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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和完善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制定更科学、更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空气质量标准已迫在眉睫。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发布空气质量实时信息、空气质量月报及参与空气质量排名的地级城市已增加到161个,实现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三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所有地级城市、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覆盖。尽管如此,我国环境监测领域仍缺乏计量标准的支撑。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成为制约我国环境监测水平提高的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