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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要求在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亦在不断细化和完善,和西方较为成熟的项目管理相比较,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就此做一简要论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建设工程监理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引入我国,已开展了20多年时间,它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建筑工程造价、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减少垃圾建筑产品的出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它包括了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各个阶段的监督与管理,也包括了工程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
1 .监理的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6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8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1.9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10主持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1.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点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工程监理工作发展取得的成绩
2.1创造了一批优质名牌监理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普遍得到了保证。
2.2建设监理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的法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主要表现在:
2.2.1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确立了监理单位市场主体地位。
2.2.2监理工作开始走上了规范化轨道。2000年12月,建设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系统全面规范监理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5月13日发布公告,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2.2.3制定了监理队伍的市场准入规则。建设部颁布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开展监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和资格条件。
2.2.4初步形成了监理取费的价格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对象。
2.3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的监理队伍,至2011年底全国有监理企业6512家,全国监理从业人员达23万多人,全年营业收入1492.54亿元。监理涉及的范围有工民建、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冶金、石化、化工、铁道、机械、煤炭、建材、邮电、通讯、地基基础、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轻纺、古建筑、家居装饰等专业,基本上覆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
2.4监理工作逐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颁布后,多数监理企业制订了贯标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实施监理。一些监理单位通过ISO9000认证后,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操作,管理程序化、报表制度化,人员职责明确,工作秩序井然。许多地方的监理企业还做到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监理标志,规范化程度大大提高。
3.工程监理工作的存在问题
3.1工程监理招标,引发恶性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过低的费用只能造成到场的监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效果,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3.2监理地位尴尬。长期以来,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习惯于掌握工程建设的控制权。即使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建设单位仍然留恋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权,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地位尴尬。
3.3监理责任逐渐加大。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的责任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3.3.1部分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推卸责任的倾向比较明显。
3.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加强监理责任的倾向。
3.3.3施工企业进入改制转型期,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向总承包管理公司发展,将劳动力密集的工种甩出;同时,大量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充斥施工一线,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下滑。
3.4监理队伍素质有下滑趋势。监理取费偏低、监理地位的尴尬,使得监理行业成了“鸡肋”,高智能人才不愿进监理公司或者不愿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收入在注册工程师中处于垫底位置,几乎只有其他注册工程师的一半,这就决定了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只有两类人:老工程师、技师和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既有注册证书,又有工作能力的人往往选择挂靠证书,从事其他职业。
4.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分析与解决
4.1取消现行的监理强制性招投标规定。监理是工程服务行业,在国际上并没有强制性招投标的规定。而目前很多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自己制定了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办法和文件,有些省市甚至公然通过招投标来压价,在监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工程监理的原则。所以要尽快取消监理招标的强制性规定或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杜绝压价事件的进一步发生。
4.2提高监理地位要靠监理自身的努力扎实做好业务,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赢得甲方的重视。要改变监理在行业中的尴尬地位,根本方法还是要靠监理企业在工作中将业务做精做实。监理企业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合同、信息的管理协调工作,为业主创造更大的价值,带来良好的综合经济效益,才是改变企业及行业地位之本。充分利用工作制度制约施工单位。监理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挥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以至于停工令的作用。采用正式的文件交涉,对绝大多数的施工企业都会有效。
4.3提高人员素质要多管齐下。监理企业要留住高素质监理人才,企业的发展依靠人才。监理企业应该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特别是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这类人才对监理企业,乃至行业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对专业素质过硬,懂管理,擅长用外语交流的中青年要重点培养,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4.4要建立完善的优胜劣汰制度。政府管理监理企业和人员资质,責任主体缺失,不利于行业发展。将人员资质与企业资质捆绑,不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市场的培养。要改革目前的政府管理模式,由非政府的监理行业协会来管理,借鉴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依靠行业自律,政府监管,这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则更为有利。
4.5要真正完善总监工作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意义重大,应该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等。当前,很多工程的总监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如果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即便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也并不能表示其具备总监的水平。目前虽然建立了总监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但其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客观评价总监工作水平。如何通过完善动态跟踪,不断促进总监业务水平,是值得重视的一项关键工作。
5.结束语
监理作为一个行业,为中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与生俱来的制度缺陷,也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它的发展。相信通过全体从业人员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不断改革与完善,推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真正与国际接轨,为国家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GB/T50319-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3.05.13
[2]袁海东.《浅谈如何做好监理工作》,科技创新导报,2009(06)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建设工程监理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引入我国,已开展了20多年时间,它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建筑工程造价、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减少垃圾建筑产品的出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它包括了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各个阶段的监督与管理,也包括了工程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
1 .监理的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6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8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1.9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10主持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1.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点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工程监理工作发展取得的成绩
2.1创造了一批优质名牌监理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普遍得到了保证。
2.2建设监理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的法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主要表现在:
2.2.1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确立了监理单位市场主体地位。
2.2.2监理工作开始走上了规范化轨道。2000年12月,建设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系统全面规范监理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5月13日发布公告,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2.2.3制定了监理队伍的市场准入规则。建设部颁布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开展监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和资格条件。
2.2.4初步形成了监理取费的价格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对象。
2.3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的监理队伍,至2011年底全国有监理企业6512家,全国监理从业人员达23万多人,全年营业收入1492.54亿元。监理涉及的范围有工民建、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冶金、石化、化工、铁道、机械、煤炭、建材、邮电、通讯、地基基础、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轻纺、古建筑、家居装饰等专业,基本上覆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
2.4监理工作逐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颁布后,多数监理企业制订了贯标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实施监理。一些监理单位通过ISO9000认证后,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操作,管理程序化、报表制度化,人员职责明确,工作秩序井然。许多地方的监理企业还做到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监理标志,规范化程度大大提高。
3.工程监理工作的存在问题
3.1工程监理招标,引发恶性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过低的费用只能造成到场的监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效果,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3.2监理地位尴尬。长期以来,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习惯于掌握工程建设的控制权。即使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建设单位仍然留恋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权,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地位尴尬。
3.3监理责任逐渐加大。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的责任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3.3.1部分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推卸责任的倾向比较明显。
3.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加强监理责任的倾向。
3.3.3施工企业进入改制转型期,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向总承包管理公司发展,将劳动力密集的工种甩出;同时,大量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充斥施工一线,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下滑。
3.4监理队伍素质有下滑趋势。监理取费偏低、监理地位的尴尬,使得监理行业成了“鸡肋”,高智能人才不愿进监理公司或者不愿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收入在注册工程师中处于垫底位置,几乎只有其他注册工程师的一半,这就决定了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只有两类人:老工程师、技师和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既有注册证书,又有工作能力的人往往选择挂靠证书,从事其他职业。
4.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分析与解决
4.1取消现行的监理强制性招投标规定。监理是工程服务行业,在国际上并没有强制性招投标的规定。而目前很多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自己制定了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办法和文件,有些省市甚至公然通过招投标来压价,在监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工程监理的原则。所以要尽快取消监理招标的强制性规定或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杜绝压价事件的进一步发生。
4.2提高监理地位要靠监理自身的努力扎实做好业务,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赢得甲方的重视。要改变监理在行业中的尴尬地位,根本方法还是要靠监理企业在工作中将业务做精做实。监理企业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合同、信息的管理协调工作,为业主创造更大的价值,带来良好的综合经济效益,才是改变企业及行业地位之本。充分利用工作制度制约施工单位。监理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挥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以至于停工令的作用。采用正式的文件交涉,对绝大多数的施工企业都会有效。
4.3提高人员素质要多管齐下。监理企业要留住高素质监理人才,企业的发展依靠人才。监理企业应该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特别是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这类人才对监理企业,乃至行业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对专业素质过硬,懂管理,擅长用外语交流的中青年要重点培养,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4.4要建立完善的优胜劣汰制度。政府管理监理企业和人员资质,責任主体缺失,不利于行业发展。将人员资质与企业资质捆绑,不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市场的培养。要改革目前的政府管理模式,由非政府的监理行业协会来管理,借鉴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依靠行业自律,政府监管,这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则更为有利。
4.5要真正完善总监工作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意义重大,应该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等。当前,很多工程的总监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如果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即便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也并不能表示其具备总监的水平。目前虽然建立了总监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但其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客观评价总监工作水平。如何通过完善动态跟踪,不断促进总监业务水平,是值得重视的一项关键工作。
5.结束语
监理作为一个行业,为中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与生俱来的制度缺陷,也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它的发展。相信通过全体从业人员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不断改革与完善,推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真正与国际接轨,为国家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GB/T50319-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3.05.13
[2]袁海东.《浅谈如何做好监理工作》,科技创新导报,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