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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10月29日起上调人民币基准利率,这也是我国9年来首次提高银行存款利率。那么,这次银行加息对我国经济有何影响呢?
稳定物价 抑制通胀
作为调节宏观经济运行的经济手段,这次银行上调利率将对物价指数发挥“杠杆性”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稳定物价,抑制物价高幅运行。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主任陈东说,当前调整利率正当其时。从经济学上看,物价的上涨与经济过热有关。通货膨胀的威胁明显存在,此前利率实际已成“负利率”,这对经济生活产生了非常大 的影响,直接导致房地产投资过热,居民储蓄下降,急需通过利率政策加以调整。
广发证券宏观经济研究员管同伟说,调息的主要目的是巩固当前宏观调控成果,为了抑制通胀。目前,粮食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价格强烈反弹,国际石油价格短期内也会上涨,这些都将引起物价总水平的上行,调整利率抑制通胀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已连续7个月下降,储蓄分流现象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调整利率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提高收入,也有利于银行稳定储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达到5.2%,前三季度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也达到4.1%。今年以来原材料、粮食、原油价格均有所上涨。
房贷、车贷月供略增
这次利率调整对整个消费类贷款有着一定的影响。对利用消费贷款进行买房、买车的人们来说,银行上调银行利率将会略微增加他们月供还款的负担.不过幅度有限,不必过分担心。而且,房贷还款利率,是以年为单位进行调整,年内的还款额目前还不会调整。
按照这次调整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的利率由4.05%调整到4.23%,上调0.18个百分点;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上的利率由5.04%上调到5.31%,上调O.27个百分点。陈东说,此次利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调幅度小于贷款基准利率的调幅。这样做既有利于房地产业的供求平衡和健康发展,又能适当照顾贷款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至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万通集团董事长冯仑认为:“这次调高利率水平最可能影响的是低档楼盘。总体上来看,随着利率水平的调整,中高档楼盘的价格会更加稳定,而低档次楼盘价格可能会下跌。”
反垄断法草案已成
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主任尚明不久前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在反复修改完善后已经完成。送审稿包括了各国反垄断法一般所具备的主要内容,如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主管机关等,同时结合中国特点和实际需要,对禁止行政性垄断也作了相应规定。
中国当前垄断现象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垄断行为,如订立协议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是实行国家管制或带有自然垄断特点的领域和行业利用行政权力并通过市场方式形成垄断。此外,地区封锁或保护现象也很严重。
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
10月26日,商务部正式公布了《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稿)》,并就此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该政策是有关中国汽车贸易的第一个综合性政策条款,囊括了汽车贸易行业的绝大部分相关规定。其中值得关注的有这样一些信息:该政策执行后,占现有汽车经销商总数90%的非品牌销售商将被淘汰;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外商独资企业有望进入二手车市场;汽配领域竞争将加剧;取消配额将引发进口车降价;高门槛将限制民营资本进入汽车金融业;支持通过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发展汽车商品对外贸易。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我国加入WT0必备通行证,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汽车产业从配件、产销到旧车交易向外资全面开放,国内车市即将面临全方位的大洗牌。
人大再审物权法草案
10月22日,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草案对保护私有财产作了详细规定。
草案规定,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投资以及因投资获得的收益等.涉及保护私人财产的具体条款则包括:私人对其合法取得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及其收益;国家保护私人财产的继承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入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美容业管理办法年内将出台
商务部官员不久前透露,我国首个美容美发业的规范性文件《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年内将会出台。
美容已成为我国第五大消费热点,但美容业却未充分得到国家有关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处于高速度、低层次的自生自灭状态。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于第三产业的一系列政策尚未“普照”到美容业。以2004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例,同属于第三产业的餐饮业、住宿业被列入中小企业的范畴,但却没有将美容业列入其中,使得美容业在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等各方面得不到相关法律的保障和支持。
农民工讨薪可直诉发包人
最高人民法院10月底出台的一个司法解释明确,参与完成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按时拿到工资,可以直接起诉这项工程的发包人。法院也可以同时把工程的分包人列为被告。
这个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稳定物价 抑制通胀
作为调节宏观经济运行的经济手段,这次银行上调利率将对物价指数发挥“杠杆性”的调节作用,有利于稳定物价,抑制物价高幅运行。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主任陈东说,当前调整利率正当其时。从经济学上看,物价的上涨与经济过热有关。通货膨胀的威胁明显存在,此前利率实际已成“负利率”,这对经济生活产生了非常大 的影响,直接导致房地产投资过热,居民储蓄下降,急需通过利率政策加以调整。
广发证券宏观经济研究员管同伟说,调息的主要目的是巩固当前宏观调控成果,为了抑制通胀。目前,粮食价格持续上涨,房地产价格强烈反弹,国际石油价格短期内也会上涨,这些都将引起物价总水平的上行,调整利率抑制通胀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已连续7个月下降,储蓄分流现象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调整利率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提高收入,也有利于银行稳定储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达到5.2%,前三季度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也达到4.1%。今年以来原材料、粮食、原油价格均有所上涨。
房贷、车贷月供略增
这次利率调整对整个消费类贷款有着一定的影响。对利用消费贷款进行买房、买车的人们来说,银行上调银行利率将会略微增加他们月供还款的负担.不过幅度有限,不必过分担心。而且,房贷还款利率,是以年为单位进行调整,年内的还款额目前还不会调整。
按照这次调整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的利率由4.05%调整到4.23%,上调0.18个百分点;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5年以上的利率由5.04%上调到5.31%,上调O.27个百分点。陈东说,此次利率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调幅度小于贷款基准利率的调幅。这样做既有利于房地产业的供求平衡和健康发展,又能适当照顾贷款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至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万通集团董事长冯仑认为:“这次调高利率水平最可能影响的是低档楼盘。总体上来看,随着利率水平的调整,中高档楼盘的价格会更加稳定,而低档次楼盘价格可能会下跌。”
反垄断法草案已成
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主任尚明不久前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在反复修改完善后已经完成。送审稿包括了各国反垄断法一般所具备的主要内容,如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主管机关等,同时结合中国特点和实际需要,对禁止行政性垄断也作了相应规定。
中国当前垄断现象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意义上的市场垄断行为,如订立协议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是实行国家管制或带有自然垄断特点的领域和行业利用行政权力并通过市场方式形成垄断。此外,地区封锁或保护现象也很严重。
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
10月26日,商务部正式公布了《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稿)》,并就此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该政策是有关中国汽车贸易的第一个综合性政策条款,囊括了汽车贸易行业的绝大部分相关规定。其中值得关注的有这样一些信息:该政策执行后,占现有汽车经销商总数90%的非品牌销售商将被淘汰;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外商独资企业有望进入二手车市场;汽配领域竞争将加剧;取消配额将引发进口车降价;高门槛将限制民营资本进入汽车金融业;支持通过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发展汽车商品对外贸易。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我国加入WT0必备通行证,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汽车产业从配件、产销到旧车交易向外资全面开放,国内车市即将面临全方位的大洗牌。
人大再审物权法草案
10月22日,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草案对保护私有财产作了详细规定。
草案规定,私人对其依法取得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投资以及因投资获得的收益等.涉及保护私人财产的具体条款则包括:私人对其合法取得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储蓄;国家保护私人投资及其收益;国家保护私人财产的继承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入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美容业管理办法年内将出台
商务部官员不久前透露,我国首个美容美发业的规范性文件《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年内将会出台。
美容已成为我国第五大消费热点,但美容业却未充分得到国家有关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处于高速度、低层次的自生自灭状态。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于第三产业的一系列政策尚未“普照”到美容业。以2004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例,同属于第三产业的餐饮业、住宿业被列入中小企业的范畴,但却没有将美容业列入其中,使得美容业在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等各方面得不到相关法律的保障和支持。
农民工讨薪可直诉发包人
最高人民法院10月底出台的一个司法解释明确,参与完成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按时拿到工资,可以直接起诉这项工程的发包人。法院也可以同时把工程的分包人列为被告。
这个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