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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艺术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职责的重要体现,在参与该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艺术职业院校拥有四重身份——公共文化设施的提供者、公共文化产品的创造者、公共文化培训的承办者、公共文化普及的推广者。本文在归纳总结艺术院校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策略的同时,提出毕业生从事公共文化相关工作需要更多政策鼓励支持;学校专业、课程设置需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度契合;学校应改变被动参与公共文化模式,主动探索校馆(学校与文化馆)、校站(学校与街道文化站)、校室(学校与社区文化室)的合作模式,以期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