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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质量体系认证”已受到企业的广泛关注,但在认识和理解上却存在着诸多的误区。步出误区,实乃当务之急。
误区1 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描述为通过国际质量认证
目前世界范围内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认证证书,都是标有某个国家认可标志或认证机构标志的体系认证证书,而所有国家互认——们追求的“国际质量认证”,目前尚未实现。国际标准化组织在1965年成立了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研究制订有关国际间互认的问题。目前,ISO/IEC质量体系国际评定制度(QSAR)和国际认可论坛(IAF)是建立和实施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国际互认制度的最主要的国际组织。据国际间安排IAF的多边互认协议,最初的17个签约国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英、美等国,第一批实施多边互认的国家是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中国和日本。
通过现场互认评审的国家,其认证机构向获证企业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将有三个标志:认证机构标志、国家认可标志和国际互认制度标志。但即使如此,这样的体系认证仍不是国际质量认证,因为它们被承认的范围仅局限在参加了国际多边互认制度的国家范围之内,真正达到全球的国际质量互认还有很长的路。因此当今世界没有所谓的“国际质量认证”,有的只是“某国家认可”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误区2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就是获得世界先进管理水平的质量认证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国家标准化团体(ISO成员)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体,制订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技术委员会完成,而国际标准草案要在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取得至少75%的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同意,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由于国情各异,能被世界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共同接受的标准必定是相互协调、妥协的产物。因此,ISO9000标准实际上并非最优评价,只是满足顾客最低限度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合格”的标志,当然,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更非获得世界先进管理水平的质量认证。
误区3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的产品等级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ISO9001作为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仅规定各质量体系要素的要求,没规定达到这些要求的途径,更没规定实施的具体方法。生产不同产品质量等级的企业会有不同控制程度的具体方法,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能确定顾客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等级水平,它仅为供方满足规定的产品要求的能力给出一个评价标准,并由此而为顾客或潜在顾客提供信任。“质量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等级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说法,则是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与产品质量标准的不同概念的混淆,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误区4 质量体系认证只是有外贸任务企业的事
认证的目的是检验企业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达到了ISO9001标准的要求,在贯彻并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之前,企业所作的贯彻标准工作只是一种企业行为,并不在社会上得到真正的承认。当企业贯彻标准工作进入到一定阶段时,需要对自己建立的质量体系从能否满足标准和有效运行方面进行认证,也需要对运行中的质量体系进行确认。采用第三方进行质量认证,可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达到对消费者或需求方的质量承诺,从而增加企业的信誉程度;可检验企业质量体系是否合乎市场经济的规范要求,企业形成的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能够真正满足企业的需要,从而提高企业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通过认证方式取得认证证书和标志,可增强消费者对企业质量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的认识深度,增强消费者进行投资和选购产品的决心和信心,有利于企业知名度的提高。因此,质量认证并非只是出口企业的事情,应成为所有企业的要求。
误区5 “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
目前不少企业在选择认证机构时,不加分析、不作比较,总以为国外认证机构所作认证的效力强于国内,许多企业以取得国外认证机构的认证为“荣事”,似乎只要多沾一点洋味,产品就贴上了金字招牌,就能在世界经济大市场上畅通无阻。其实我国作为世界标准化组织的创始成员,已签署了国际认可论坛的多边协议(IAF/MLA),凡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认证证书,将在签署协议的17个成员国得到承认。除部分涉及法规性市场准入的产品安全认证必须由国外认证机构发证外,我国认证机构所作认证的效力与国外认证机构毫无二致,具有同等权威。同时,国外认证机构认证费用是国内的3~4倍,企业花昂贵的认证费去拿国外认证机构的证书完全没有必要。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认证机构在信誉、知名度上是有差别的。选择认证机构也是一件重要的事。企业在选择认证机构时,既要考虑认证机构的知名度,更要看其有无本企业所在行业的业务范围,因为认证机构实施质量认证的工作质量取决于该认证机构对企业专业业务的熟悉程度,只有掌握专业技术内涵,才有认证工作质量及知名度可言。
误区6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多的企业的质量水平就高
事实上,企业获得认证证书的价值,在于向外部和内部都提供一种质量保证能力的信任。信任的可信任度取决于认证机构实施质量认证的工作质量,取决于企业对强化质量管理、稳定产品质量、改进产品质量的追求。除非顾客指定企业必须获得某个认证机构或某个国家认可标志的证书外,否则,被各国家认可的质量认证机构提供的认证服务质量应是一致的。实际表明,通过多边互认评定的国家,其体系认证机构所发出的认证证书,都可带有互认国家的认可标志,这样,企业只要取得一张认证证书就能实现在国际多边互认制度的国家通行的目标。
误区7 一证在手万事大吉
据了解,不少企业在质量体系认证前确实进行了相当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认证中也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作业。但拿到证书后,便认为万事大吉,放松管理,致使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大滑坡。有家企业在取得认证证书不到一年,其产品便在国家质量监督抽检中鉴定为不合格,并被暂停认证资格半年,直到采取纠正措施并经复核通过后才予恢复。
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只证明企业有能力按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产品,从消极意义上讲,即使是获证企业仍可能出现不合格(不合格品或不合格项),也会发生顾客投诉。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有效运行,在于防止问题的发生,一旦发生,企业能通过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避免同一问题的再度出现。因此,企业通过认证并不意味企业已成为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角色,只能说明企业开始进入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角色。具有认证证书,并非企业质量过硬的绝对标志,只是有了一张进入市场竞争的通行证,是否取胜还有赖于企业的其它优势,一张证书的价值仅此而已。
误区1 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描述为通过国际质量认证
目前世界范围内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认证证书,都是标有某个国家认可标志或认证机构标志的体系认证证书,而所有国家互认——们追求的“国际质量认证”,目前尚未实现。国际标准化组织在1965年成立了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研究制订有关国际间互认的问题。目前,ISO/IEC质量体系国际评定制度(QSAR)和国际认可论坛(IAF)是建立和实施质量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国际互认制度的最主要的国际组织。据国际间安排IAF的多边互认协议,最初的17个签约国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英、美等国,第一批实施多边互认的国家是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中国和日本。
通过现场互认评审的国家,其认证机构向获证企业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将有三个标志:认证机构标志、国家认可标志和国际互认制度标志。但即使如此,这样的体系认证仍不是国际质量认证,因为它们被承认的范围仅局限在参加了国际多边互认制度的国家范围之内,真正达到全球的国际质量互认还有很长的路。因此当今世界没有所谓的“国际质量认证”,有的只是“某国家认可”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误区2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就是获得世界先进管理水平的质量认证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国家标准化团体(ISO成员)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体,制订国际标准工作通常由ISO技术委员会完成,而国际标准草案要在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取得至少75%的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同意,才能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发布。由于国情各异,能被世界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共同接受的标准必定是相互协调、妥协的产物。因此,ISO9000标准实际上并非最优评价,只是满足顾客最低限度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合格”的标志,当然,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更非获得世界先进管理水平的质量认证。
误区3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的产品等级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ISO9001作为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仅规定各质量体系要素的要求,没规定达到这些要求的途径,更没规定实施的具体方法。生产不同产品质量等级的企业会有不同控制程度的具体方法,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能确定顾客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等级水平,它仅为供方满足规定的产品要求的能力给出一个评价标准,并由此而为顾客或潜在顾客提供信任。“质量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等级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说法,则是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与产品质量标准的不同概念的混淆,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误区4 质量体系认证只是有外贸任务企业的事
认证的目的是检验企业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达到了ISO9001标准的要求,在贯彻并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之前,企业所作的贯彻标准工作只是一种企业行为,并不在社会上得到真正的承认。当企业贯彻标准工作进入到一定阶段时,需要对自己建立的质量体系从能否满足标准和有效运行方面进行认证,也需要对运行中的质量体系进行确认。采用第三方进行质量认证,可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达到对消费者或需求方的质量承诺,从而增加企业的信誉程度;可检验企业质量体系是否合乎市场经济的规范要求,企业形成的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能够真正满足企业的需要,从而提高企业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通过认证方式取得认证证书和标志,可增强消费者对企业质量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的认识深度,增强消费者进行投资和选购产品的决心和信心,有利于企业知名度的提高。因此,质量认证并非只是出口企业的事情,应成为所有企业的要求。
误区5 “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
目前不少企业在选择认证机构时,不加分析、不作比较,总以为国外认证机构所作认证的效力强于国内,许多企业以取得国外认证机构的认证为“荣事”,似乎只要多沾一点洋味,产品就贴上了金字招牌,就能在世界经济大市场上畅通无阻。其实我国作为世界标准化组织的创始成员,已签署了国际认可论坛的多边协议(IAF/MLA),凡经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所颁发的认证证书,将在签署协议的17个成员国得到承认。除部分涉及法规性市场准入的产品安全认证必须由国外认证机构发证外,我国认证机构所作认证的效力与国外认证机构毫无二致,具有同等权威。同时,国外认证机构认证费用是国内的3~4倍,企业花昂贵的认证费去拿国外认证机构的证书完全没有必要。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认证机构在信誉、知名度上是有差别的。选择认证机构也是一件重要的事。企业在选择认证机构时,既要考虑认证机构的知名度,更要看其有无本企业所在行业的业务范围,因为认证机构实施质量认证的工作质量取决于该认证机构对企业专业业务的熟悉程度,只有掌握专业技术内涵,才有认证工作质量及知名度可言。
误区6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多的企业的质量水平就高
事实上,企业获得认证证书的价值,在于向外部和内部都提供一种质量保证能力的信任。信任的可信任度取决于认证机构实施质量认证的工作质量,取决于企业对强化质量管理、稳定产品质量、改进产品质量的追求。除非顾客指定企业必须获得某个认证机构或某个国家认可标志的证书外,否则,被各国家认可的质量认证机构提供的认证服务质量应是一致的。实际表明,通过多边互认评定的国家,其体系认证机构所发出的认证证书,都可带有互认国家的认可标志,这样,企业只要取得一张认证证书就能实现在国际多边互认制度的国家通行的目标。
误区7 一证在手万事大吉
据了解,不少企业在质量体系认证前确实进行了相当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认证中也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作业。但拿到证书后,便认为万事大吉,放松管理,致使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大滑坡。有家企业在取得认证证书不到一年,其产品便在国家质量监督抽检中鉴定为不合格,并被暂停认证资格半年,直到采取纠正措施并经复核通过后才予恢复。
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只证明企业有能力按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产品,从消极意义上讲,即使是获证企业仍可能出现不合格(不合格品或不合格项),也会发生顾客投诉。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有效运行,在于防止问题的发生,一旦发生,企业能通过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避免同一问题的再度出现。因此,企业通过认证并不意味企业已成为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角色,只能说明企业开始进入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角色。具有认证证书,并非企业质量过硬的绝对标志,只是有了一张进入市场竞争的通行证,是否取胜还有赖于企业的其它优势,一张证书的价值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