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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公路2011-2012年平均发生伤亡交通事故20多万起,平均死亡11人就有1人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造成,就是说约有6000多人死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统计分析,发生在中央分隔带事故的比例约占20%左右,这些事故在基本没有防撞功能的中央分隔带活动开口发生,其后果是设置有防撞护拦地方的5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低估的损失。
浙江省的高速交警统计,2012年和2013年,浙江高速共发生冲破护栏事故1320起,占浙江省高速公路事故总量的3%左右。其中冲破中央护栏事故为585起、19人殒命,其中12人死于冲破中央活动护栏事故。
这组数据说明冲破活动护栏的交通事故虽然概率不大,但一旦发生,高速路上车速极快,正面相撞极其致命。
活动护栏处交通事故回顾
事故1:2015年3月3日下午2时许,在宜巴高速公路巴东往宜昌方向1159km+950m处,一辆行驶中的武汉牌照银灰色现代轿车突然失控,撞向高速公路中间的防护栏,防护栏严重损毁,轿车车头基本被撞烂。事发时,车上驾驶员正是巴东籍歌手谭某,副驾驶座上的女子是其怀有身孕的妻子王某,车祸导致王某当场死亡,谭某在送医过程中不治身亡,车上另有一名男性乘客受伤。
事故2:2015年3月7日16时37分,在G80线广昆高速公路南宁往玉林方向440km处(南宁市横县辖区路段),一辆桂KBP520号小车因发生侧翻撞过道路中间护栏后,被桂AXX766号小车追尾碰撞,造成桂AXX766号小车上3人死亡(两男一女),桂KBP520号小车司机受伤(手部断裂)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3:2012年10月7日中午,青银高速山东淄博段发生一起车辆侧翻事故,一辆核载53人的大客车翻下高速公路边沟,导致14人死亡,另有40余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据青银高速公路淄博交警大队大队长王纪国介绍,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许,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所属的鲁A96925号牌大客车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行驶,至银川方向228km+530m处时,与一辆轿车发生刮擦后,从银川方向穿越中央活动护栏,驶入对向车道,与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号牌大客车发生碰撞,致使后者翻入高速公路边沟。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8人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0余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
事故4:2011年2月19日凌晨,广(州)佛(山)高速公路谢边出口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小汽车与大货车相撞造成小汽车内5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送院治疗。
事故5:2009年3月27日,在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段,一辆客车穿越活动护栏,导致3车相撞,20死11伤,
事故6:2008年10月4日,在开阳高速公路圣堂路段,一辆宝马轿车穿越活动护栏,导致3车相撞,3死6伤。(Hdadon)将人、车、路在交通事故中的相关关系用矩阵形式表示,成为著名的“哈顿矩阵”,见表1。
“哈顿矩阵”9个单元中的每一个都会对事故或伤亡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甚至成为主要或次要原因,反之,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环节的改善也会减少事故或降低事故伤害。
美国的Treat和英国的Sabey经过对大量事故的深入研究所得结论显示,交通事故发生与道路有关的原因占28%-34%,与人有关的占93%-94%,与车有关的8%-12%,表明人是事故的关键因素,道路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事故7:2008年7月15日清晨5时许,一辆安徽籍货车在罗长高速棋盘山隧道前,冲开中央活动护栏,与对面车道的另一货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根据高速交警对现场的调查,安徽籍大货车刮擦中央防撞护栏约20米后,再冲开中央活动护栏,引发了二次事故。
事故8:2005年1月6日下午,一辆大型集装箱车在福厦高速公路莆田路段,因爆胎失控冲过活动护栏,与对面车道一辆大巴相撞,造成28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9:2004年7月25日,宁连高速公路一辆大货车穿越活动护栏,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迎面相撞,导致5人当场死亡。
交通事故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道路安全系统分析中,美国的哈顿因此保障道路的安全性成为公路防护设施建设必须考虑的问题,司机的过错不应以生命为代价。
交通事故分析
按照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通车的高速公路必须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和服务、管理设施,而就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已通车路网观察,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规定要求,还有些安全设施没有达到规范标准,特别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拦的防撞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中明确要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原则上每3公里应设置一处活动护栏。设置于分隔带开口处的活动护栏既能起到阻拦车辆,保证行驶安全的功能,又因其可以移动,也能使事故处理车辆和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而综观我国10万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如按照每3公里设置一处活动护拦,就有3.5万个活动护拦(每个活动开口一般30米长),而这些活动护拦普遍采用的是水泥墩护栏、插拔式护栏、伸缩式护栏、推拉式护栏、升降式护栏等,这些护栏均不同程度存在防撞能力不足和事故后果严重的缺陷。相当于有1000大、特大事故相比较其他碰撞护栏事故占比明显大很多,将近20%,参见表2。
安全防护设施对策建议
为了在紧急情况下疏散车辆,方便转换车道,在道路中央分隔带必须设置开口,其最小设置间距为2km。为了行车安全,在中分带开口不需要开启时,其防护栏必须具有一定的防护功能。
基于以上高速公路安全防护的要求,国内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预应力活动护栏。这种护栏通过施加了预应力的组合析架结构提供了可靠的防撞能力。实车碰撞测试表明,新型护栏在小客车以20°夹角、100km/h速度撞击时,其水平位移小于1m,能够有效防止车辆冲入对面车道以及由于活动护栏本身形变位多公里的中央分隔带活动开口完全处于没有防撞设施的状态,对高速公路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是高速公路上危及交通安全的“黑洞”。
以上事故都是由于活动护栏或护栏没有防撞能力或者防撞能力不足造成的,要防止此类事故再度发生,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设计除需具备开启移动方便的使用功能外,还应具有足够的防撞能力,与相邻护栏无缝安全连接,且不得任意开启。
根据相关规范(JTJ074-94)对于碰撞护栏事故的统计,发生在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处的重移过大与对面车道高速行驶车辆形成二次事故,极大地提高了活动护栏的防撞能力,防护能量达到160kJ(干焦)以上,防撞能力达到国标要求的AM等级以上。此种护栏还具有开启灵活、维修方便、防盗拆功能,轻微事故中只需修复或更换变形的杆件即可,能够大大降低维护成本。
2015年2月14日发生在广西南外环的一起交通事故就很好的验证了预应力防撞活动护栏的安全性,外环某处活动护栏被中型货车碰撞,有目击者描述货车当时时速约80公里,预应力活动护栏受到冲击之后有部分偏移中心线几十公分,并未偏离到对向车道,影响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因为护栏有防撞导向作用,事故不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而且货车损伤轻微,司机可能因为当心赔偿麻烦,甚至都没有报保险,直接驶离现场。
在强调“以人为本”的现今社会,在道路安全防护设计中宽容一点,在细节上尽量做到“司机过错不应以生命为代价”,本文以相关交通事故分析为基础,提出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护栏设计理念,并给出一种新型处理方案,以期为道路安全设计人员提供针对性参考。同时也向高速公路管理者建议进一步加大投资,提高活动护栏的安全防护能力,弥补中央分隔带护栏安全漏洞。
浙江省的高速交警统计,2012年和2013年,浙江高速共发生冲破护栏事故1320起,占浙江省高速公路事故总量的3%左右。其中冲破中央护栏事故为585起、19人殒命,其中12人死于冲破中央活动护栏事故。
这组数据说明冲破活动护栏的交通事故虽然概率不大,但一旦发生,高速路上车速极快,正面相撞极其致命。
活动护栏处交通事故回顾
事故1:2015年3月3日下午2时许,在宜巴高速公路巴东往宜昌方向1159km+950m处,一辆行驶中的武汉牌照银灰色现代轿车突然失控,撞向高速公路中间的防护栏,防护栏严重损毁,轿车车头基本被撞烂。事发时,车上驾驶员正是巴东籍歌手谭某,副驾驶座上的女子是其怀有身孕的妻子王某,车祸导致王某当场死亡,谭某在送医过程中不治身亡,车上另有一名男性乘客受伤。
事故2:2015年3月7日16时37分,在G80线广昆高速公路南宁往玉林方向440km处(南宁市横县辖区路段),一辆桂KBP520号小车因发生侧翻撞过道路中间护栏后,被桂AXX766号小车追尾碰撞,造成桂AXX766号小车上3人死亡(两男一女),桂KBP520号小车司机受伤(手部断裂)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3:2012年10月7日中午,青银高速山东淄博段发生一起车辆侧翻事故,一辆核载53人的大客车翻下高速公路边沟,导致14人死亡,另有40余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据青银高速公路淄博交警大队大队长王纪国介绍,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许,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所属的鲁A96925号牌大客车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行驶,至银川方向228km+530m处时,与一辆轿车发生刮擦后,从银川方向穿越中央活动护栏,驶入对向车道,与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号牌大客车发生碰撞,致使后者翻入高速公路边沟。事故造成6人当场死亡,8人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0余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
事故4:2011年2月19日凌晨,广(州)佛(山)高速公路谢边出口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小汽车与大货车相撞造成小汽车内5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送院治疗。
事故5:2009年3月27日,在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段,一辆客车穿越活动护栏,导致3车相撞,20死11伤,
事故6:2008年10月4日,在开阳高速公路圣堂路段,一辆宝马轿车穿越活动护栏,导致3车相撞,3死6伤。(Hdadon)将人、车、路在交通事故中的相关关系用矩阵形式表示,成为著名的“哈顿矩阵”,见表1。
“哈顿矩阵”9个单元中的每一个都会对事故或伤亡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甚至成为主要或次要原因,反之,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环节的改善也会减少事故或降低事故伤害。
美国的Treat和英国的Sabey经过对大量事故的深入研究所得结论显示,交通事故发生与道路有关的原因占28%-34%,与人有关的占93%-94%,与车有关的8%-12%,表明人是事故的关键因素,道路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事故7:2008年7月15日清晨5时许,一辆安徽籍货车在罗长高速棋盘山隧道前,冲开中央活动护栏,与对面车道的另一货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根据高速交警对现场的调查,安徽籍大货车刮擦中央防撞护栏约20米后,再冲开中央活动护栏,引发了二次事故。
事故8:2005年1月6日下午,一辆大型集装箱车在福厦高速公路莆田路段,因爆胎失控冲过活动护栏,与对面车道一辆大巴相撞,造成28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9:2004年7月25日,宁连高速公路一辆大货车穿越活动护栏,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迎面相撞,导致5人当场死亡。
交通事故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道路安全系统分析中,美国的哈顿因此保障道路的安全性成为公路防护设施建设必须考虑的问题,司机的过错不应以生命为代价。
交通事故分析
按照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通车的高速公路必须有完善的安全设施和服务、管理设施,而就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已通车路网观察,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规定要求,还有些安全设施没有达到规范标准,特别是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拦的防撞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中明确要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原则上每3公里应设置一处活动护栏。设置于分隔带开口处的活动护栏既能起到阻拦车辆,保证行驶安全的功能,又因其可以移动,也能使事故处理车辆和急救抢险车辆紧急通过。而综观我国10万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如按照每3公里设置一处活动护拦,就有3.5万个活动护拦(每个活动开口一般30米长),而这些活动护拦普遍采用的是水泥墩护栏、插拔式护栏、伸缩式护栏、推拉式护栏、升降式护栏等,这些护栏均不同程度存在防撞能力不足和事故后果严重的缺陷。相当于有1000大、特大事故相比较其他碰撞护栏事故占比明显大很多,将近20%,参见表2。
安全防护设施对策建议
为了在紧急情况下疏散车辆,方便转换车道,在道路中央分隔带必须设置开口,其最小设置间距为2km。为了行车安全,在中分带开口不需要开启时,其防护栏必须具有一定的防护功能。
基于以上高速公路安全防护的要求,国内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预应力活动护栏。这种护栏通过施加了预应力的组合析架结构提供了可靠的防撞能力。实车碰撞测试表明,新型护栏在小客车以20°夹角、100km/h速度撞击时,其水平位移小于1m,能够有效防止车辆冲入对面车道以及由于活动护栏本身形变位多公里的中央分隔带活动开口完全处于没有防撞设施的状态,对高速公路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是高速公路上危及交通安全的“黑洞”。
以上事故都是由于活动护栏或护栏没有防撞能力或者防撞能力不足造成的,要防止此类事故再度发生,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设计除需具备开启移动方便的使用功能外,还应具有足够的防撞能力,与相邻护栏无缝安全连接,且不得任意开启。
根据相关规范(JTJ074-94)对于碰撞护栏事故的统计,发生在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处的重移过大与对面车道高速行驶车辆形成二次事故,极大地提高了活动护栏的防撞能力,防护能量达到160kJ(干焦)以上,防撞能力达到国标要求的AM等级以上。此种护栏还具有开启灵活、维修方便、防盗拆功能,轻微事故中只需修复或更换变形的杆件即可,能够大大降低维护成本。
2015年2月14日发生在广西南外环的一起交通事故就很好的验证了预应力防撞活动护栏的安全性,外环某处活动护栏被中型货车碰撞,有目击者描述货车当时时速约80公里,预应力活动护栏受到冲击之后有部分偏移中心线几十公分,并未偏离到对向车道,影响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因为护栏有防撞导向作用,事故不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而且货车损伤轻微,司机可能因为当心赔偿麻烦,甚至都没有报保险,直接驶离现场。
在强调“以人为本”的现今社会,在道路安全防护设计中宽容一点,在细节上尽量做到“司机过错不应以生命为代价”,本文以相关交通事故分析为基础,提出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护栏设计理念,并给出一种新型处理方案,以期为道路安全设计人员提供针对性参考。同时也向高速公路管理者建议进一步加大投资,提高活动护栏的安全防护能力,弥补中央分隔带护栏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