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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适应农村改革发展需要,立足强化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统”功能,积极探索发展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本文结合江苏省盐城市的实践,探讨发展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功能定位。
关键词:村级;农民;合作社;发展
根据中央关于“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的精神,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适应农村改革发展需要,立足强化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统”功能,积极探索发展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
一、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必要性
在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体制下,为激发家庭经营活力,发展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既十分必要,又非常重要。
(一)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之需。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日趋明显。“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已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在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前提下,一方面,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经营形式的创新;另一方面,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建立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发展以提供农业综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农民综合合作社,既为创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增添了新的力量,也为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增加了新的内容,有利于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的创新,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所急需的。
(二)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之要。具有多种功能的农民综合合作社,既可为多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系列化服务,促进农业降本增效,引领农民进入市场;又可以进入流通、加工、金融等附加值高、利润率高的领域,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民增收链,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三)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是重塑农村基层组织架构之基。作为农村最基层的村级组织,既要建立党支部,成立村委会;也要组建合作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村委员的自治能力和合作社的引领功能,形成三驾马车协调运转的新组织架构。发展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使之成为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是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架构,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
二、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基本特征
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不同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以农村能人牵头领办,以专业生产服务为基础,以开放的方式吸收成员入社;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则是以村干部牵头领办,以种田农户为基本成员,以村(或特定社区)为覆盖地域,为社区内农户成员提供所需综合性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具体说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区域范围的社区性。农民综合合作社一般以行政村或者特定的行政区域为范围组建,吸收特定的社区范围内成员入社,为社区内成员提供服务,是一个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二)领办主体的特殊性。农民综合合作社作为村一级经济组织,牵头领办的主体一般是村“两委”干部,综合社理事长也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是一个主要利用村干部力量兴办起来的集体性合作经济组织。
(三)入社成员的普通性。农民综合合作社一般吸收自愿加入的普通种田农户入社,服务对象是普普通通的农户,而不是专业生产大户,是一个大众性的合作经济组织。
(四)服务内容的综合性。农民综合合作社服务内容比较丰富、多样和综合,凡是入社农户需要的生产、加工、流通、劳务、信息、技术、信用等服务,都可以涉足,是一个综合性的合作经济组织。
三、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部分镇村自发进行了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实践探索,以镇村为单位组建农民综合合作社,从农民最需要的服务入手,发展壮大农民综合合作社。按照服务的主业来分,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阜宁县大楼村,以农资经营服务为主的农民综合合作社。该社成立于2007年,入社农户860户,占全村总农户的85%。综合社主要开展“三统一”服务,即统一提供良种,分给社员种植;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购进优质、安全、低价农药,统一药剂配方,统一用药时间,适时到田头进行技术服务,提高病虫害统防统治效果;统一配方施肥,通过开展农户所需的良种、化肥、农药三大生产资料购销服务,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干部增报酬。据统计,综合合作社每年增加集体积累15万元,现有总资产达100多万元;利用积累资金先后投入50多万元,建成了40㎡的合作社办公室、40㎡的销售门市、200㎡的物资仓库、两座各60吨位的冷藏库,为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盐都区秦南镇,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主的农民综合合作社。该社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金200万元,下设综合服务部、技术推广部、供销部、农机服务部、资金互助部五个服务部。核心服务区涉及13个村,服务面积达8960亩。综合社重点围绕推进农业机械化开展三项农机服务:一是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利用自有12台(套)大型拖拉机、插秧机等农机具,为镇域范围内农户的9000亩粮食生产提供商品化供育秧及机械化播种、插秧、植保、施肥、收割等农机作业一条龙服务。二是植保统防统治服务。购置4台日本植保机械,成立5支共28人的机械化植保技防服务队,为成员的5500亩粮田开展植保统防统治服务。三是种粮全程托管服务。积极探索种植业“全程托管”经营模式,为成员5500亩粮田实行从种到收的全程托管试点服务,稻麦两季机插秧每亩收农户1130元作业费,非机插秧每亩收农户1020元作业费,农户每亩增收节本达200多元。综合社年实现盈利18万元。 (三)滨海县木楼村,以农产品加工购销为主的农民综合合作社。该社成立于2011年,入社农户1040户,村干部出资100万元。综合社为江苏海大食品公司组织农户订单生产四青蔬菜,按两年五茬种植模式,引导农民种植刀豆、青毛豆、黄秋葵、荷仁豆、荠菜等2000亩,种植山芋500亩,四青蔬菜亩效益达8000多元,为以前种粮的5—6倍。综合社先后投入160多万元,新购青毛豆剥壳机和刀豆加工设备,兴办山芋粉加工厂,对四青蔬菜进行初加工。全村农民从四青蔬菜种植中,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蔬菜采摘加工旺季,100多人参与打工,增加农民劳务报酬100多万元。村干部人均获得劳务报酬5000元,综合社每年获得净收入16万元以上,累计增加积累100多万元。
四、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功能定位
从盐城市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实践看,以村为区域组建的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作为村一级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着力发挥三大方面的功能作用。
(一)成为服务农民家庭经营的基本主体。农民综合合作社要提供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了不合算的所需各项综合性服务,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方向,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购销服务、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三项基本实体服务,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建设,积极拓宽品牌创建、科技植入、资金互助、风险保障、农业旅游、“互联网+”等功能。
(二)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农民综合合作社应“立足服务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大力兴办各种实体,如优质良种繁育和种苗供应实体,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购销实体,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烘干、冷藏实体,农机作业服务实体等,不断提高盈利水平,不断增强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公共积累;积极承担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的“三资”营运和管理职能,确保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努力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扶贫项目资金和国家信贷资金,通过自办和入股合资的方式,发展经济实体;持有和管护好国家财政扶持形成的资产。
(三)成为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有效载体。作为全体成员的共同经济实体,农民综合合作社可用更高的比例从可分配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拿出更多的公共积累,用于发展农村道路、桥梁、农田水利、村庄绿化、亮化等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文化、卫生、体育、互联网事业和社会困难救助等事业,成为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重要力量。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欣文
关键词:村级;农民;合作社;发展
根据中央关于“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的精神,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适应农村改革发展需要,立足强化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统”功能,积极探索发展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
一、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必要性
在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体制下,为激发家庭经营活力,发展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既十分必要,又非常重要。
(一)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之需。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日趋明显。“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已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在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前提下,一方面,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经营形式的创新;另一方面,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建立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发展以提供农业综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农民综合合作社,既为创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增添了新的力量,也为创新农业经营形式增加了新的内容,有利于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的创新,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所急需的。
(二)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之要。具有多种功能的农民综合合作社,既可为多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系列化服务,促进农业降本增效,引领农民进入市场;又可以进入流通、加工、金融等附加值高、利润率高的领域,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民增收链,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三)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是重塑农村基层组织架构之基。作为农村最基层的村级组织,既要建立党支部,成立村委会;也要组建合作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村委员的自治能力和合作社的引领功能,形成三驾马车协调运转的新组织架构。发展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使之成为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是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架构,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
二、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基本特征
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不同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以农村能人牵头领办,以专业生产服务为基础,以开放的方式吸收成员入社;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则是以村干部牵头领办,以种田农户为基本成员,以村(或特定社区)为覆盖地域,为社区内农户成员提供所需综合性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具体说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区域范围的社区性。农民综合合作社一般以行政村或者特定的行政区域为范围组建,吸收特定的社区范围内成员入社,为社区内成员提供服务,是一个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二)领办主体的特殊性。农民综合合作社作为村一级经济组织,牵头领办的主体一般是村“两委”干部,综合社理事长也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是一个主要利用村干部力量兴办起来的集体性合作经济组织。
(三)入社成员的普通性。农民综合合作社一般吸收自愿加入的普通种田农户入社,服务对象是普普通通的农户,而不是专业生产大户,是一个大众性的合作经济组织。
(四)服务内容的综合性。农民综合合作社服务内容比较丰富、多样和综合,凡是入社农户需要的生产、加工、流通、劳务、信息、技术、信用等服务,都可以涉足,是一个综合性的合作经济组织。
三、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部分镇村自发进行了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实践探索,以镇村为单位组建农民综合合作社,从农民最需要的服务入手,发展壮大农民综合合作社。按照服务的主业来分,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阜宁县大楼村,以农资经营服务为主的农民综合合作社。该社成立于2007年,入社农户860户,占全村总农户的85%。综合社主要开展“三统一”服务,即统一提供良种,分给社员种植;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购进优质、安全、低价农药,统一药剂配方,统一用药时间,适时到田头进行技术服务,提高病虫害统防统治效果;统一配方施肥,通过开展农户所需的良种、化肥、农药三大生产资料购销服务,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干部增报酬。据统计,综合合作社每年增加集体积累15万元,现有总资产达100多万元;利用积累资金先后投入50多万元,建成了40㎡的合作社办公室、40㎡的销售门市、200㎡的物资仓库、两座各60吨位的冷藏库,为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盐都区秦南镇,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主的农民综合合作社。该社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金200万元,下设综合服务部、技术推广部、供销部、农机服务部、资金互助部五个服务部。核心服务区涉及13个村,服务面积达8960亩。综合社重点围绕推进农业机械化开展三项农机服务:一是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利用自有12台(套)大型拖拉机、插秧机等农机具,为镇域范围内农户的9000亩粮食生产提供商品化供育秧及机械化播种、插秧、植保、施肥、收割等农机作业一条龙服务。二是植保统防统治服务。购置4台日本植保机械,成立5支共28人的机械化植保技防服务队,为成员的5500亩粮田开展植保统防统治服务。三是种粮全程托管服务。积极探索种植业“全程托管”经营模式,为成员5500亩粮田实行从种到收的全程托管试点服务,稻麦两季机插秧每亩收农户1130元作业费,非机插秧每亩收农户1020元作业费,农户每亩增收节本达200多元。综合社年实现盈利18万元。 (三)滨海县木楼村,以农产品加工购销为主的农民综合合作社。该社成立于2011年,入社农户1040户,村干部出资100万元。综合社为江苏海大食品公司组织农户订单生产四青蔬菜,按两年五茬种植模式,引导农民种植刀豆、青毛豆、黄秋葵、荷仁豆、荠菜等2000亩,种植山芋500亩,四青蔬菜亩效益达8000多元,为以前种粮的5—6倍。综合社先后投入160多万元,新购青毛豆剥壳机和刀豆加工设备,兴办山芋粉加工厂,对四青蔬菜进行初加工。全村农民从四青蔬菜种植中,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蔬菜采摘加工旺季,100多人参与打工,增加农民劳务报酬100多万元。村干部人均获得劳务报酬5000元,综合社每年获得净收入16万元以上,累计增加积累100多万元。
四、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功能定位
从盐城市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实践看,以村为区域组建的村级农民综合合作社,作为村一级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着力发挥三大方面的功能作用。
(一)成为服务农民家庭经营的基本主体。农民综合合作社要提供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了不合算的所需各项综合性服务,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方向,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购销服务、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三项基本实体服务,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建设,积极拓宽品牌创建、科技植入、资金互助、风险保障、农业旅游、“互联网+”等功能。
(二)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农民综合合作社应“立足服务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大力兴办各种实体,如优质良种繁育和种苗供应实体,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购销实体,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烘干、冷藏实体,农机作业服务实体等,不断提高盈利水平,不断增强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公共积累;积极承担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的“三资”营运和管理职能,确保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努力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扶贫项目资金和国家信贷资金,通过自办和入股合资的方式,发展经济实体;持有和管护好国家财政扶持形成的资产。
(三)成为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有效载体。作为全体成员的共同经济实体,农民综合合作社可用更高的比例从可分配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拿出更多的公共积累,用于发展农村道路、桥梁、农田水利、村庄绿化、亮化等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文化、卫生、体育、互联网事业和社会困难救助等事业,成为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重要力量。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