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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达比加群酯用于心房颤动(房颤)导管消融术后抗凝治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方法自2013年3月11日至2014年4月16日在沈阳军区总医院将接受房颤射频导管消融的患者分为达比加群酯组60例和华法林组60例。达比加群酯组:房颤导管消融术后给予110 mg或150 mg,每日2次口服,至少服用2个月。华法林组:房颤导管消融术后给予3~6 mg,根据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调整剂量,控制INR在2.0~3.0,至少服用2个月。所有患者从抗凝开始到抗凝结束选用同一种抗凝药物。
结果①基线水平比较,除收缩压外其他指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②两组有效性及安全性比较:华法林组和达比加群酯组均无血栓栓塞事件及大出血事件发生;华法林组和达比加群酯组不明显出血事件分别为4例和2例(P>0.05)。华法林组及达比加群酯组的平均总住院时间分别为[(15.1±6.7)d对(10.2±3.3)d,P<0.05],平均术后住院时间分别为[(6.2±4.3)d对(2.8±1.6)d,P<0.05],华法林组的总住院天数及术后住院天数较达比加群酯组明显延长。
结论口服达比加群酯用于血栓栓塞低、中危房颤患者导管消融术后抗凝安全有效,且可明显降低住院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