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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后来之无罪、罪轻之陈述推翻了原来有罪、罪重之陈述。翻供现象之普遍化在揭示双重诉讼结构的交互重叠导致当事人陈述的自我矛盾的同时,也对现有刑事程序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提出了深刻的质疑。从某种意义上说,翻供是当事人作为程序自主参与者的回复性权利主张;翻供现象表明了现有刑事程序制度在发现真实与保障权利上的内在紧张,并为中国刑事程序制度的进一步改良提供实际的论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