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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商业秘密独立构成要件之一的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认定上有其自身特性。主观保密意图和客观针对性保密手段的统一构成事实层面上的采取保密措施,适度、有效、合法的保密手段在程度层面满足“相应”的水准。商业秘密保密措施的立法构建和司法实践应当贯彻“事实—程度”层次性逻辑的基本要求。在保密措施认定标准无法绝对固定的前提下,形式上追求标准的层次化、能动化和法定化,内容上建立一般原则指导下进行个案具体判断的标准具有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