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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开展幸福观教育的理想之所。在“基础”课程中加强幸福观教育,要按照“三个结合”的原则,在课程设计上,以幸福观为牵引,做好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变的顶层设计;在课程实施上,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体验式教学中认识幸福;在课程评价上,重视内在价值,在教学相长中领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