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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吉县不仅把光伏扶贫作为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次重大机遇,而且作为贫困人口兜底的有效举措。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两年来,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全市、全省、全国的全面小康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扶贫:“输血型”变“造血型”
在光伏扶贫中,全县坚持精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有机结合,企业技术、资金与全县光照、山地资源优势互补,变“输血型”被动扶贫为“造血型”主动发展,所得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持、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集体公益事业和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推动形成了一次投资、长期收益的良性循环发展的扶贫开发新格局。
县委、县政府会议多次集体研究光伏扶贫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县乡两级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由政府“一把手”挂帅,党委、政府分管同志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集聚起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为光伏扶贫工作的持续健康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规划:5年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光伏扶贫工作规划。计划到2017年,建成61个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其中2015年21个,2016、2017年每年20个;到2019年,建成79个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实现全县行政村全覆盖,其中2018、2019年每年9个;到2018年,建成240MW集中式地面电站,其中2015年40MW,2016~2018年200MW。
措施:资金三部构成受欢迎
光伏扶贫项目效益好、前景好,村集体无偿提供项目建设用地。资金由整村推进项目资金、财政扶贫切块资金、项目村自筹资金三部分构成,分别为每个电站提供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建设工程中,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管,严把监理关、验收关。
目前,全县已建成21个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已全部并网运行;40MW集中式地面电站已择优选择临汾正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山西天惠聚源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投资承建,其中正澳电力10MW、金智农业10MW、天惠聚源20MW,各企业建设资金、土地、手续及工程施工、光伏组件采购等已基本到位,预计11月底可建成并网。
为了确保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建设管理稳步推进、发挥效益,县委、县政府坚持“村民自愿、集体决定、合理布局、规范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工作中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由各贫困村召开村民大会,宣传光伏扶贫有关政策精神,集体讨论决定发展光伏扶贫项目事宜;二是由村“两委”及村民代表研究制定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就近(变压器)选择闲散四荒地为项目实施地点,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向县扶贫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并作出自愿实施光伏扶贫项目承诺;三是经县扶贫局实地勘查审核同意并报市扶贫办批复备案后,办理发改立项、电力勘测、土地使用等前期各项手续;四是前期工作就绪后采取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和项目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五是项目并网运行后由县光伏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统一负责运营维护管理,并监督指导各村按照精准扶贫动态化管理办法进行年度收益分配使用。
收益:“两步”用好光伏扶贫款
按照临汾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全县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的收益,60%用于资助贫困人口建档立卡,40%用于扶持贫困村产业发展;企业每建设10MW集中式地面电站,平均每年可缴纳税金200万元,每年捐资100万元作为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解决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问题。
目前,全县共建成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21个,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资金已达8万元。三家企业建设的40MW集中式地面电站,捐助资金为400万元,全县3680名深度贫困人口人均可增收1087元。预计到2018年,240MW电站可有2400万元收益,人均可增收6522元。
吉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政策、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县域资源、环境等方面优势,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全面做好光伏扶贫工作,造福全县群众。
扶贫:“输血型”变“造血型”
在光伏扶贫中,全县坚持精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有机结合,企业技术、资金与全县光照、山地资源优势互补,变“输血型”被动扶贫为“造血型”主动发展,所得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持、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集体公益事业和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推动形成了一次投资、长期收益的良性循环发展的扶贫开发新格局。
县委、县政府会议多次集体研究光伏扶贫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县乡两级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由政府“一把手”挂帅,党委、政府分管同志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集聚起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为光伏扶贫工作的持续健康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规划:5年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光伏扶贫工作规划。计划到2017年,建成61个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其中2015年21个,2016、2017年每年20个;到2019年,建成79个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实现全县行政村全覆盖,其中2018、2019年每年9个;到2018年,建成240MW集中式地面电站,其中2015年40MW,2016~2018年200MW。
措施:资金三部构成受欢迎
光伏扶贫项目效益好、前景好,村集体无偿提供项目建设用地。资金由整村推进项目资金、财政扶贫切块资金、项目村自筹资金三部分构成,分别为每个电站提供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建设工程中,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管,严把监理关、验收关。
目前,全县已建成21个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已全部并网运行;40MW集中式地面电站已择优选择临汾正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山西天惠聚源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投资承建,其中正澳电力10MW、金智农业10MW、天惠聚源20MW,各企业建设资金、土地、手续及工程施工、光伏组件采购等已基本到位,预计11月底可建成并网。
为了确保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建设管理稳步推进、发挥效益,县委、县政府坚持“村民自愿、集体决定、合理布局、规范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在工作中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由各贫困村召开村民大会,宣传光伏扶贫有关政策精神,集体讨论决定发展光伏扶贫项目事宜;二是由村“两委”及村民代表研究制定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就近(变压器)选择闲散四荒地为项目实施地点,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向县扶贫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并作出自愿实施光伏扶贫项目承诺;三是经县扶贫局实地勘查审核同意并报市扶贫办批复备案后,办理发改立项、电力勘测、土地使用等前期各项手续;四是前期工作就绪后采取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和项目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五是项目并网运行后由县光伏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统一负责运营维护管理,并监督指导各村按照精准扶贫动态化管理办法进行年度收益分配使用。
收益:“两步”用好光伏扶贫款
按照临汾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全县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的收益,60%用于资助贫困人口建档立卡,40%用于扶持贫困村产业发展;企业每建设10MW集中式地面电站,平均每年可缴纳税金200万元,每年捐资100万元作为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解决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问题。
目前,全县共建成100KW分布式村级电站21个,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资金已达8万元。三家企业建设的40MW集中式地面电站,捐助资金为400万元,全县3680名深度贫困人口人均可增收1087元。预计到2018年,240MW电站可有2400万元收益,人均可增收6522元。
吉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政策、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县域资源、环境等方面优势,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全面做好光伏扶贫工作,造福全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