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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本文结合南通市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长吴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对受贿犯罪作简要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