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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的金融产业起步较晚,仍处在未成熟阶段,理论研究、会计准则规范、政策监管机制都不够完善,因此,为了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过度膨胀的金融市场,对表外融资业务的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从表外融资概述出发,分析表外融资的主要形式,进而提出完善我国表外融资的对策,以期对企业有一定作用。
【关键词】表外融资;方式;对策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12-0080-02
一、表外融资概述
表外融资,又称表外筹资,是相对于表内融资而言,主要是指与其相关的资产负债项目不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融资方式。狭义的表外融资主要表现为经营租赁业务,而广义的表外融资涉及到所有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并且不纳入资产负债表的融资行为。
表外融资是一种新型、灵活的融资方式,为广大企业管理层解决了不少棘手的筹资问题,然而,表外融资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表外融资一般具有灵活性和隐蔽性、风险性和误导性,同时还具有监管上的艰难性。具体表现如下:
(一)粉饰财务报表,改善财务状况
大家都知道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可以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促进投资者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因此,为了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以达到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管理层经常利用表外融资方式将表内融资转移到表外,从而将财务比率控制在理想的范围内。
(二)加大财务杠杆效应,优化经营成果
财务杠杆作为筹资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工具,主要用其来计算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的比例是否合理,从而判断企业的资本结构决策是否合理。由于表外融资主要是一种负债融资,其所形成的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而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和产生的费用却直接计入利润表,所以,在企业未来投资利润率大于举债成本率且当财务杠杆作用在资产负债表内受到限制的情况下,表外融资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财务杠杆作用,达到改善企业的经营成果的目的。
(三)规避借款合同限制,扩大融资渠道
债权人之所以愿意贷款给债务人前提是债务人要具有较佳的信誉,在可预见的未来有足够的能力如期偿还贷款的本息。为保证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往往会在借款合同上增加相应的限制条款,最常见、最简单的要求一般是规定借款企业的负债权益比率控制在一定的氛围内。为了扩大融资渠道,企业往往利用表外融资的负债项目不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特征,通过表外融资业务降低企业的实际负债率,从而巧妙地规避借款合同限制。
二、表外融资的主要形式
(一)经营租赁
在新会计准则中,把长期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为了扩大生产设备向出租人租入其自有设备,并约定按期缴付租金,不同于融资租赁中将租金资本化为长期应付款,经营租赁产生的租金主要费用化为当期损益,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升企业的投资资本回报率。因此,承租企业一般更愿意采取经营租赁,在满足扩大生产设备需求的同时,还能有效地避免租赁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从而形成了表外融资。
(二)或有负债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时会面临诉讼、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重组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经济事项,这些不确定事项有可能影响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企业会计准则将其确认为或有负债。其中,表外融资形式下的或有负债主要是指企业向金融机构出售带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贴现。相比不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和不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出售带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贴现未能将所有的风险和收益完全转移给金融机构,当企业的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反过来企业将可能成为金融机构的债务人,形成或有负债。而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并不要求企业对出售带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贴现可能产生的债务在资产负债表上披露,从而形成了表外融资。
(三)合资经营
当合资企业的债务问题不对投资者的财务安全造成影响时,即投资者在合资企业中所占股份不超过50%时,不需要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合资企业的财务信息,从而形成一种合资经营式的表外融资。一方面,在合资经营中该控股公司并未实际控制其附属公司,因此该控股公司只需将对附属公司的长期投资作为一项资产在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而不需要在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其附属公司的负债,从而达到增加资产而不增加负债的理想财务结果。另一方面,该控股公司又通过签订附加协议等方式获得对附属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通过附属公司安排投资结构,从事表外业务,达到既可支配附属公司融通的资金又能避免涉及企业合并问题。
(四)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项目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所有权出售给中介机构(SPE)进行项目融资从而获得资金,其中中介机构(SPE)以资产的未来稳定收益作为债务担保,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高评级债券筹集资金。按照现行会计惯例规定,由于资产所有权出售给中介机构(SPE),加上中介机构(SPE)的财务报表无需并入原始所有人的财务报表中,从而形成表外融资。一方面,资产证券化有利于资产原始人加速资产流动、降低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拓展了证券购买者的投资渠道,有利于其以较小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五)金融衍生工具
相对于基础金融产品来说,金融衍生工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主要包括掉期、嵌入期权、复合期权、上限期权、下限期权等工具。金融衍生工具主要以合约为基础,事先约定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者在原生金融工具价格的基础上预测未来价格走势,在交易初期按合约规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者佣金,在将来某一时刻完成交割获取收益。尤其是近几年,金融衍生工具发展迅猛,而相关的会计准则却未能及时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其中财务会计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而衍生金融工具不具有历史成本属性,因此,通过创新型金融工具融通资金方式所产生的负债可以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从而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表外融资。 三、完善我国表外融资的对策
表外融资以其特有的灵活、便捷的优势受到了众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青睐,然而,表外融资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具有隐蔽性、风险性和欺骗性,倘若运用不恰当,将严重削弱企业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极大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因此,不管是会计职业人员、企业本身、还是国家都应加强表外融资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完善相关的法律机制,加强监督,合理运用,切实维护好各方的利益。
(一)提高管理者素质
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必须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其中主要包括:品德素质、思维素质、能力素质。在品德素质方面,主要重点强调诚信意识的重要性,雷曼通过“回购105”手段进行财务造假,实际上是一种极不诚信、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管理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思维素质方面,主要重点强调危机意识的重要性,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时刻以“永远战战兢兢,永远如履薄冰”警醒自己,可见企业辉煌的背后,很大程度上主要得力于管理者强烈的危机意识。在能力素质方面,主要重点强调决策能力的重要性。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整个企业的整体形象,为了更好地经营企业,管理层有责任也有义务提高其基本素质。
(二)加强对表外融资业务的理论研究
无论是曾经叱咤风云的“能源帝国”——安然,还是风靡华尔街的“债券之王”——雷曼,他们的轰然倒塌绝不是个意外,而是经过长时间对表外融资的精心设计造成的,最终不仅欺骗了投资者,也使自己一步步迈向破产的境地。然而,似乎每次都是先有重大破产案例,公布完表外融资的造假手段后,我们才真正见识到什么是特殊目的实体,什么是“回购105”,恍然大悟之后才开始加大对其研究的步伐,可见平时我们对表外融资缺乏关注与研究。说明了学术界并没有高度重视对表外融资的理论研究,其理论体系也不够完善。因此,加强表外融资业务的理论研究工作,有助于企业科学合理地运用表外融资方式融通资金。
(三)加强对表外融资业务的会计准则规范
表外融资是企业一项重要的理财操作活动,尤其是近几年,表外融资方式不断推陈出新,交易手段也越来越复杂,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也增加了对表外融资方式中有关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规范,然而,会计准则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相关的制度规范不够到位,容易诱发企业为满足自身目的,利用法律漏洞,滥用表外融资,引发了更大的财务风险。虽然目前我国的表外融资业务还未广泛运用,但是,会计准则的制定要深谋远虑,结合国际相关惯例,要尽可能完善相关的法律漏洞,引导企业合法合规运用表外融资方式融通资金。
(四)加强对表外融资业务的监管
表外融资业务作为一种新型的筹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众多企业短期的筹资难问题,然而,由于其各方面的监管体系还不够成熟,操作不当容易引发各种财务风险,因此,为了更有效地推广表外融资业务,需要各个领域做好监管措施。其一,政府层面上,应加强对整个会计体系的宏观监管,建立法律法规,完善表外融资的监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其二,银行层面上,应将表外融资业务纳入企业综合授信体系以及风险控制范畴内进行管理,根据可靠的信用评级结果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其三,事务所层面上,应加强对企业表外融资业务的审计信息披露,加强其职业水平及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会计准则,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其四,企业自身层面上,应自觉遵守表外融资业务的相关规定,及时制定完整的内部控制机制,做好自身风险监控,积极配合监管要求,诚信决策,合法合规经营。
四、结语
表外表外融资凭借它特有的灵活性、隐蔽性、欺骗性,在关键时刻“解救”了众多管理者、企业的艰难处境,吴中集团资产证券化的成功应用足以证明其优势,然而,倘若背离初衷、违反法规,运用不当,表外融资这根“救命稻草”往往救得了一时却救不了一世。表外融资是企业一项重要的理财操作活动,尤其是近几年,表外融资方式不断推陈出新,交易手段也越来越复杂,有效地弥补了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的缺陷,为企业创造了新的融资渠道,为我国金融市场提供了一种新的金融产品。相对于欧美国家几百年的金融发展史,我国的金融产业起步较晚,仍处在未成熟阶段,理论研究、会计准则规范、政策监管机制都不够完善,因此,为了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过度膨胀的金融市场,对表外融资业务的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企业必须谨慎地利用表外融资,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析,做出适当的表外融资决策,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表外融资的会计审计规范,将表外业务适当表内化,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真实性,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表外融资;方式;对策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12-0080-02
一、表外融资概述
表外融资,又称表外筹资,是相对于表内融资而言,主要是指与其相关的资产负债项目不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融资方式。狭义的表外融资主要表现为经营租赁业务,而广义的表外融资涉及到所有对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并且不纳入资产负债表的融资行为。
表外融资是一种新型、灵活的融资方式,为广大企业管理层解决了不少棘手的筹资问题,然而,表外融资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表外融资一般具有灵活性和隐蔽性、风险性和误导性,同时还具有监管上的艰难性。具体表现如下:
(一)粉饰财务报表,改善财务状况
大家都知道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可以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促进投资者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因此,为了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以达到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管理层经常利用表外融资方式将表内融资转移到表外,从而将财务比率控制在理想的范围内。
(二)加大财务杠杆效应,优化经营成果
财务杠杆作为筹资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工具,主要用其来计算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的比例是否合理,从而判断企业的资本结构决策是否合理。由于表外融资主要是一种负债融资,其所形成的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而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和产生的费用却直接计入利润表,所以,在企业未来投资利润率大于举债成本率且当财务杠杆作用在资产负债表内受到限制的情况下,表外融资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财务杠杆作用,达到改善企业的经营成果的目的。
(三)规避借款合同限制,扩大融资渠道
债权人之所以愿意贷款给债务人前提是债务人要具有较佳的信誉,在可预见的未来有足够的能力如期偿还贷款的本息。为保证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往往会在借款合同上增加相应的限制条款,最常见、最简单的要求一般是规定借款企业的负债权益比率控制在一定的氛围内。为了扩大融资渠道,企业往往利用表外融资的负债项目不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特征,通过表外融资业务降低企业的实际负债率,从而巧妙地规避借款合同限制。
二、表外融资的主要形式
(一)经营租赁
在新会计准则中,把长期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为了扩大生产设备向出租人租入其自有设备,并约定按期缴付租金,不同于融资租赁中将租金资本化为长期应付款,经营租赁产生的租金主要费用化为当期损益,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升企业的投资资本回报率。因此,承租企业一般更愿意采取经营租赁,在满足扩大生产设备需求的同时,还能有效地避免租赁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披露,从而形成了表外融资。
(二)或有负债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时会面临诉讼、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重组等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经济事项,这些不确定事项有可能影响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企业会计准则将其确认为或有负债。其中,表外融资形式下的或有负债主要是指企业向金融机构出售带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贴现。相比不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和不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出售带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贴现未能将所有的风险和收益完全转移给金融机构,当企业的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反过来企业将可能成为金融机构的债务人,形成或有负债。而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并不要求企业对出售带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贴现可能产生的债务在资产负债表上披露,从而形成了表外融资。
(三)合资经营
当合资企业的债务问题不对投资者的财务安全造成影响时,即投资者在合资企业中所占股份不超过50%时,不需要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合资企业的财务信息,从而形成一种合资经营式的表外融资。一方面,在合资经营中该控股公司并未实际控制其附属公司,因此该控股公司只需将对附属公司的长期投资作为一项资产在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而不需要在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其附属公司的负债,从而达到增加资产而不增加负债的理想财务结果。另一方面,该控股公司又通过签订附加协议等方式获得对附属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通过附属公司安排投资结构,从事表外业务,达到既可支配附属公司融通的资金又能避免涉及企业合并问题。
(四)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项目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所有权出售给中介机构(SPE)进行项目融资从而获得资金,其中中介机构(SPE)以资产的未来稳定收益作为债务担保,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高评级债券筹集资金。按照现行会计惯例规定,由于资产所有权出售给中介机构(SPE),加上中介机构(SPE)的财务报表无需并入原始所有人的财务报表中,从而形成表外融资。一方面,资产证券化有利于资产原始人加速资产流动、降低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拓展了证券购买者的投资渠道,有利于其以较小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五)金融衍生工具
相对于基础金融产品来说,金融衍生工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主要包括掉期、嵌入期权、复合期权、上限期权、下限期权等工具。金融衍生工具主要以合约为基础,事先约定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者在原生金融工具价格的基础上预测未来价格走势,在交易初期按合约规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者佣金,在将来某一时刻完成交割获取收益。尤其是近几年,金融衍生工具发展迅猛,而相关的会计准则却未能及时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其中财务会计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而衍生金融工具不具有历史成本属性,因此,通过创新型金融工具融通资金方式所产生的负债可以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从而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表外融资。 三、完善我国表外融资的对策
表外融资以其特有的灵活、便捷的优势受到了众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青睐,然而,表外融资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具有隐蔽性、风险性和欺骗性,倘若运用不恰当,将严重削弱企业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极大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因此,不管是会计职业人员、企业本身、还是国家都应加强表外融资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完善相关的法律机制,加强监督,合理运用,切实维护好各方的利益。
(一)提高管理者素质
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必须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其中主要包括:品德素质、思维素质、能力素质。在品德素质方面,主要重点强调诚信意识的重要性,雷曼通过“回购105”手段进行财务造假,实际上是一种极不诚信、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管理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思维素质方面,主要重点强调危机意识的重要性,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时刻以“永远战战兢兢,永远如履薄冰”警醒自己,可见企业辉煌的背后,很大程度上主要得力于管理者强烈的危机意识。在能力素质方面,主要重点强调决策能力的重要性。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其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整个企业的整体形象,为了更好地经营企业,管理层有责任也有义务提高其基本素质。
(二)加强对表外融资业务的理论研究
无论是曾经叱咤风云的“能源帝国”——安然,还是风靡华尔街的“债券之王”——雷曼,他们的轰然倒塌绝不是个意外,而是经过长时间对表外融资的精心设计造成的,最终不仅欺骗了投资者,也使自己一步步迈向破产的境地。然而,似乎每次都是先有重大破产案例,公布完表外融资的造假手段后,我们才真正见识到什么是特殊目的实体,什么是“回购105”,恍然大悟之后才开始加大对其研究的步伐,可见平时我们对表外融资缺乏关注与研究。说明了学术界并没有高度重视对表外融资的理论研究,其理论体系也不够完善。因此,加强表外融资业务的理论研究工作,有助于企业科学合理地运用表外融资方式融通资金。
(三)加强对表外融资业务的会计准则规范
表外融资是企业一项重要的理财操作活动,尤其是近几年,表外融资方式不断推陈出新,交易手段也越来越复杂,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也增加了对表外融资方式中有关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规范,然而,会计准则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相关的制度规范不够到位,容易诱发企业为满足自身目的,利用法律漏洞,滥用表外融资,引发了更大的财务风险。虽然目前我国的表外融资业务还未广泛运用,但是,会计准则的制定要深谋远虑,结合国际相关惯例,要尽可能完善相关的法律漏洞,引导企业合法合规运用表外融资方式融通资金。
(四)加强对表外融资业务的监管
表外融资业务作为一种新型的筹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众多企业短期的筹资难问题,然而,由于其各方面的监管体系还不够成熟,操作不当容易引发各种财务风险,因此,为了更有效地推广表外融资业务,需要各个领域做好监管措施。其一,政府层面上,应加强对整个会计体系的宏观监管,建立法律法规,完善表外融资的监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其二,银行层面上,应将表外融资业务纳入企业综合授信体系以及风险控制范畴内进行管理,根据可靠的信用评级结果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其三,事务所层面上,应加强对企业表外融资业务的审计信息披露,加强其职业水平及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会计准则,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其四,企业自身层面上,应自觉遵守表外融资业务的相关规定,及时制定完整的内部控制机制,做好自身风险监控,积极配合监管要求,诚信决策,合法合规经营。
四、结语
表外表外融资凭借它特有的灵活性、隐蔽性、欺骗性,在关键时刻“解救”了众多管理者、企业的艰难处境,吴中集团资产证券化的成功应用足以证明其优势,然而,倘若背离初衷、违反法规,运用不当,表外融资这根“救命稻草”往往救得了一时却救不了一世。表外融资是企业一项重要的理财操作活动,尤其是近几年,表外融资方式不断推陈出新,交易手段也越来越复杂,有效地弥补了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的缺陷,为企业创造了新的融资渠道,为我国金融市场提供了一种新的金融产品。相对于欧美国家几百年的金融发展史,我国的金融产业起步较晚,仍处在未成熟阶段,理论研究、会计准则规范、政策监管机制都不够完善,因此,为了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过度膨胀的金融市场,对表外融资业务的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企业必须谨慎地利用表外融资,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析,做出适当的表外融资决策,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表外融资的会计审计规范,将表外业务适当表内化,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真实性,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