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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近期对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显示,今年一季度微型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18.3%,还不到两成。目前企业普遍出现了“订单荒”,尤其是广东、浙江、重庆等地制造业出口企业,订单普遍减少了两到三成。需求拉力减弱,是今年以来小微企业面临的诸多困难中最突出的一个。
高企的经营成本,已经成为各地小微企业利润的最大“杀手”;订单减少的形势,亦加剧了企业生存的艰难;可以说,成本、订单、资金“三座大山”已成为了小微企业生存的巨大障碍。
“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虽然单个而言,小微企业确实是微不足道,但从数量上来说是中国企业的绝对主力——全国工商局登记的小微型企业约有1023万家,占据企业相当大的比重;全国城乡85%以上的就业岗位、60%的产品和服务、54.3%税收由小微型企业提供。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强、创业探索能力强、促进自由竞争能力强,且数量大、分布广、类型多、活性强,是市场机体的基本组织,是经济社会的基本细胞,是群众生活的基础平台,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是社会稳定之基,创新创业之源。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增长后劲与活力,直接决定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它在当代和今后中国经济、政治发展中具有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因此,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就成为当前极为紧迫而重要的事情。
针对小微企业面临的巨大困难和挑战,去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小微企业: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等。今年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7次提及小型微型企业,报告针对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增多的情况,强调指出要从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接着的是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逐年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明确各部门政府年度采购应当安排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中央财政从2012年起,分5年安排150亿元,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策……
密集出台如此多的政策措施,体现了国家从整体战略上给予小微企业支持,足见党中央、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的重视。
在信贷、减税及一系列财税扶持下,小微企业生存环境由此不断获得改善。各级政府也逐步认识到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力度。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纷纷针对国内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力度,推出各类小微金融产品,个性化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要真正解决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除了确实把已出台的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外,仍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提升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平等使用信贷资源的融资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营造民企与国企间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减少小微企业升级发展阻力……需要将扶持小微企业上升为长期的基本国策,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种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得到实惠。当然,小微企业也要苦练内功,借助市场竞争淘汰机制的“倒逼”压力,变被动为主动,变生存压力为转型动力。只有这样,国之大策才能层层推进并早日生辉。
高企的经营成本,已经成为各地小微企业利润的最大“杀手”;订单减少的形势,亦加剧了企业生存的艰难;可以说,成本、订单、资金“三座大山”已成为了小微企业生存的巨大障碍。
“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虽然单个而言,小微企业确实是微不足道,但从数量上来说是中国企业的绝对主力——全国工商局登记的小微型企业约有1023万家,占据企业相当大的比重;全国城乡85%以上的就业岗位、60%的产品和服务、54.3%税收由小微型企业提供。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强、创业探索能力强、促进自由竞争能力强,且数量大、分布广、类型多、活性强,是市场机体的基本组织,是经济社会的基本细胞,是群众生活的基础平台,是解决就业的主渠道,是社会稳定之基,创新创业之源。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增长后劲与活力,直接决定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它在当代和今后中国经济、政治发展中具有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因此,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就成为当前极为紧迫而重要的事情。
针对小微企业面临的巨大困难和挑战,去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小微企业: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等。今年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7次提及小型微型企业,报告针对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增多的情况,强调指出要从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接着的是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逐年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明确各部门政府年度采购应当安排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中央财政从2012年起,分5年安排150亿元,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策……
密集出台如此多的政策措施,体现了国家从整体战略上给予小微企业支持,足见党中央、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的重视。
在信贷、减税及一系列财税扶持下,小微企业生存环境由此不断获得改善。各级政府也逐步认识到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力度。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也纷纷针对国内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力度,推出各类小微金融产品,个性化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要真正解决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困境,除了确实把已出台的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外,仍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提升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平等使用信贷资源的融资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营造民企与国企间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环境,减少小微企业升级发展阻力……需要将扶持小微企业上升为长期的基本国策,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种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真正得到实惠。当然,小微企业也要苦练内功,借助市场竞争淘汰机制的“倒逼”压力,变被动为主动,变生存压力为转型动力。只有这样,国之大策才能层层推进并早日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