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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长江中游宜昌至武汉河段枯水期新的航道维护水深标准。2011年12月30日起,荆江河段枯水期最低维护水深正式按3.2m运行。中游其他河段枯水期最低维护水深也分别有不同程度提高。据悉,长江中游宜昌下临江坪至城陵矶河段每年11月份至次年3月份的航道维护水深将由原来的3m提高至3.2m,4月份航道维护水深将由3.2m提高到3.5m;城陵矶至武汉长江大桥河段每年11月份至次年3月份的航道维护水深将分别从原3.2m提高至3.5m.4月份从3.5m提高至3.7m,其他月份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