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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标价抽取法”将在一定长的时间内,在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中继续广泛使用。针对该办法出现的一些问题,结合河南省公路养护市场的实际,提出了五点建议,包括招标人应熟悉公路养护施工市场,制定合理的招标门槛;资格预审必不可少;谨慎运用“加分”政策;对外省的养护企业进入本省应进行“审核备案”;固定标价业主应有义务解释,投标人对报价和招标项目应有充分的知情权。希望通过这几点意见可以解决实际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