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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提出了他的道德哲学,其中“假言命令”“定言命令”“义务”以及定言命令的三种变形公式:自然法则公式,目的公式,自律公式,在这些概念中康德阐述了他的“道德哲学”。康德道德哲学的基础,在于定言命令,那么定言命何以可能成为康德道德哲学的基础。
关键词:康德;定言命令;假言命令;义务;道德自律
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康德有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定言命令。定言命令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基础,定言命令是无条件的是必然性的是道德性的命令式,而定言命令的对立面是假言命令式,假言命是有条件的,假言命令分为可能性—技能性的命令式和现实性的命令式,有条件的就是基于一个前提,例如:S是p,有S作为基础,假言命令才能成立。定言命令是无条件的是必然性的是道德性的命令式,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基础是定言命令,由定言命令而引出道德自律。
一、康德“道德哲学”的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
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康德详细的阐述了定言命令和假言命令,①现在,如果这行动唯有作为实现他物的手段才是善的,那么这命令就是假言的;如果这行动被表现为自在地就是善的,从而在一个本身就是符合理性的意志中,作为其原则,乃是必要的,那么这个命令就是定言的。这是康德关于定言命令和假言命令最直接的区分,这一切命令在根据手段关系区分出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假言命令是有前提的,如果没有前提,那么假言命令不成立,假言命令是:一些行为对某些目的是善的,这些目的或者是可能的,或者是现实的,这些目的只所以是善的,是因为有一个目的在要求它,而假言命令本身并不是,是否善取决于它适合不适合这种目的,假言命令表明,行动当然是善的,但只是对于某种意图而言是善的,这个行动之所以是善的,是因为有一个目的在要求它善取决于它适合不适合这个目的。但同时,假言命令有两样两种情况:1可能的意图,就是或然的实践原则。可能的目的不一定是现实的,你可能有这种目的,也可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可能的意图。2现实的意图,就是突然的实践原则,对现实的意图而言是善的。既然你想要这个,那么你就应当怎么做。因为,假言命题的可能性和现实性,都是抱有一定目的的,自身并不是善的,可能性是基于目的,不是为了义务而义务。假言命令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甚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怎么,那么我会怎么样,基于这两种情况,康德细分了假言命题的两种形式,可能性,现实性。可能性是基于一定目的的,我做某件事情,有我的目的,这就是可能性,也是基于对技能的培养,因为不确定性,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举了一个例子,对孩子技能的培养,来适应未来社会的残酷性,因为不知道孩子将来能够做什么工作,因此在这里,是盲目的培养孩子的技能,这也是种目的。但是康德在此又说出另一种假言命题的现实性,现实性是基于对幸福的追求,我们每个人都追求幸福,通过一定的手段,而这种现实性我们是有明确的目标。
定言命令:首先,定言命令是排除经验的,我们不能再经验中寻找定言命令,如果在经验中寻找定言命令,那么我们就会陷入假言命令之中。其次,定言命令式没有前提的,是无条件的,假言命令是可能的或者现实的,而定言命令式必然的,“你要”“你应当”是一种必然性和强制性。最后,定言命令这个命题表达了道德形而上学的最高原则,是最纯粹的表达,是标准公式。定言命令式自身就是客观必要的目的,它没有任何别的目的,所以它是必然的。定言命令的准则是:你要仅仅按照你同时也能够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定言命令所表达的就是准则对于法则相符合必然性,定言命令是:“你要”“你应当”是一种必然性和强制性。我们在这里可以通过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的對比,来说明定言命令的重要性,通过论述假言命令的可能性,现实性,来突出定言命令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的重要性与合理性。
二、定言命令的变形公式:自然法则公式·目的公式·自律公式
定言命令的第一条变形公式:自然法则公式,自然律公式,不是从人类本性的爱好和偏好推导出来的,而是一种先天的法则没有任何条件。把定言命令通过类比的方式表达出来,康德想通过经验的方式来表达定言命令,但是康德十分的谨慎,避免把经验和定言命令相混淆,因此,康德强调,定言命令是一种先天的法则,之所以用经验来表达,是为了更好的解释定言命令的法则。
定言命令的第二条变形公式:目的公式,以义务做为核心基础,在阐发目的公式,人以自身做为目的,而不是做为手段,对他人的义务也同样如此,以他人做为目的,这是定言命令的变形,对自己的目的,对他人的目的。还是遵循定言命令的基本原则。
定言命令的第三条变形公式,“自律公式” 从目的公式引出第三条公式,与其说是一种公式,不如说是一种理念。作为意志与普遍的实践理性协调一致的至上条件。我们的意志要跟道德相互一致,把我们的意志与道德完全契合,这就引发出定言命看第三条公式的核心,自律公式,使我们的意志完全符合道德。你要使任何自由意志与普遍的理性协调一致,就必须以这个为前提,要以作为普遍立法意志的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的理念做为前提。
康德把第三条公式与第二条公式进行了结合,从而创立了目的国,在这里把自律公式与目的公式进行结合,对自己和他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种情况是建立在自律的情况下。因此康德通过目的王国更好的阐述了自律公式。定言命令一共有四种公式,都是从普遍性公式(你要仅仅按照你同时也能够意愿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推演出来的,上述表述道德原则的三种方式,包括自然公式、目的公式、自律公式这三种公式,从根本上来说只是同一法则的多个公式而已。同一法则就是那个普遍性公式。这三个公式其实相互之间是不可分的或者相互之间是相互包含的。三种公式中的任何一种,都要从其他两者来加以解释,或者说,你都能够从其他两者来加以解释。那么我们会问,为什么要提出定言命令的三条公式,有普遍性公式就够吗,这三种公式跟他的普遍公式之间,在客观实践上也没有差别,但是在主观是是有差别的。我们在主观上如何去考虑,或者说我们如何理解这个公式,它是有区别的。定言命令的第三变形公式,自律公式,第三条公式和第二条公式进行结合,从而阐述了目的王国。这三条公式相互之间都能相互对应,其中最主要的是第三条公式,自律公式,通过对比他律,来说明自律。以定言命令的标准法则作为基础:你要按照同时能使得自身成为普遍法则的那条准则去行动。
结语
定言命令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基础”如果没有定言命令,那么康德的“道德哲学”也就没有根基或者说是基础,因此,通过与假言命令对比介绍了定言命令,用极大的篇幅来说明定言命令的三种变形公式,因为这三种变形公式能更好的让我们了解定言命令的标准公式:你要仅仅按照你同时也能够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所以,定言命令是康德“道德哲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M]. 李秋零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 〔德〕康德. 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句读[M]. 邓晓芒译.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 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M]. 李秋零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 康德. 实践理性批判[M]. 邓晓芒译.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5] 杨云飞. 定言命令研究[D]. 武汉:武汉大学哲学学院,2006.
注释
①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句读[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60.
作者简介:李佳芮,1992年,男,汉,辽宁省海城市人,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德国古典哲学。
关键词:康德;定言命令;假言命令;义务;道德自律
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康德有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定言命令。定言命令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基础,定言命令是无条件的是必然性的是道德性的命令式,而定言命令的对立面是假言命令式,假言命是有条件的,假言命令分为可能性—技能性的命令式和现实性的命令式,有条件的就是基于一个前提,例如:S是p,有S作为基础,假言命令才能成立。定言命令是无条件的是必然性的是道德性的命令式,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基础是定言命令,由定言命令而引出道德自律。
一、康德“道德哲学”的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
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康德详细的阐述了定言命令和假言命令,①现在,如果这行动唯有作为实现他物的手段才是善的,那么这命令就是假言的;如果这行动被表现为自在地就是善的,从而在一个本身就是符合理性的意志中,作为其原则,乃是必要的,那么这个命令就是定言的。这是康德关于定言命令和假言命令最直接的区分,这一切命令在根据手段关系区分出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假言命令是有前提的,如果没有前提,那么假言命令不成立,假言命令是:一些行为对某些目的是善的,这些目的或者是可能的,或者是现实的,这些目的只所以是善的,是因为有一个目的在要求它,而假言命令本身并不是,是否善取决于它适合不适合这种目的,假言命令表明,行动当然是善的,但只是对于某种意图而言是善的,这个行动之所以是善的,是因为有一个目的在要求它善取决于它适合不适合这个目的。但同时,假言命令有两样两种情况:1可能的意图,就是或然的实践原则。可能的目的不一定是现实的,你可能有这种目的,也可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可能的意图。2现实的意图,就是突然的实践原则,对现实的意图而言是善的。既然你想要这个,那么你就应当怎么做。因为,假言命题的可能性和现实性,都是抱有一定目的的,自身并不是善的,可能性是基于目的,不是为了义务而义务。假言命令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甚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如果怎么,那么我会怎么样,基于这两种情况,康德细分了假言命题的两种形式,可能性,现实性。可能性是基于一定目的的,我做某件事情,有我的目的,这就是可能性,也是基于对技能的培养,因为不确定性,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举了一个例子,对孩子技能的培养,来适应未来社会的残酷性,因为不知道孩子将来能够做什么工作,因此在这里,是盲目的培养孩子的技能,这也是种目的。但是康德在此又说出另一种假言命题的现实性,现实性是基于对幸福的追求,我们每个人都追求幸福,通过一定的手段,而这种现实性我们是有明确的目标。
定言命令:首先,定言命令是排除经验的,我们不能再经验中寻找定言命令,如果在经验中寻找定言命令,那么我们就会陷入假言命令之中。其次,定言命令式没有前提的,是无条件的,假言命令是可能的或者现实的,而定言命令式必然的,“你要”“你应当”是一种必然性和强制性。最后,定言命令这个命题表达了道德形而上学的最高原则,是最纯粹的表达,是标准公式。定言命令式自身就是客观必要的目的,它没有任何别的目的,所以它是必然的。定言命令的准则是:你要仅仅按照你同时也能够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定言命令所表达的就是准则对于法则相符合必然性,定言命令是:“你要”“你应当”是一种必然性和强制性。我们在这里可以通过假言命令和定言命令的對比,来说明定言命令的重要性,通过论述假言命令的可能性,现实性,来突出定言命令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的重要性与合理性。
二、定言命令的变形公式:自然法则公式·目的公式·自律公式
定言命令的第一条变形公式:自然法则公式,自然律公式,不是从人类本性的爱好和偏好推导出来的,而是一种先天的法则没有任何条件。把定言命令通过类比的方式表达出来,康德想通过经验的方式来表达定言命令,但是康德十分的谨慎,避免把经验和定言命令相混淆,因此,康德强调,定言命令是一种先天的法则,之所以用经验来表达,是为了更好的解释定言命令的法则。
定言命令的第二条变形公式:目的公式,以义务做为核心基础,在阐发目的公式,人以自身做为目的,而不是做为手段,对他人的义务也同样如此,以他人做为目的,这是定言命令的变形,对自己的目的,对他人的目的。还是遵循定言命令的基本原则。
定言命令的第三条变形公式,“自律公式” 从目的公式引出第三条公式,与其说是一种公式,不如说是一种理念。作为意志与普遍的实践理性协调一致的至上条件。我们的意志要跟道德相互一致,把我们的意志与道德完全契合,这就引发出定言命看第三条公式的核心,自律公式,使我们的意志完全符合道德。你要使任何自由意志与普遍的理性协调一致,就必须以这个为前提,要以作为普遍立法意志的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的理念做为前提。
康德把第三条公式与第二条公式进行了结合,从而创立了目的国,在这里把自律公式与目的公式进行结合,对自己和他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种情况是建立在自律的情况下。因此康德通过目的王国更好的阐述了自律公式。定言命令一共有四种公式,都是从普遍性公式(你要仅仅按照你同时也能够意愿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推演出来的,上述表述道德原则的三种方式,包括自然公式、目的公式、自律公式这三种公式,从根本上来说只是同一法则的多个公式而已。同一法则就是那个普遍性公式。这三个公式其实相互之间是不可分的或者相互之间是相互包含的。三种公式中的任何一种,都要从其他两者来加以解释,或者说,你都能够从其他两者来加以解释。那么我们会问,为什么要提出定言命令的三条公式,有普遍性公式就够吗,这三种公式跟他的普遍公式之间,在客观实践上也没有差别,但是在主观是是有差别的。我们在主观上如何去考虑,或者说我们如何理解这个公式,它是有区别的。定言命令的第三变形公式,自律公式,第三条公式和第二条公式进行结合,从而阐述了目的王国。这三条公式相互之间都能相互对应,其中最主要的是第三条公式,自律公式,通过对比他律,来说明自律。以定言命令的标准法则作为基础:你要按照同时能使得自身成为普遍法则的那条准则去行动。
结语
定言命令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基础”如果没有定言命令,那么康德的“道德哲学”也就没有根基或者说是基础,因此,通过与假言命令对比介绍了定言命令,用极大的篇幅来说明定言命令的三种变形公式,因为这三种变形公式能更好的让我们了解定言命令的标准公式:你要仅仅按照你同时也能够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所以,定言命令是康德“道德哲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M]. 李秋零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 〔德〕康德. 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句读[M]. 邓晓芒译.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 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M]. 李秋零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 康德. 实践理性批判[M]. 邓晓芒译.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5] 杨云飞. 定言命令研究[D]. 武汉:武汉大学哲学学院,2006.
注释
①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句读[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60.
作者简介:李佳芮,1992年,男,汉,辽宁省海城市人,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德国古典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