边市场,亚欧股市普遍大跌。
此后几天,恐慌的情绪四处蔓延和扩散,股市、汇市的血雨腥风让全球金融市场一片哀鸿。从1月4日至1月27日,短短的18个交易日,沪综指从3539.18一路下挫,击穿了2015年8月26日国家队救市时创下的低点2580.71,直到1月27日下摸2638.30之后才止跌。
反思2016年年初股市的大幅调整(业内将其称为“第三次股灾”),虽然有多个方面的原因,但是熔断机制(CircuitBreaker)是一个避不开的重要因素。根据上证所、深交所、中金所此前发布的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A股设定了5%和7%两档熔断阈值、涨跌双向熔断。由于熔断机制的磁吸效应和我国A股制度设计本身的一些缺陷,加大了A股的系统性风险,导致4个交易日内两次触发两档熔断,1月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被迫宣布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实施仅4天的熔断机制不得不引发我们对中国证券监管制度的反思。分析人士认为,首先,由于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证券监管制度的推出一定要审慎,需经过认真科学的论证,并做市场模拟实验。其次,证券监管制度的出台要考虑制度实施所处的环境。在借鉴发达市场经验时,应考虑中国市场的适用性及风险性。再次,证券监管制度的实施要考虑时机及实施效果。熔断机制的实施时点,恰逢很多其他政策实施的交汇点。最后,证券监管制度的制定要放在全球金融体系的大环境下充分考量。
如果说熔断制度是中国证券制度创新的一道败笔,那么自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IPO打新新规,则是应该写入监管层政绩的一件令市场皆大欢喜的制度创新。
从2016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打新不需要提前打款冻结资金,而是在中签后才进行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
新股申购新规实施后的效果是值得称赞的。通过近一年的实施,此前新股发行时冻结万亿元打新资金的情况已不复存在,这有效减轻了市场的资金压力,避免新股发行“抽血效应”造成的二级市场周期性的大幅波动。
更为重要的是,从当前新股每天1-2只,甚至3只的发行节奏来看,并没有对市场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这对于解决中国IPO的“堰塞湖”无疑至关重要。因此,综合来看,此次IPO打新新规的改革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
除了熔断机制和打新新规之外,在另外一个市场——新三板,在千呼万唤之中,新三板分层实施方案的“靴子”于2016年5月27日落地。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定稿对分层标准、维持标准、层级划分及调整等进行了6处修改。这些标准的改变,更强调了企业投资交易和融资的价值,有利于更好吸收质地优良的企业到创新层来,这对新三板的进一步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到了年末,就在记者即将截稿时,11月25日晚间,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联合公告,已批准深港通于2016年12月5日正式交易。回顾当年沪港通消息落地后,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沪指收获近四成涨幅,其中多只券商股翻倍增长。而深港通开通的预期近期已经在券商股的走势上有所体现,大盘的连创新高也算是预演。那么,接下来A股会走出一波大涨行情吗,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酝酿多时的深港通终于落地,不仅可以看做是沪港通的升级版,更宣告这一全新的资本市场双向跨境资金流通模式,在实践层面上获得初步成功。那么,在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宏观背景下,下一步沪美通、沪欧通等全球资本市场的联通则是值得期待的。
今年11月11日,财政部发布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其中特别提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关于沪伦通联合可行性研究,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双方同意下一步将开展相关操作性制度和安排的研究与准备。这表明,沪伦通已经在路上了。
2016年,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创新改革中,从熔断机制实施后股市的剧烈波动,完全超出了监管层的预期,到市值配售、先申购再缴款的打新新规取得良好市场效果,再到备受公众和市场期待的深港通的落地实施以及沪伦通的推进,可以看出,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正在不断探索和推进。虽然部分探索遭遇了挫折和批评,但总体来说是红利远远大于风险的。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依然需要更多的创新和改革,比如要继续推进证券法修法、进一步完善定向增发、放开股票发行价格的行政管制、推出新三板转板和竞价交易制度等。这些需要监管层和业内去共同的努力。
与此同时,在我们推出这些制度之前,要更加的慎重,更多考虑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而在制度推行之后,如果出现预期之外的情况,也要有及时校正的勇气。这无疑对决策层和监管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资本市场步入严监管时代
2016年2月20日,54岁的刘士余接替肖钢成为中国证监会主席。此时有评论说,刘士余接任证监会主席后,要将股市导向众所期待的“牛市有余”,就必须在制度除弊上下更多功夫,将中国资本市场中现有的那些“非健康基因”尽力剔除。而这种除弊,就是尽量让市场回归市场,让监管和调控从不该插手的地方抽身,夯实、完善以投资者利益保护为基底的基础性制度建设,进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原则在股市中得以切实体现,而非动辄以行政调控之手人为制造“牛市”,在前端扭曲市场本位价值。 刘士余没有辜负公众的期待。3月5日,他首次公开发声,称“新主席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此后,我们从监管部门下发的一系列的制度文件,以及监管行为和动向中,充分地感受到,中国资本市场由此进入了严监管时代,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新常态。
首先,是一系列的监管新规的发布。
为了从源头降低杠杆的风险,4月8日,中国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5月31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拟对基金公司子公司提高资本约束、加强风险控制,严格通道业务。
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被称为“史上最严借壳标准”的新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稿完善了重组上市事前准入条件,从源头上规范重组上市行为,对构成借壳上市的资本运作的监管明显趋严。
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将风险较高的股票类、混合类产品杠杆倍数上限由10倍下调至1倍等,该文件被视为资管业新“八条底线”。
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通报,证监会对《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提高最低净资本要求至3000万元,加强结算风险防范。
进入11月份,针对黑色系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度投机,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国内3家商品期货交易所频繁发布包括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交易手续费、调整涨跌停板、限额交易等市场监管措施,防止市场过度投机行为。
其次,是对市场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对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26宗操纵市场案件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占同期行政处罚案件的近两成。仅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新立案市场操纵案件52起,比2015年同期增长68%。至于并购重组、信息披露、二级市场个股的异常波动等,监管层下发监管函更是成为一种常态。
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已专门部署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并且第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新三板方面,对主办券商以及挂牌企业的监管亦在加强。
6月8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内核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主办券商内核职责及工作要求,以全面提高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内核工作质量。6月24日,挂牌企业施可瑞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其高管被全国股转公司约见谈话。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透露,截至2016年10月,今年已对22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其相关市场主体实施了自律监管措施,对4家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司实施了强制摘牌;对投资者累计采取自律监管措施1800多人次;对35家主办券商采取了56次自律监管措施。
而在资本市场的另一个主战场——债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强。
6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在针对绿地集团和云峰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事项开展调查的过程中,因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给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开谴责处分,并做出责令改正、暂停相关业务一年的处分。这是交易商协会首次对会计师事务所这类中介机构做出暂停业务资格的自律处分。
在严监管的事件中,博元投资因重大信披违规被终止上市、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绝对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标杆事件。
在今年3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交易了30个交易日之后,*ST博元于5月11日正式告别A股,成为自2014年11月16日退市新规实施后首家启动退市机制的公司,同时,也成为A股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被退市的公司,打破了A股“不死鸟”的神话。这标志着管理层对退市制度的严格执行拉开序幕。
7月8日,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深交所将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退市后不得重新上市。他同时强调,对这类重大违法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将其清除出资本市场。欣泰电气由此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强制退市机制的真正落地实施,对于规范中国资本市场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只要企业不遵纪守法,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博元投资或欣泰电气。根据监管部门披露的信息,截至今年3月份,沪深两市共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上市公司控制权争斗大戏不断
2016年的中国A股市场,可谓是异常的热闹。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无疑是管理层、宝能、华润、恒大等混战的万科控制权之争,以及在资产荒的大背景下,以恒大、宝能、安邦为代表的各路资本纷纷举牌上市公司,由此引发的涟漪效应。
由于宝能、安邦的不断举牌,宝能系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管理层为了捍卫对公司的控制权,万科于去年11月18日停牌。2016年3月13日晚间,万科A发布公告,称与深圳市地铁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万科将购买地铁集团下属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初步预计交易对价在400亿-600亿元之间。
6月17日,万科董事会7:3通过引入深铁重组预案。根据公告,万科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地铁集团持有前海国际100%股权,初步交易代价456.13亿元,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15.88元。
不过,万科引入深铁的重组方案遭到了宝能和华润的强烈反对。6月23日晚间,宝能系发布公告称,明确反对万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续在股东大会表决上将据此行使股东权利。同日,华润发布公告,重申反对万科重组预案,高度关注万科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问题。6月26日下午,宝能系提案罢免万科王石、郁亮等12名董事。 针对公司大股东的强烈反对,万科管理层亦针锋相对。6月27日下午,万科2015年度股东大会在深圳召开。会上,万科董事长王石、万科总裁郁亮就“宝能提议罢免董事”、“重组深圳地铁”等做出了详细解答。7月3日,万科称董事会否决宝能系逼宫提议。
7月5日,宝能系再增持万科0.682%股份,持股达24.972%;7月6日,宝能系持股比例达25%。在万科A复牌之后股价一路下跌,外界担忧宝能系的股票会否爆仓之时,中国恒大充当了“白骑士”。在恒大的一路狂买之中,万科A创出历史新高,宝能的危局就此解开。截至11月23日,恒大总计持有万科A股票11.04亿股,占万科总股份10%。
根据已经公告的情况,目前宝能、华润、恒大和安邦合计持有的万科股票占总股份的比例超过了55%,其中,宝能、华润、恒大、安邦对万科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5.4%、15.24%、10%、6.177%,万科管理层掌控的资管计划则合计持有约7.12%股权,几大角力方手中合计持有的万科股权比例已高达约63.94%。
目前,万科控制权的争斗远远还没有结束,万科深铁重组股东大会面临逾期,万科管理层仍在为深铁引入方案四处奔走,何时会召开股东大会?如果召开了这几大股东将如何投票?最终结果如何?一系列的疑问唯有时间才能给出答案了。
但是,不管这场争斗最终的结果如何,万科控制权之争对于我国资本市场完善公司治理,探索金融和实业相融相济的法制化和市场化进程,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家公司到底是资本说了算还是管理层说了算,这是值得整个中国资本市场和企业界思考的问题。
在A股市场,除了万科控制权之争外,还发生了多起类似的事件。
2016年11月12日,莫高股份发布公告称,截至2016年11月11日,西藏华富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陵控股合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票4816.9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人将继续增持不低于100万元的莫高股份股票。
尽管西藏华富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陵控股的持股比例,离莫高股份第一大股东甘肃农垦集团合计持有的28.71%还有较大的距离,但面对二股东来势汹汹,莫高股份的控股股东也坐不住了。2016年7月和9月,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就金陵控股及其涉嫌一致行动人故意隐瞒一致行动关系、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披露股权变化情况、涉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事项,先后向中国证监会及甘肃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情况反映和举报。
与此同时,11月15日,莫高股份向上交所申请停牌。11月16日,莫高股份对外称,因公司控股股东表示要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从临时停牌变成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大股东捍卫公司控制权的意图明显。
而A股另一家公司意图通过定增稀释其他股东股份,增强公司控制权的行动,则因为诸多股东的不配合而胎死腹中。
2016年2月22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本公司由于正在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于2月22日开市起停牌。8月19日,格力电器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15.57元/股向珠海银隆全体股东发行8.35亿股购买珠海银隆100%的股权,收购总价款为130亿元。同时以15.57元/股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资不超过100亿元,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约为6.42亿股。
尽管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多次对外界表达珠海银隆是埋在沙子里的金子,但这桩收购从宣布起便一直遭遇质疑。10月28日,格力电器130亿元收购珠海银隆的方案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相关的配套融资方案却被否定。此后,格力电器调整了相关配套融资方案。
不过,11月16日晚间,格力电器宣布收到珠海银隆发出的书面告知函,被告知调整后的交易方案未能获得珠海银隆股东会的审议通过,珠海银隆基于表决结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至此,格力电器不得不做出终止定增的计划。
大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公司的震荡。11月16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包括董事长曾南、CEO吴国斌在内7名高管集体请辞。17日,南玻集团再次公告,董事会秘书丁九如辞职。业内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高管如此大规模的集体出走“极为少见”,亟须引起关注。
有专家表示,南玻集团管理层集体出走无疑会引发公司内部震荡,损及公司治理。目前市场中大股东与管理层的纷争呈增多态势,但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确保“沉默的大多数”——中小股东的权益,各方都应保持理性与克制,防范“意气用事”损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利益。
随着资本市场并购事件的增多,如何防范“并购后遗症”,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民商》记者了解到,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防范“野蛮人”的入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超过600多家的上市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增设反恶意收购条款。
在长端利率趋势性下滑背景下,恒大人寿、前海人寿、安邦系等资本砸下巨资购买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份,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举牌狂潮。是做真正的财务投资者,还是获得公司的控制权,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即将到来的2017年,关于上市公司股权之间的博弈仍将上演精彩纷呈的故事。
回顾2016年中国资本市场上的诸多新闻和事件,其中惊心动魄的细节和精彩的程度,远远超过任何一部在银幕上上映的影片。由于篇幅的限制有太多的内容无法在此一一记录,甚是遗憾。但是,我们有幸生活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作为见证者或亲历者,去感受和记录这些改革和变迁。我们也希望,在即将到来的2017年,中国资本市场在服务创业创新的大目标下,上演更多精彩的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